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21327136 | 文     号 |   |
来   源 | 国家税务总局玉溪市税务局 | 公开日期 | 2022-01-29 |
国家税务总局玉溪市税务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玉溪市税务局
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一、工作情况
玉溪市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扣减税降费和疫情防控税收政策主题、组织收入主业、优化税收执法方式主线,统筹推进各项工作,持续提升服务质量,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稳步落实依法行政各项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各种会议反复学,包括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会前学、青年理论小组学、党支部“三会一课”学等;坚持组织讲座集体学,包括组织税务干部参加云南省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巡回宣讲团成员专题宣讲、举办2021年度依法行政培训班专题讲解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坚持多个平台主动学,包括购买《习近平论全面坚持依法治国》书籍发放到局领导和机关各部门、依托“学习兴税”“云岭先锋”等平台积极自学等。结合法治玉溪、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践,在普法实践中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的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组织实施、玉溪打造“一极两区”发展定位,充分发挥好税务部门税收宣传一线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企业、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等“法律六进+N”活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向面上拓展、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贴近,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公民道德和爱国主义教育,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2.依法组织税费收入。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玉溪市税务局在云南省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不折不扣落实各项减税降费优惠政策,全力抓好组织收入各项工作,积极推动经济实现质的稳步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圆满完成了2021年组织收入工作。
3.全面落实减税降费和疫情防控税收政策。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减税降费要“实打实、硬碰硬”的指示精神,统一思想,健全机制,把落实减税降费作为一号工程、“一把手”工程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建立健全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机制,共召开工作例会12次,落实落细各项税费优惠政策,保障税费优惠政策落地生效,服务“六稳”“六保”大局。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4.开展税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严格按照《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发、备案各流程工作。对制定的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合规性评估以及公平竞争审查;坚持定期备案备查制度,加强对制定税务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坚持审核制度,对接到的本级政府、人大制发的与税收有关的规范性文件,审核是否与税收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2021年,为促进税务机关依法行政,保障税务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确保执法依据统一规范、执法工作有序衔接,制发《国家税务总局玉溪市税务局关于全文废止部分税务规范性文件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玉溪市税务局2021年第1号)将《玉溪市地方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有关问题的规定》(玉溪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0年第5号)予以全文废止。同时,组织开展了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不符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清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涉及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外商投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涉及计划生育内容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涉及长江流域保护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等工作,确保了税务执法依据合法合规。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5.坚持集体讨论依法决策。制定印发《中共国家税务总局玉溪市税务局委员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玉溪市税务局关于加强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建设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玉溪市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议事规则(试行)》和《国家税务总局玉溪市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试行)》等重要制度。
6.充分发挥法律专业力量。结合实行跨区域稽查后案件办理面临的新形势,统筹使用全市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队伍,通过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行政复议、应诉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工作,搭建锻炼平台,加强“三重一大”等税收法治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法律服务保障。截至目前,玉溪市税务系统共有公职律师19名,在日常执法、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等工作中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共有2名外聘法律顾问,4名内聘法律顾问,共同组成法律顾问团队,配合开展工作。2021年,市局法律顾问及公职律师共为所在单位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意见、参与合同审核、参与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参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参与信访接待、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参与普法宣传等工作共292件次。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7.持续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一是全覆盖检查,促三项制度全面落实。对全市所辖范围内的基层税务机关进行全覆盖检查,逐一对单销号,以查促改、立行立改。二是制评查标准,促执法行为规范统一。以案卷评查发现的问题为契机,充分研究制定符合玉溪市税务系统工作实际的案卷评查标准,结合省政府制定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结合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相关要求、结合金三系统的操作流程,完善制定玉溪市税务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以及相对应的评查内容和标准,同时进一步规范相关执法行为各个环节的文书,切实规范执法行为、规范办案环节、规范案卷质量。三是举一反三,促立巡立改成效明显。对省局巡察发现的不规范的问题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制定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更新维护责任表,传递给相关责任部门及各县区局,督促其及时更新职责范围内的公示内容确保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运行有效。截至目前,全市税务系统共公示执法主体信息11条;公示行政复议机构以及接收法院行政法律文书机构1条;公示执法人员信息11条;公示权力和责任清单45条;公示纳税人权利和义务1条;公示监督救济途径11条;公示委托代征信息34条;公示终止委托代征信息3条;公示享受安置残疾人增值税优惠政策纳税人信息37条;公示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目录11条;公示取消进户执法项目11条;公示税务稽查随机抽查事项6条;公示“双随机”抽查情况和抽查结果2条;公示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1条;公示“全程网上办”清单1条;公示出口企业分类管理评定结果为一类、四类的出口企业名单24条;公示涉企保证金目录11条;公示涉企保证金收取返还情况16条;及时公示税务行政处罚结果和税务行政许可结果。
