索引号 | 53040020231413739 | 文     号 |   |
来   源 | 国家税务总局玉溪市税务局法制科 | 公开日期 | 2023-01-19 |
国家税务总局玉溪市税务局关于2022年度 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玉溪市税务局关于2022年度
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工作的头等大事和首要任务,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深入学习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普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坚持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到税收法制工作全过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税务总局、省委省政府、省局、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坚持党委理论中心组带头学、支部主题党日和“三会一课”组织学、干部职工自觉学的模式,切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发挥各类普法阵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治内容纳入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业务培训等干部教育体系,结合“学习兴税”平台运用、执法资格管理等,持续加强对税务人员法律基础知识和税费法治教育培训。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2.依法依规征税收费,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严格坚持组织收入原则,牢牢守住坚决不收“过头税费”的底线,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圆满完成收入任务,更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保障国家财力。坚决服务好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坚决扛牢压实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的政治责任,全力确保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在玉溪落地落细,推动税费政策红利直达市场主体。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3.开展税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严格按照《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发、备案各流程工作。2022年,全文废止税务规范性文件1件。同时,组织开展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相关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确保税务执法依据合法合规。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4.坚持集体讨论依法决策。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加强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建设,完善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和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等重要制度。
5.充分发挥法律专业力量。结合实行跨区域稽查后案件办理面临的新形势,统筹使用全市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队伍,通过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行政复议、应诉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工作,搭建锻炼平台,加强税收法治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法律服务保障。截至目前,玉溪市税务系统共有19名公职律师,在日常执法、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等工作中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共有2名外聘法律顾问,4名内聘法律顾问,共同组成法律顾问团队,配合开展工作。2022年,以公职律师为主体的法律顾问参与审理重大税务案件并提供执法处理意见、参与审核对外签订的合同协议并提供法律审查意见、参与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参与办理行政诉讼案件等共311件,有效地减少税务执法风险,为精确执法和依法决策提供了强大人才支撑和法律保障。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6.持续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持续推行执法公示制度,坚持基础信息与专项信息相结合,规范公示内容;坚持统一平台与多元渠道相结合,规范公示载体;坚持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规范公示环节;坚持分工负责与统一发布相结合,规范公示流程。持续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以文字记录为主、以音像记录为辅,遵循合法规范、客观全面、及时准确的原则进行全过程记录,及时将执法音像统一上传至云南省税务局电子征管档案管理系统,实现执法音像记录的有效存储、传输、应用和管理。持续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所有涉及重大执法决定的事项均须经过法制审核把关,严格履行法制审核程序,有效防范法律风险,扫除法律障碍。及时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人员调整充实到法制审核岗位,将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纳入法制审核队伍,共同推进法制审核工作,及时解决审核中存在的问题。
7.严格开展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根据《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及省局、市局关于完善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严格贯彻落实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相关要求,持续推进全面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在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过程中,不断充实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优化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强化重大税务案件集体审理机制,强调保密相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好调整后的案件审理范围和执行口径,助力依法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发挥桥梁纽带和监督、指导作用,对案件审理过程中遇到的税收政策、征管和执法等问题,及时向上级部门请示汇报,对于案件体现的突出问题,要求稽查部门向涉案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发出稽查建议,以查促管。
8.认真贯彻落实“首违不罚”清单。为持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降低办税缴费成本、营造良好税收营商环境,玉溪市税务系统紧密围绕精确执法和精细服务相关要求,以纳税人缴费人的实际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推进“首违不罚”制度,通过柔性执法,不断提高纳税人缴费人的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对精确执法组直报联系点开展实地指导,重点对“首违不罚”工作进行了座谈交流,倾听基层税务干部在执行“首违不罚”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解决的措施,并对涉及到的风险点进行了提醒和指导,旨在不断提升精确执法,切实降低执法风险。
9.全面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对所辖范围内10个基层税务机关进行案卷评查。按照“统一标准、一卷一评、集中讨论”的方式共抽查行政处罚案卷315件、行政许可案卷共468件,其中行政处罚案卷有288件评为优秀,27件评为合格,优秀率91.4%;行政许可案卷均评为优秀,优秀率100%。
