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01317930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 | 公开日期 | 2020-12-15 |
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 2020 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玉溪市人民政府:
2020 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云南南省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2016-2020)》、《玉溪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 年)》及《玉溪市 2020 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全面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1. 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切实发挥党组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党组书记、局长为法治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制定下发了《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贯彻实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具体措施及责任分工》,明确法治建设的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将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具体科室,落实工作载体和措施要求,压紧压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
2. 常态化抓好党的纪律和规矩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在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范围内依法依规履行职责。一是建立完善学法用法、法律知识考试、宪法宣誓、法治讲座、法律专题培训等制度,进一步提升新时代“关键少数”依法履职新水平。二是局党组书记、局长作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通过日常谈心谈话等方式,提醒局党组成员、各科室主要负责人抓好依法治市各项工作的落实。三是抓牢“关键少数”,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举办的各种专题研讨班、乡科级干部培训班。四是把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纳入局党组书记管党治党的责任,抓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干部重点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树牢法纪意识。
(二)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1. 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营商环境。着力减少权力事项、强化权力监管、主动提升服务,构建权力与责任相匹配、调控与监管同加强的权力运行机制和监管格局。一是公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规范化的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流程图、材料清单、服务指南,简化行政许可审批材料,并对社会公布。二是实现部分事项“不见面”审批,通过系统网络服务平台,实现旅行社设立许可、 导游证核发两项事项“不见面”审批,申请人在线提交材料,审批人在平台中实现审批事项。三是压缩行政审批时限,文物类审批时限压减 7天,由 20天压缩至13天,旅行社设立许可、导游证核发和两项文物行政审批时限,由10天压缩至5天,营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
2. 推进诚信体系建设,优化市场发展环境。建立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统筹推进机制,玉溪市旅游“红黑榜”、旅游购物退换货制度等,及时发布了“红黑榜”。抓实诚信评价结果运用,对不同信用类别的企业,采取差异化的监管和激励措施:对守信企业在监管环节给予优化,在申请项目资金扶持或文化产业等优惠政策时给予优先推荐;将失信企业纳入监管重点,提高抽查频次,并取消“黑名单”企业表彰奖励、政府采购、政策性资金及项目扶持等资格。
3. 积极实施公共法律服务惠民工程。结合 4.15 国家安全教育日、5.19 中国旅游日、12.4 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云南省法治宣传周等,通过开展进广场、进学校、进社区系列宣传、非法出版物现场销毁活动、播放视频资料等方式,开展宪法、国家安全、扫黑除恶、反恐、网络安全、消防、禁毒、防艾、反邪教、交通安全、创建文明城市等系列法治宣传和普法活动,营造良好的知法、守法、执法氛围。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 完善依法行政配套制度。制定了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党政领导班子议事决策工作制度、“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会议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依法治理依法行政工作约谈规定等制度,进一步完善了依法行政、行政执法中的各项规章制度 146 个(其中新建57个、修订完善89个),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有力落实。
2. 配合做好立法相关工作。配合市人大、市司法局开展立法工作。2020年 3月牵头完成了《玉溪市革命遗址保护条例(草案)》起草工作,并按程序规定报了市政府。
3. 认真落实旁听制度。认真组织观看庭审活动。11月 23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了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庭审直播,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责任意识,推动领导干部旁听庭审制度化、常态化,有效维护司法权威。
4. 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制定《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管理规定》,定期清理规范性文件。全年制定报备党内规范性文件 3 件,废止行政规划性文件 1 件。
(四)提高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
健全完善党组工作规则和党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严格执行集体讨论决定制度,邀请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坚持把经过法律咨询、具有法律依据、完成合法性审查、财务审查作为党组作出重大决策和出台重要政策的必经程序,依法行政,依法决策。在《玉溪市革命遗址保护条例(草案)》起草、“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等重大事项决策中,严格执行“凡是涉及文化旅游工作的重要决策、重大项目,特别是作出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等事项,必须通过班子集体研究、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程序,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同时,依法对《玉溪市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 年-2022 年)》、《玉溪市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等决策事项开展合法性审查。健全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完善《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聘请 2 名律师担任单位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单位重大工程、重大决策和项目合同等方面的作用。今年以来,法律顾问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含法律意见书)51 份,为我局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筑牢防线。