8.严格开展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根据《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及省局、市局关于完善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严格贯彻落实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相关要求,持续推进全面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在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过程中,不断充实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优化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强化重大税务案件集体审理机制,强调保密相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好调整后的案件审理范围和执行口径,助力依法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发挥桥梁纽带和监督、指导作用,对案件审理过程中遇到的税收政策、征管和执法等问题,及时向上级部门请示汇报,对于案件体现的突出问题,要求稽查部门向涉案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发出稽查建议,以查促管。
9.认真贯彻落实“首违不罚”清单。为持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降低办税缴费成本、营造良好税收营商环境,玉溪市税务系统紧密围绕精确执法和精细服务相关要求,以纳税人缴费人的实际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推进“首违不罚”制度,通过柔性执法、以教代罚,不断提高纳税人缴费人的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一是聚焦需求,多措并举的内外宣传举措全面展开。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首违不罚”相关内容学习,使税务干部深入了解了清单里税务登记、资料报送、纳税申报、发票开具等内容及相关规定,为“首违不罚”宣传打下了坚实基础;多种会议将“首违不罚”制度列为会前学法的重要内容;通过税收宣传月等重要宣传节点,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纳税人相关疑问,开展“首违不罚”面对面宣传辅导。二是把握尺度,包容审慎的柔性执法理念深入人心。针对大多数轻微税务违法行为是由于企业不完全了解政策、存在疏忽遗漏等非故意情况造成的,税务机关将“首违不罚”清单里涉及到税务登记、账簿凭证管理、发票管理、纳税申报等涉税事项向纳税人开展了细致讲解,让纳税人对轻微错误能够及早认识、及时改正;定期通过监控金税三期系统各个业务受理模块,督促业务办理窗口及时办结纳税人申请的涉税事项,并认真开展税收执法系统疑点查询,借助可控指标加强对纳税人办税情况的质量监控,对于发现的问题通过电话、QQ群、微信群等方式及时提醒纳税人予以改正,使有可能发生的违法事项在事前能够得到及时纠改;在全面推行“首违不罚”清单的基础上,税务执法人员还注重准确把握轻微违法、一般违法与严重违法的界限,推行人性化执法。
10.积极推进税务证明事项承诺制工作。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税总发〔2020〕74号)《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公布以税务机关查验结果替代证明材料5项税务事项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5号)和《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自2021年7月1日起,对6项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11.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高度重视执法资格考试工作,要求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务必达到考试通过率100%的目标。认真组织全系统新入职公务员参加税务系统执法资格考试培训,在云南财经大学举办了1期全脱产培训班。2021年,所有参加执法资格考试的考生均通过考试。
12.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一是以“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为主题开展“4.15”国家安全日活动。二是深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宣传,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学习活动2次,开展中心组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次,组织全体干部参与“美好生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伴”在线答题活动1次。三是以“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主题,积极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培育宪法信仰,树立宪法权威,坚定宪法自信,增强宪法自觉。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13.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及时制定《国家税务总局玉溪市税务局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玉溪市税务系统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统一、快速、协调、高效的国家税务总局玉溪市税务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指导全市税务系统及时、有效、有序地处置突发事件,把保障全市各级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和相关人员的生命健康作为首要任务,维护国家利益和全市税务系统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和非常态相结合,加强全市税务系统应急基础建设,建立健全预警、响应和处置快速反应机制,运用先进技术及设施,科学指挥,措施果断,合理调配,高效运转。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4.积极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一是始终把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工作作为推进税收治理能力现代化,规范税务机关执法行为,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抓手,在办理税务行政复议案件的过程中,严格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依规办理案件,对被申请人的行政执法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依法作出撤销决定,保障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二是充分发挥以案释法的作用,以案说法、以案析理,注重举一反三,在办理复议案件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委员会的职能作用,通过案件的办理规范广大税务干部,特别是在执法一线的税务干部的执法行为,促进法治意识提高,促进自查自纠自改,不断提高执法水平,防范和化解执法风险。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5.紧扣监督第一职责做好监督保障。聚焦“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抓监督。市局纪检组列席局长办公会、党委会,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并向同级党委提出监督建议。聚焦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抓监督。围绕《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对10个县级局进行了实地督导和电话督导。制定《专票电子化近期纪律检查工作任务完成清单》,对扩围工作进行精细化、具体化监督。聚焦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抓监督。坚持监督的再监督,督促减税降费相关决策部署及政策落到实处。聚焦职务与职级并行抓监督。
16.持续健全监督体系。积极构建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梳理《玉溪市税务局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部门职能监督事项清单》;市局机关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了2021年度部门履行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监督职责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全员培训。
17.强化完善行政监督。一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系统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通知》(税总发〔2016〕100号)要求,分别对元江县税务局、华宁县税务局、高新区税务局、红塔区税务局原党委书记、局长进行经济责任审计。二是依据2021年税收执法督察审计工作方案,对红塔区税务局、高新区税务局开展税收执法督察内部财务管理、发票代开及票证管理、“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税收宣传经费情况的实地督察审计工作。三是依托内部控制监督平台开展好内部风险控制工作,以疑点数据核查为手段,按月组织开展税收执法过错的考核考评。
