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21331857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 | 公开日期 | 2022-01-06 |
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强化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规范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履行法定职责,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
1.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切实发挥党组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及时调整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党组书记、局长为法治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局党组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并对有关重大问题进行研究部署;对2021年文化和旅游领域法治建设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提出了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和工作目标,细化了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载体和措施要求,压紧压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确保了政府法治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2.常态化抓好党的纪律和规矩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在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范围内依法依规履行职责。一是建立完善学法用法、法律知识考试、宪法宣誓、法治讲座、法律专题培训等制度,进一步提升新时代“关键少数”依法履职新水平。二是局党组书记、局长作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通过日常谈心谈话等方式,提醒局党组成员、各科室主要负责人抓好依法治市各项工作的落实。三是抓牢“关键少数”,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举办的各种专题研讨班、乡科级干部培训班。四是把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纳入局党组书记管党治党的责任,抓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干部重点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树牢法纪意识。
(二)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扎实开展行业普法工作
1.认真执行学法制度和学习培训活动。一是将法治学习纳入党组中心理论学习内容,切实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今年以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共产党党内重要法规汇编》、《文物保护法律法规解读》等相关内容。二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充分利用学习强国APP、干部在线学习等各类学习平台进行理论学习。三是加强业务法制学习,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结合实际学习文化、旅游、文物等方面的业务法律知识,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专题培训,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2.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强化执法业务培训,提高执法效能。一是加强法律法规培训,组织证件到期的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全省执法人员资格考试。二是开展了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行政审批、综合执法工作、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等培训。通过培训,为我市努力培养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纪律严明、业务精湛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奠定了坚实基础。
3.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及时完善全国旅游服务监管平台、国家和云南省“互联网+监管”和云南省政务平台信息,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公共服务、其他行政权力、行政检查程序、依据进行梳理和公示,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职能;及时做好旅行社、分社及服务网点(门市部)等相关事项的申报、审批工作,完成了5家国内(入境)旅行社的审批设立,营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
4.推进诚信体系建设,优化市场发展环境。建立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统筹推进机制,玉溪市旅游“红黑榜”、旅游购物退换货制度等,及时发布了“红黑榜”。抓实诚信评价结果运用,对不同信用类别的企业,采取差异化的监管和激励措施:对守信企业在监管环节给予优化,在申请项目资金扶持或文化产业等优惠政策时给予优先推荐;将失信企业纳入监管重点,提高抽查频次,并取消“黑名单”企业表彰奖励、政府采购、政策性资金及项目扶持等资格。
5.加强法治宣传,落实行业普法责任。采取开展文化旅游政策咨询、发放宣传资料、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国家安全教育日、中国旅游日、国际文化遗产日、国庆黄金周、宪法宣传周等重要节假日,开展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在门户网站、抖音、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上宣传宪法、民法典以及行业法规等内容;在日常检查中积极宣传旅游安全、消防安全知识等法律知识,不断强化业主守法自律意识。
6.加快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持续开展法治文化作品推广和法治文化传播。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阵地作用,以图书馆、文化馆(站)等为依托,大力宣传法治文化;借助文化惠民演出,以群众、学生喜闻乐见的法治作品,推动普法宣教入耳、入脑、入心,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严格执行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1.健全完善党组工作规则和党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严格执行集体讨论决定制度,邀请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抓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财务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各项法定程序运行;对涉及文旅工作重大问题,以及专业性、政策性较强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专家咨询论证;坚持把经过法律咨询、具有法律依据、完成合法性审查、财务审查作为党组作出重大决策和出台重要政策的必经程序,依法行政,依法决策。
2.建立常年法律顾问制度。健全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完善《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聘请云南法瑞律师事务所2名律师担任单位法律顾问,协助我局处理法律事务,提供咨询服务,开展普法教育等活动,审核合同、协议、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文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单位重大工程、重大决策和项目合同等方面的作用。今年以来,法律顾问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含法律意见书)54份,为我局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筑牢防线。
3.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工作。开展对起草或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管理和定期清理工作。建立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责任制,充分发挥合法性审核把关作用。全年制定报备规范性文件1件。