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 扎实推进“三项制度”落实,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通过门户网站、办公场所等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主体、执法职责和权限,本部门权力(责任)清单、服务指南、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等;公开 43 名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执法承诺。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规范执法事中公示。推动事后公示,在全市深入广泛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及时公开抽查事项、程序和结果。同时,通过玉溪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玉溪平台等网站定期公示行政许可项和行政处罚情况,接受群众监督。二是严格执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加强执法装备建设,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加强对执法文书的规范、管理和审查,确保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三是完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审核主体,配强审核人员,提高审核能力,组织开展玉溪市闽滇赣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对口交流协作培训、“三项制度”培训等,积极参加市司法局组织的各种法律法规培训。不断强化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严格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2.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根据中央、省、市的综合执法机构改革要求,结合全市原文化、旅游执法机构、队伍建设情况及文化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际需要,起草了《玉溪市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于 2019 年 12 月向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市级有关部门共 27 个单位进行了意见征求工作。2020 年 2 月 21 日市政府分管领导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同意《玉溪市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送审稿))》;3 月 4 日、4 月 24 日市政府第 41 次常务会和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实施方案(送审稿)))》;2020 年 5 月 13 日,中共玉溪市委办公室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玉溪市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玉办发〔2020〕6 号))。同时,根据《中共玉溪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组建玉溪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通知》(玉编办〔2019〕161号 )要求,及时整合了玉溪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与旅游市场执法队伍,组建了玉溪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并于 2019 年 12 月 26 日挂牌,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严格行使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行政执法职责,确保了队伍统一管理,市场监管到位。目前,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机构性质、人员身份、编制数及在编在职待中央、省统一明确政策后落实。
3. 依法开展文化和旅游执法检查,提升文化和旅游行业监管能力。依法监管文化和旅游市场,与扫黑除恶、双随机、一公开 、节庆执法检查等工作有机结合,突出工作重点,加大整治力度。1-11月,共开展三次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和一次暑期文化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完成全年四次专项整治行动计划目标任务,至 2020 年 11 月 30 日,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共出动检查 8408 人次、检查经营单位 3182 家次、责令改正 2 家次、受理举报 17 件、立案调查 20 件、办结案件 25 件、警告 15家次、罚款 14 家次、罚款 221050 元、责令停业整顿 1 家次、吊销许可证 1 家次、取缔无证经营场所 4 家次。查缴网吧上网设备73 套、路由器 1 台,KTV 厅点歌系统设备 2 套、服务器 1 台,非法出版物 180 册;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检查 495 批次,其中暗访 136 批次,出动执法人员 2000 人次,联合执法检查 73 批次,参与单达到 212 家次,检查涉旅企业 1374 家次,其中旅行社(含旅行社分社及服务网点)649 家次,饭店 209 家次,景区景点 278 家次,旅游车船公司 9 家次,其他涉旅企业 229 家次;受理处理各类投诉 214 件,其中:一部手机游云南综合管理平台175 件、云南旅游监管综合处理平台 2 件、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12301)27 件、12345 政务热线转办 1 件、来人来电投诉 9件,办结 178 件(一部手机游云南综合管理平台游客撤销投诉31 件、不在受理范围 5 件),结案率 100%。
4. 全面推进文化旅游市场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按照中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要求,采取有效举措加强文化旅游市场领域涉黑、涉恶、涉乱突出问题的研判分析和文化旅游领域乱象整治工作。建立了线索排查、信息报送、案件分流、案件会商等工作制度,把握工作重点,出手重拳打击。加强线索摸排,全面掌握情况,积极开展文化娱乐市场乱象专项整治工作。
5. 积极开展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组织对1件旅游行政处罚案件进行评审。
6. 依法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疫情初期及时关闭文化旅游场所,取消大型文艺活动和旅游团队,集中安置滞留游客、协助做好高铁站防控筛查工作,持续做好境外入滇集中隔离人员的生活食宿和其他服务保障工作,截至目前已分七轮接转境外入滇人员到玉溪集中隔离观察 4649 人。抓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采取预约、限流等方式开放文化旅游场所,积极落实戴口罩、扫描健康码、检测登记、错峰入场、间隔就座等措施。落实上级政策,做好“六保”、“六稳”工作。落实应对疫情稳定经济运行的各项政策措施,推动文化旅游企业全面复工复产。在全省率先实行全景区超时长免票感恩“抗疫英雄”回馈活动,开展“来到玉溪,购物无忧”活动;暂退 28 家旅行社 401 万元质保金;为7 家安置酒店落实奖补资金 90 万元;上报 690 家宾馆酒店、景区景点等非电力市场化交易电价优惠用户名单;上报 183 家文旅重点企业贷款融资需求 50 余亿元。组织华宁县国际陶都等 7 个项目申报抗疫基础设施建设特别国债,申报资金达 69.42 亿元。5 个景区通过省级智慧景区复核,将可争取到 650 万元奖补资金。
(六)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1. 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加强对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拓宽群众监督渠道。严格执行《玉溪市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落实重大决策终身责任制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2. 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严格执行财务有关政策规定,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制定《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率。
