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18811645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8-04-04 |
气温升高食源性疾病进入易发高发时期
市食安办提醒市民当心“病从口入”
3月29日,玉溪市食安办发布《关于预防春夏季食物中毒的预警公告》,提醒广大市民目前正值春夏季节交替之际,气温逐步升高,各类病原微生物生长繁殖加快,食物易腐败变质、易发生细菌性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需当心“病从口入”。
外出就餐要选正规餐馆
由于春夏季是细菌滋生的活跃期,易发生细菌性食物中毒事件。市民要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外出就餐时,要选择证照齐全的饭店,留存消费票据;选购食品要注意食材的新鲜、卫生;日常进食的食物要煮熟煮透,慎食生菜凉菜;注意食品加工过程中的环境卫生;不要食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不喝生水。
农村客堂、学校、建筑工地食堂等集体用餐单位必须认真检查厨房、原材料库房、操作间的相关防蝇、防鼠、防尘设施,有效杜绝蝇、鼠携带病菌污染食材引发的食物中毒。
警惕食物霉烂变质引发中毒
随着气温的升高,冬天腌制的酸菜、咸菜及腊肉中亚硝酸盐的含量增加,一次性食用过多或已变质的酸菜、咸菜或腊肉,容易引发亚硝酸盐中毒。不要食用不认识的野菜、野生菌。
目前正值四季豆上市季节,生的四季豆中含有皂素和红细胞凝集素两种毒素,食用后易引起中毒;食用四季豆时必须充分加热,煮熟焖透,切忌急火短时嫩炒。贮藏土豆时要选择低温、无阳光直接照射的地方,发芽或变色的土豆含有大量龙葵素,食用后易引起中毒,不使用发芽的和青皮土豆制作菜肴。
学校食堂、集体食堂、农村自办宴席、旅游景区餐饮单位等群体用餐单位,严禁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严禁加工食用豆角(四季豆)、扁豆、发芽土豆、野生菌等有毒原料或有潜在风险的高危食品,禁止制售凉菜,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发生。各类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把好食品进货关、贮存关、食物加工操作关、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关‘四关’要求,严禁采购证照不全和来源不明的食品及食品原料,严禁使用过期及食品质量发生变化的食品,防止食物生熟荤素交叉污染,加工好的成品要缩短待餐时间,禁止直接使用隔餐食品。
就餐后如出现呕吐、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就诊
市民在进食后如果出现呕吐、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到正规医疗机构就医,医疗机构要做好食物中毒应急救治的各项准备工作,在积极抢救中毒病人的同时,应及时向当地卫生计生和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市民若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可拨打12331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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