(四)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1.扎实推进“三项制度”落实,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通过门户网站、办公场所等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主体、执法职责和权限,本部门权力(责任)清单、服务指南、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等;公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执法承诺。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规范执法事中公示。推动事后公示,在全市深入广泛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及时公开抽查事项、程序和结果。同时,通过玉溪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玉溪平台等网站定期公示行政许可项和行政处罚情况,接受群众监督。二是严格执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加强执法装备建设,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加强对执法文书的规范、管理和审查,确保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三是完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审核主体,配强审核人员,提高审核能力,组织开展玉溪市闽滇赣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对口交流协作培训、“三项制度”培训等,积极参加市司法局组织的各种法律法规培训。不断强化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严格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2.稳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制定下发了《玉溪市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积极推进玉溪市文化市场领域综合行政执改革;整合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与旅游市场执法队伍,组建了玉溪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严格行使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行政执法职责,确保了队伍统一管理,市场监管到位;组织召开了文化市场领域综合行政执改革工作推进会安排部署相关工作,梳理、统计上报了全市文化市场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设置情况。目前,待市委编办出台我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后按方案执行。
3.依法开展文化和旅游执法检查,提升文化和旅游行业监管能力。依法监管文化和旅游市场,与“双随机、一公开”、节庆执法检查等工作有机结合,突出工作重点,加大整治力度。
4.全面推进文化旅游市场领域扫黑除恶和扫黄打非工作深入开展。按照中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要求,采取有效举措加强文化旅游市场领域涉黑、涉恶、涉乱突出问题的研判分析和文化旅游领域乱象整治工作。建立了线索排查、信息报送、案件分流、案件会商等工作制度,把握工作重点,出手重拳打击。加强线索摸排,全面掌握情况,积极开展文化娱乐市场乱象专项整治工作。对书店、印刷企业、KTV、网吧、音像制品店、校园周边出版物市场等进行检查巡查,同时严厉打击网络视听作品、电商平台、社交平台、在线教育等领域的侵权盗版行为。
5.加强市场监管执法力度。在抗击新型冠状病毒防疫阻击战中,根据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立足岗位,多措并举抓好文化旅游市场疫情防控和市场监管工作,成立了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协调、组织疫情防控工作。建立防控工作微信群,多次召开会议,研判疫情防控工作,安排疫情防控任务。节假日期间,加强值班值守,保持24小时电话畅通,及时处理各类紧急突发事件。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向文化旅游市场经营业主发布有关疫情防控情况,宣传防疫有关常识;不断加强对KTV、网吧、景区、酒店等场所防控工作的检查指导,并督促旅行社按有关要求暂停跨省旅游有关业务,推动了疫情防控督促检查执法工作的落实。
(五)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严格履行管理监督责任
1.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加强对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拓宽群众监督渠道。严格执行《玉溪市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落实重大决策终身责任制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2.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严格执行财务有关政策规定,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制定《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率。
3.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社会监督和司法监督。圆满完成年度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们就文化旅游工作提出的建议和意见;主动征求代表、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要求,避免出现“重答复、轻落实”现象。2021年,圆满完成了全部交办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共48件,办复、面商和满意率均为100%。
4.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深入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加强“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网站管理,及时更新发布各类政策信息。
(六)运用法治思维,化解矛盾纠纷
制定了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行政调解工作制度、行政复议工作规定、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制度,加强了矛盾纠纷化解、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信访等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执行每月排查一次矛盾纠纷,重要时期每日排查和“零报告”制度,严格落实上级有关节假日及重要敏感时段24小时值班及领导带班规定,及时办理信访、旅游投诉等工作,有效化解本系统、本部门的矛盾纠纷,减少群众越级上访、重复上访,确保了全市文化和旅游行业系统的安全稳定。2021年,完成了11件信访件的办理。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还有待于进一步提升。行政管理人员在安排工作、检查指导、解决问题等方面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还不足;执法工作人员法治意识不够强,专业能力和政策水平不够高。
(二)法治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随着文化旅游产业的快速发展和全域旅游建设的全面推进,涉旅企业和从业人员呈爆发式增长,各种旅游违规违法行为、旅游投诉、涉旅网络舆情大幅度上升,涉旅违规违法行为越来越隐蔽,手段越来越多样化,执法对象越来越复杂,执法范围不断扩大,导致旅游综合监管和执法难度进一步加大。目前,法治队伍人员少、编制少,执法设备不足、执法力量薄弱、执法手段偏少,队伍管理和执法的水平和能力还待进一步提高;业务培训力度相对滞后,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不高,与新形势下的工作要求有一定的差距。
(三)法治文化宣传受疫情影响较大。疫情期间,深入社区、农村、企业、学校和群众中开展法治文艺创作、法治文艺下乡和法治文艺志愿服务活动减少。
三、2022年工作计划
(一)精心谋划部署,稳步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关于依法治理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全面谋划部署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制定具体计划措施、明确责任分工。进一步提高依法治理的自觉性,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理念,培养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全面保障文旅法治建设工作深入扎实开展。
(二)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保障文旅工作科学发展。完善文化旅游行政执法程序,健全现场管理、调查取证、业务流程等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完善网上执法信息查询、统计分析,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文旅执法制约监督机制,定期开展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三)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营造良好法治氛围。根据《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 年)》要求,精心谋划2022年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正面宣传引导,以微信公众号、网络等多种媒体形式,多层次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为“法治玉溪”营造良好氛围。
(四)大力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全面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观念,强化依法行政知识培训,不断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增强依法行政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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