3. 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社会监督和司法监督。圆满完成各年度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们就文化旅游工作提出的建议和意见。主动征求代表、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要求,避免出现“重答复、轻落实”现象,办结率、答复满意度均达 100%。
4. 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通过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等平台发布信息和举办新闻发布会,做好政务信息宣传。
(七)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制定了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行政调解工作制度、行政复议工作规定、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制度,加强了矛盾纠纷化解、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信访等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执行每月排查一次矛盾纠纷,重要时期每日排查和“零报告”制度,严格落实上级有关节假日及重要敏感时段 24 小时值班及领导带班规定,及时办理信访、旅游投诉等工作,有效化解本系统、本部门的矛盾纠纷,减少群众越级上访、重复上访,确保了全市文化和旅游行业系统的安全稳定。
(八)增强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内容,通过专题学习会、研讨会、培训会的形式,掀起“大学习大培训大研讨”热潮。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通过微信、微博等媒体大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和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在“法宣在线”、“学习强国”平台进行学习,并不定时抽查学习情况。
2. 深入学习法律法规和党内规章,增强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
将提高领导干部法律意识和能力,作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采取党组中心学法、领导干部法治讲座等系列措施,深入学习宣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依托干部在线学法平台,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圆满完成了学法课程,开展了学习《被贪击溃的人生》等警示教育,邀请了云南滇玉律师事务所律师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宪法专题辅导,提升领导干部和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
3. 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强化执法业务培训,提高执法效能。
选派执法业务骨干赴安徽、广西和河南等地参加文化和旅游部举办的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师资巡讲、文化市场以案施训等培训。通过培训,为我市努力培养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纪律严明、业务精湛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奠定了坚实基础。
(九)加快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持续开展法治文化作品推广和法治文化传播
1. 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阵地作用,大力宣传法治文化。疫情期间,以图书馆、文化馆(站)为依托,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站、抖音视频发布《【防疫专题】打团伙、除四黑、摧网络...云南开展打击偷越国(边)境违法犯罪百日行动》、《转发周知!这些行为都是犯罪》、《众志成城克时艰 | 艺术战“疫”进行时》、《打赢抗击疫情阻击战》等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2. 积极扶持法治文艺作品的创作和生产。我局结合建设“法治玉溪”,围绕打赢防控疫情阻击战主题,创作了一批优秀的美术、音乐、雕塑、朗诵等作品,创作了《口罩中的风》、《风雨同当》、
《心连心 战疫情》、《防疫工作从我做起》、《守一座城 护千万家》等作品,弘扬抗击疫情一线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通过诗朗诵的艺术形式,传播正能量,讴歌新风尚。
3. 积极开展文化惠民演出。按照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转发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关于印发《剧院等演出场所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第四版)》(云文旅办明电〔2020〕2 号)等的通知要求,组织全市国有文艺院团、文化馆(文化站)做好恢复文化惠民演出工作,1-11 月全市开展文化惠民演出 764 场。
4. 积极学习宣传《民法典》。一是制定下发方案。结合工作实际下发《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民法典学习宣传实施工作方案》并抓好贯彻落实。二是认真开展学习教育。分别组织了 1 次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切实实施民法典”为主题的专题学习、1 次民法典专题辅导和 1 次主题宣讲;各单位、支部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纳入干部职工、党员学法的重要内容,认真组织好学习;分别邀请法律顾问、宣讲团成员为全体干部职工进行民法典专题辅导和主题宣讲。三是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活动。将民法典学习宣传与各支部双报到、党日活动、志愿者活动相结合,组织各支部党员进社区,向社区群众进行宣传,履行普法责任和义务,真正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让人民群众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组织开展“文艺轻骑兵”、“文化大篷车”、文化志愿者等进农村、进学校、进扶贫帮扶点(华溪社区、文山村)的文艺宣教活动,以群众、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推动民法典普法宣教入耳、入脑、入心,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还有待于进一步提升。行政管理人员在安排工作、检查指导、解决问题等方面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还不足;执法工作人员法治意识不够强,专业能力和政策水平不够高。
(二)法治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随着文化旅游产业的快速发展和全域旅游建设的全面推进,涉旅企业和从业人员呈爆发式增长,各种旅游违规违法行为、旅游投诉、涉旅网络舆情大幅度上升,涉旅违规违法行为越来越隐蔽,手段越来越多样化,执法对象越来越复杂,执法范围不断扩大,导致旅游综合监管和执法难度进一步加大。目前,法治队伍人员少、编制少,执法设备不足、执法力量薄弱、执法手段偏少,队伍管理和执法的水平和能力还待进一步提高;业务培训力度相对滞后,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不高,与新形势下的工作要求有一定的差距。
(三)法治文化宣传受疫情影响较大。疫情期间,深入社区、农村、企业、学校和群众中开展法治文艺创作、法治文艺下乡和法治文艺志愿服务活动减少。
三、党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关情况
(一)切实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全面统领法治建设工作
作为第一责任人,带头认真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坚持法治建设重要工作部署、重大问题过问、重点环节协调、重大任务督导,有效推动了我局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开展。一是深入谋划部署。将法治建设纳入我局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文化旅游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坚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各类问题,重大问题随时研究解决。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完善了《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党政领导班子议事规则》、《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会议制度》、《中共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等制度,提升了领导能力、决策能力。三是严格工作考核。法治建设是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我局充分发挥考核评价“风向标”和“指挥棒”作用,调动全局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有力推动了文化旅游工作各项任务落实,促进了单位法治建设长效化、规范化。
