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21376114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公开日期 | 2022-01-27 |
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市卫生健康委紧紧围绕全面依法市总目标,认真履行部门职责,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升,有力保障了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保障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委党组始终高度重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通过举办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法治政府专题培训班和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培训班,聘请玉溪师院法学院专家教授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专题辅导,坚持用法治思维统揽全局,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委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和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委主要领导同时担任两个小组组长,高度统筹安排,形成分管领导直接抓、职能科室具体抓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二是强化安排部署。将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贯穿卫生健康工作全过程,做到遇事必提、逢会必讲。委主要负责同志在年初全市卫生健康工作会、全市卫生监督工作会议、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工作会议、党组会议、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会议上,就全面加强法治建设作出安排部署,提出具体要求,强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制定印发《2021年全市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玉溪市卫生健康委202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及普法责任清单。三是强化经费保障。将执法检查、行政执法装备配备、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工作经费纳入预算,给予保障。四是强化考核督导。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年终考核重要内容,委领导班子成员按要求述职述德述廉述法。就依法行政工作,定期和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二、完善制度体系,推动依法行政规范化程序化
一是加强立法工作。结合卫生健康领域立法需求,为促进玉溪市无偿献血事业健康、稳定、持续发展,建立政府主导推动、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无偿献血的长效工作机制,积极引导广大市民群众参与无偿献血,提高玉溪血液供应保障水平。根据《玉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征集2022—2026年立法规划和2022年度立法计划项目建议的通知》要求,市卫生健康委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了《玉溪市无偿献血条例》的地方立法建议。二是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时修改和废止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保留3件(即《玉溪市爱国卫生管理规定》、《玉溪市城市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办法》、《玉溪市城镇居民未享受退休金独生子女父母养老扶助金发放管理办法》),废止1件(即《玉溪市老年人权益保障实施办法》)。三是持续健全依法决策制度。落实落细委党组工作规则、委行政议事决策制度、委法律顾问制度和委公职律师管理暂行办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制度、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和部门合同合法性审查制度,推进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化法治化,提高决策质量,对10件重大行政决策、20件各类合同协议等进行合法性审核和法律顾问审查,对4件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答复进行相关法律审查。
三、公正文明执法,切实提升依法行政公信力
一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梳理完善市卫生健康委政务服务事项78项,其中,四级深度事项全程网办率达73.08%;行政审批事项54项,其中:四级深度行政许可事项数41项,全程网办理达75.93%。持续压缩行政审批事项时限,涉及的78项政务服务事项累计法定办理时限1759个工作日,压缩1393个工作日,办理时限压缩79.2%。共办结卫生行政许可1244件,均在规定时限办结。二是扎实推进“双随机”监督抽查。2021年全市抽取双随机监督抽查执法人员94人,抽取双随机监督抽查管理相对人1172单,涉及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消毒产品、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治、血液安全、妇幼健康等10类监管事项。截止2021年10月31日,全市双随机监督完成率97.44%、完成率93%、完结率100%,案件数84件。三是全面贯彻落实三项制度。严格实施执法公示制,开展了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申报和公示,进一步梳理行政执法依据,共165部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了执法主体资格审查,执法主体和依据在玉溪市政府信息公开网进行了公示;2021年,市级50件行政处罚案件、1720件行政许可案件在信用玉溪网站上公示。进一步梳理卫生健康部门权责清单,2021年本部门行政职权共计7类570项,其中:行政许可13项、行政处罚474项、行政强制16项、行政检查46项、行政确认9项、行政裁决1项、其他行政职权11项,权责清单全部录入“云南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落实《玉溪市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方案》,全面做好行政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音像记录和归档管理工作。落实《玉溪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通知》(玉卫健发〔2020〕103号),在委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治审核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全面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工作,对委拟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进行讨论和审核,加强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监督。四是坚持严格公正执法。落实《玉溪市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及实施标准,对2020年度卫生行政执法案卷进行集中评查,共26件,其中:行政处罚22件,优秀15件,占68.18%,较上一年度提高18.18个百分点;行政许可案卷6件,优秀3件;没有不合格案卷。结合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深入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和安全、消毒产品、传染病防治等监督检查,全市累计开展各类卫生监督重点单位和环节日常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检查62565户次,查处各专业类别的卫生违法案件640件,累计罚款96.0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6.65万元,监督检查新冠疫苗接种点354户次,发现存在问题190户次,整改问题175户次。有效维护群众健康权益,为抗击疫情保驾护航。
四、坚持多措并举,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
一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以玉溪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市卫生健康委主页)为政务信息公开主阵地,及时发布卫生健康领域重大事件、重大活动、重要政策文件等政务信息224条。健全对依申请公开的登记、受理、办理答复、归档等全流程管理,全年受理并答复依申请公开4件。二是强化内部权力制约。对涉及人事任命、重要项目实施、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问题,严格落实票决制度,坚决克服一言堂、一人定等行为。2021年提拔的所有科级干部全部按程序进行民主测评。严格执行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不直接分管干部人事、财务、工程建设、物资采购、行政审批等制度,每个科室及每名同志均有明确的职责任务清单,并依法依规行使权力。三是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全年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提案41件(其中:主办26件),提案建议办复率、面商率、满意率均达100%。四是完善社会和舆论监督机制。在市卫生监督局网站设置行政违法投诉举报专栏,向社会公开投诉举报电话,畅通群众反映渠道,全面落实违法行政投诉登记制度。