10.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结合第31个全国税收宣传月和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主题宣传等节点,联合共青团玉溪市委、玉溪市司法局、玉溪市就业局,在玉溪市大学生创业园举办以“我为青年办实事”+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专场活动,精准定位服务青年人创业群体,开展“面对面”讲解“一对一”,让税法宣传走近校园,让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深入人心;组织开展民法典集中宣传、线上学习、知识竞赛等活动,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参与“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民法典在线答题活动(第二季),提升干部民法常识和运用能力,全市1210名税务干部参与了答题活动;制定下发《玉溪市税收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充分展示玉溪税务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尽心尽力服务纳税人和缴费人的良好形象,共建诚信和谐平安的法治玉溪。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11.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及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管理办法等,建立健全统一、快速、协调、高效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指导全市税务系统及时、有效、有序地处置突发事件,把保障全市各级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和相关人员的生命健康作为首要任务,维护国家利益和全市税务系统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和非常态相结合,加强全市税务系统应急基础建设,建立健全预警、响应和处置快速反应机制,运用先进技术及设施,科学指挥,措施果断,合理调配,高效运转。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2.稳妥办理涉税争议案件。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严格执行《税务行政复议规则》及相关税务行政复议工作制度,高质量、高标准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确保妥善化解涉税行政争议。扎实做好税务行政复议意见书相关工作,实现个案监督纠错与规范依法行政的有机结合。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3.厘清监督责任清单。梳理监督事项清单,修订完善形成党委全面监督、纪检机构专责监督、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和党员群众民主监督5类监督责任清单,搭建起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的四梁八柱,初步形成了全面覆盖、常态长效的监督网格。研究制定落实部门职能监督责任日常沟通联席制度,进一步压实部门职能监督责任。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部门职能监督和纪律作风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布置纪律作风和非职务违法犯罪专项整治工作。
14.推动专责监督向基层延伸。制定纪检干部挂钩联络工作实施方案,纪检干部定期督促联络支部(部门)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履行监督主体责任,向联络支部(部门)宣讲党纪法规、开展谈心谈话、警示教育等,并填报挂钩联络工作记录表,架通纪检专责监督与部门职能监督、基层党组织日常监督的“桥梁”,打通基层监督“最后一公里”。
15.强化完善行政监督。一是对玉溪市江川区税务局、玉溪市高新区税务局、玉溪市红塔区税务局等9家单位进行经济责任审计。二是对玉溪市江川区税务局、新平县税务局、通海县税务局开展税收执法督察和实地督察审计工作。三是依托内部控制监督平台开展好内部风险控制工作,以疑点数据核查为手段,按月组织开展税收执法过错的考核考评。
16.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采取设立举报箱、公开涉税违法举报电话、局长接待日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及时回应好官微“玉溪税务”和本地影响力最大的“高古楼论坛”的网友留言和关切,主动防范化解舆情风险,把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当作改进工作的助推器。
17.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严守政务公开时间节点,及时公开并按程序严格进行前期保密审查。2022年,在玉溪税务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内容769条。在省局外网发布内容202条,在玉溪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内容171条。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18.全力打造智慧税务,非接触式办税更便利。在不断提升“非接触式”申报率的基础上,大力推广全票电子化;结合疫情形势下的诉求,打造远程“办问协同”新服务模式;辖区范围内10个县市区局均已完成7×24小时自助办税厅建设并投入使用;实现47个税费种、合计256个税收征管事项同一平台全流程、全天候办理;“最多跑一次”事项拓展到156项,极大提高了服务效率,“一部手机办税费”可办理的税费业务达190余项,已覆盖90%以上的业务。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19.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玉溪市税务局始终坚持“税务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的定位,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不动摇,立足税务实际,严格执行党委“第一议题”制度,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加强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主动服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不断提升税收服务国家治理效能。
20.坚持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玉溪市税务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立了国家税务总局玉溪市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建立了全面依法行政工作例会制度,专题研究全面依法行政工作。2022年,共召开了2次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4次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并坚持会前学法制度。
二、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建议
玉溪市税务局在推进法制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部分税务干部法治意识不强,执法规范性仍有待加强;个别纳税人税收遵从度不高,仍须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升纳税人税法遵从意识。
建议加大依法行政培训,加强典型案例学习,组织经验交流和现场观摩,运用法治思维,创新行政执法方式,严格规范税务执法行为,不断提高税务干部的综合业务素质;利用“宪法日”“税收宣传月”等重大节日,大力开展税费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持续深化税收法治教育,发挥税法宣传教育的预防和引导作用,在全社会营造诚信纳税的浓厚氛围。
三、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打算
玉溪市税务局将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契机,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立足玉溪工作实际,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一)继续落实税费支持政策,服务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迅速落实税制改革和经济税收政策研究部署,做好市委、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来文来函涉税工作的研究反馈、情况报告,切实提高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发质量,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备案审查等制度要求,推动各项税费政策高效高质落实,更好服务玉溪经济社会发展。
(二)深入推进文明执法,打造更公平的营商环境。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杜绝简单粗暴执法、坚决防止脱离实际的“一刀切”执法;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前,严格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打造公平公正透明的税收执法环境,切实保障广大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
(三)继续组织开展好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认真履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职责,推进完善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流程、配套制度、相关文书,严格执行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审理标准,提升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水平,发挥重大税务案件事中监督制约作用,规范税收执法,降低执法风险。
(四)继续推进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双制度。充实公职律师队伍,指导和帮助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税务干部申请成为公职律师;充实复议应诉岗位力量,提升办案工作能力,积极开辟新渠道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作用,有效解决税收争议,切实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五)持续加强依法行工作政领导小组自身建设。推动落实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制度、议事规则,促进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强化依法治税组织保障和思想保障。
(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加强税收普法宣传教育,实施税务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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