(二)带头学法,模范用法,增强学法用法守法水平
1. 带头学习法治知识,增强法治观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加强学习,提高法律知识水平;充分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引导党员干部结合文化旅游工作实际,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服务文化旅游工作的能力水平。今年以来,对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涉及机关建设和文化旅游的各项法律规定、讲话批示等进行了深入学习,本人主持党组中心组学习 10 次,
其中,法治专题 4 次。同时,积极组织学习宣传《民法典》。研究制定了《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民法典学习宣传实施工作方案》,把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纳入干部职工、党员学法的重要内容,分别组织了 1 次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切实实施民法典”为主题的专题学习、1 次民法典专题辅导和 1 次主题宣讲。
2. 深入学习法律法规和党内规章,增强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将提高领导干部法律意识和能力,作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采取党组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法治讲座、讲党课等系列措施,深入学习宣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依托干部在线学法平台,组织全局干部职工线上学法,组织观看了《围猎:行贿者说》等警示教育专题片,提升领导干部和干部职工法治意识。
3. 加强工作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提高制度执行力。将加强法律学习作为我局加强法治建设的重要一环,一年来带领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了各项法律与行政法规,如《文物保护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旅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将今年我局建立完善的 146 个规章制度纳入了学习的重要内容,为局机关各科室依法履行职能、开展文化旅游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三)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二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三是扎实推进“三项制度”落实,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四是依法开展文化和旅游执法检查,提升文化和旅游行业监管能力。五是全面推进文化旅游市场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六是依法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四)积极推进普法工作,为全市文化旅游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1. 加强普法宣传力度。积极组织开展宪法、法律法规、民法典等系列法治宣传和普法活动。
2. 大力宣传法治文化。疫情期间,以图书馆、文化馆(站)为依托,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站平台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3. 积极开展文化惠民演出。组织全市国有文艺院团、文化馆(文化站)开展恢复文化惠民演出工作。
4. 积极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活动。把民法典学习宣传与各支部双报到、党日活动、志愿者活动相结合,组织各支部党员进社区,向社区群众进行宣传;组织开展“文艺轻骑兵”、“文化大篷车”、文化志愿者等进农村、进学校、进扶贫帮扶点(华溪社区、文山村)的文艺宣教活动,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五)提高科学化民主化决策水平,发挥法治建设的“指挥棒”作用
1. 认真落实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和重大事项风险评估工作。落实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在《玉溪市革命遗址保护条例(草案)》起草、“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等重大事项决策中,严格执行“凡是涉及文化旅游工作的重要决策、重大项目,特别是作出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等事项,必须通过班子集体研究、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程序,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征求社会意见。
2. 大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按照政务信息公开相关规定,通过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等平台将文化旅游工作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并将新增内容及时进行更新,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努力营造便民利民的良好服务氛围。
3. 认真做好党内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备案工作。严格抓好党内法规制定的政治性、合法合规性、合理性、规范性、公平性审查力度,严格按照市委规范性文件报备范围、报备流程、报备方式、报备期限进行梳理报备。
5.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中的重要作用。健全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完善《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聘请律师承担行政决策事项、规范性文件以及推进依法行政中的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和法律风险评估,开展干部职工法治培训,参与涉法事务的谈判、协调,非诉讼纠纷的调解、处置。
四、2021 年工作计划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依法行政能力普遍提高。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职能转变,进一步厘清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三)继续加快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防止任性执法。坚决取消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或不必要、交叉重复的行政执法事项。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
(四)努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加大经费投入,拓宽法治宣传覆盖面。健全普法制度,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更好地运用微信、微博、客户端全方位、多层次开展普法活动,为“法治玉溪”营造良好氛围。
(五)大力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全面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观念,强化依法行政知识培训,不断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增强依法行政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0 年 12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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