五、强化法治思维,依法预防化解矛盾纠纷
坚持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办理各类信访68件,其中:上级交办25件、来访9件11人次、来信4件、12345政务热线28件、市民心声平台2件。信访件受理率、答复率为100%。其中,涉疫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100%、按期答复率100%、群众满意率均为100%。一是全力做好接访工作。坚持打造信、访、网、电一体工作格局,积极推行阳光信访、网上信访,引导群众“多网访、少走访”。二是坚持就地解决信访问题。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把牢解决问题的“初始关”,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加强初信初访办理,做好信访分析研判,压实首办责任,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努力把矛盾化解在早、化解在小。三是完善信访工作机制。落实领导干部下访制度、党员联系群众制度和领导包案制度,实行定期跟踪督办和情况反馈,通过心理疏导、人文关怀方法,引导信访群体停访息诉。四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2021年1—6月未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021年7月行政复议机构改革后,配合完成行政复议申请答复1件。全年未发生行政诉讼案件。
六、创新方式方法,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依法开展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始终把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持依法防控、科学防控、精准防控,抓实抓细常态化防控措施。围绕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利用玉溪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市卫生健康委主页)、玉溪发布、玉溪疾控官网等媒体及疫情防控监督检查等方式加强对传染病防治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及保密工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特别国家、省、市关于鼓励公民接种新冠疫苗政策规定的宣传普及,对“逃避检查、拒不配合、传播疾病”等违法行为进行宣讲,将普法融入疫情防控全过程,不断增强依法防控自觉,引导广大人民群众遵守疫情防控法律法规,配合做好防疫政策执行,营造疫情防控工作依法依规高效有序开展的良好法治氛围。二是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制定202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及普法责任清单,启动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举办全市医疗行业综合监管能提升培训班,组织全市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向宪法宣誓活动,聘请专家教授专题讲授习近平法治思想及《行政处罚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组织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参与“宪法在你身边”云南省2021年宪法知识在线答题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开展“文明城市 普法先行”法治宣传教育“四个一”活动,组织全市卫生健康系统4757人参加“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民法典在线答题活动。组织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工作人员402人参加全省卫生健康法治工作能力提升线上培训,不断增强了依法行政、依法监管的能力为水平。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困难及2022年工作计划
2021年,我委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全面依法省、依法治市总目标相比,与市委、市政府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对卫生健康法治环境的期盼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还存在不少短板和弱项,主要体现在:一是法治工作专业性、政策性强,任务重、责任大,工作向深度开展难度较大;二是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治审核方面,专业化人员缺乏,专业能力有待提高,涉及法治审核的范围、内容和程序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不足,监管任务繁重。
2022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卫生健康法治建设,不断提升卫生健康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为维护人民健康提供有力法治保障。2022年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八五”普法规划,增强普法工作重实效。加强与履行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采取委党组会(或委务会)会前学习和举办专题法治讲座的方式,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积极做好重大活动、重要节点的法治宣传工作,结合12·4国家宪法日、云南省法治宣传周、卫生法律法规宣传周、宣传日等重大活动、重要节点,开展系列专题、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二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全面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跨省通办”。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动跨部门联合监管。三是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认真落实 《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玉政通〔2020〕2号)、《云南省卫生健康委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办法》和《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贯彻执行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要求,重大行政决策须经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参与决策中的积极作用。四是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完善落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各项措施。五是加强行政执法主体管理。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工作,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六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和市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等规定,认真开展好卫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七是严格依法做好行政应诉工作。配合市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市司法局),做好卫生健康领域行政复议案件答复办理。认真贯彻落实《玉溪市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规定》和《玉溪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通报制度》,推动行政机关落实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八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贯彻实施党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文件规定,切实履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的主体责任,严格审核标准、审核程序开展审核工作。
2021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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