18.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采取设立举报箱、公开涉税违法举报电话、局长接待日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及时回应好官微“玉溪税务”和本地影响力最大的“高古楼论坛”的网友留言和关切,主动防范化解舆情风险,把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当作改进工作的助推器。
19.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严守政务公开时间节点,及时公开并按程序严格进行前期保密审查。2021年,在玉溪税务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内容876条,其中被国家税务总局微信公众号采用3条(组稿采用),被云南税务微信公众号采用11条(全篇采用5条,组稿采用6条),被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全篇采用1条。在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官网玉溪市税务局频道发布内容251条,在玉溪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内容193条。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20.积极参加专项竞赛。在“智税·2021”全省税收大数据和风险管理专项竞赛中,玉溪市税务局共取得全省税收大数据应用案例第一名、税收风险模型建设第二名的好成绩,2名参赛干部入选税收大数据和风险管理岗优胜个人,纳入“1115”人才工程,为推动税收治理信息化升级和数字化改造做了智力准备和人才储备。
21.智慧税务取得初步成效。一是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在市局党委组织实施的“N+税务”工作中,“数字经济+税务”项目走访了市委网信办、财政局,向省局汇报了工作情况,获得了大力支持。经市政府授权委托,完成了《玉溪市税收征管保障实施方案》修订稿的代拟稿工作,为税收大数据的归集运用奠定了制度基础。二是参与市政府“云南数字经济第一城”建设。为“玉溪市区块链产业金融服务平台”提供数据,促成金融机构解决融资需求,为玉溪市中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贡献了税务力量。三是积极推进智慧税务建设。贯彻落实《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积极探索税收大数据运用,推动玉溪市智慧税务建设,制定风险管理模型、场景建设计划27个,现已完成14个(其中,省局选中推荐报送国家税务总局4个),待验证3个,储备研究10个,数据为税务赋能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22.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玉溪市税务局始终坚持“税务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的定位,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不动摇,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不动摇,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论述,立足税务实际,严格执行党委“第一议题”制度,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加强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主动服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不断提升税收服务国家治理效能。
23.坚持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玉溪市税务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立了国家税务总局玉溪市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建立了全面依法行政工作例会制度,专题研究全面依法行政工作。2021年,共召开了2次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4次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并坚持会前学法制度。
二、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建议
2021年,玉溪市税务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部分税务干部法治意识不强,税收风险防控能力不够;部分纳税人法律观念缺乏,纳税意识不强,税法遵从度不高。
建议加大依法行政培训,加强典型案例学习,组织经验交流和现场观摩,运用法治思维,创新行政执法方式,严格规范税务执法行为,不断提高税务干部的综合业务素质;利用“宪法日”“税收宣传月”等重大节日,大力开展税费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持续深化青少年税收法治教育,发挥税法宣传教育的预防和引导作用,在全社会营造诚信纳税的浓厚氛围。
三、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打算
2022年,玉溪市税务局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立足玉溪市税务局工作实际,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一)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推动全市税务系统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坚持落实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机制。密切做好政策运行情况的跟踪分析,进一步提升纳税人缴费人减税降费获得感。
(三)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初见成效阶段工作要求,按照时间节点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不断提升税务执法精确度,全面改进办税缴费方式,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和监管,强化税收司法保障,推动取得第二批成果。
(四)深入推进文明执法,打造更公平的营商环境。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杜绝简单粗暴执法、坚决防止脱离实际的“一刀切”执法;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前,严格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打造公平公正透明的税收执法环境,切实保障广大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
(五)继续组织开展好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认真履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职责,推进完善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流程、配套制度、相关文书,严格执行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审理标准,提升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水平,发挥重大税务案件事中监督制约作用,规范税收执法,降低执法风险。
(六)继续推进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双制度。充实公职律师队伍,指导和帮助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税务干部申请成为公职律师;充实复议应诉岗位力量,提升办案工作能力,积极开辟新渠道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作用,有效解决税收争议,切实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七)持续加强依法行工作政领导小组自身建设。推动落实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制度、议事规则,促进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强化依法治税组织保障和思想保障。
(八)继续开展2022年执法资格考试工作。在以往工作经验基础上,不等不靠,通过深入基层调研、召开考生座谈会、一对一帮扶、组织集中培训等形式,为2022年执法资格考试百分百通过奠定基础。
(九)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持续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列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加强税收普法宣传教育,实施税务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积极做好“八五”普法规划。
相关阅读:
- 国家统计局玉溪调查队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2024-11-29
- 玉溪市卫生健康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适用主体清单 2024-08-28
- 玉溪市环境保护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适用主体清单 2023-09-04
- 国家统计局玉溪调查队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4-11-29
- 玉溪市公共交通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2023-08-25
- 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领导信息 2025-02-12
- 玉溪市妇幼保健院政务信息公开 2024-08-28
- 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监督局基本情况介绍 2024-08-28
- 玉溪市人民医院政务公开信息 2024-08-28
- 玉溪市中医医院政务公开信息 2024-0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