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51599313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5-04-28 |
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2025年 “五一”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
全市各相关经营者及单位:
“五一”假期即将来临,为保障市场价格稳定,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对各相关市场经营者提醒告诫如下:
一、依法依规,诚信经营。严格遵守价格相关法律法规,秉持公平、合法、诚实守信原则开展经营活动。主动承担价格管理主体责任,自觉规范价格行为,杜绝任何侵害消费者权益、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二、明码标价,清晰准确。景区景点、客运、公交、出租车、网约车、停车场、餐饮单位等经营者,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严格按照规定明码标价,确保价目齐全、真实准确、标识醒目。详细注明商品或服务的关键信息,价格变动时及时调整标价,严禁标价之外加价或收取未标明费用,网络销售也需通过网络页面清晰明码标价。
三、规范促销,杜绝欺诈。开展促销活动时,严格执行价格促销行为规范。限时减价、折价等活动要显著标明期限,不得虚构原价、虚假打折,杜绝使用欺骗性、误导性价格信息,严禁价格欺诈。
四、严禁不正当价格行为。禁止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不得用虚假或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交易;销售时不得强制搭售,变相大幅提价;不得对同等条件经营者实行价格歧视;不得实施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
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及时受理群众价格投诉举报,发现违法行为将依法从快处理,性质恶劣的将公开曝光,并予以信用惩戒。建议广大消费者合理安排行程,理性消费,请妥善保存相关凭证,发生纠纷无法解决的,及时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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