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91103674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9-11-25 |
关于做好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推进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玉农发〔2019〕40号)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
塑料农膜(含棚膜、地膜、遮阳网等)作为农业的重要生产资料,在转变农业生产方式、提高产业效益、促进产业扶贫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保障粮食安全和农民增产增收作出了积极贡献。但是,随着农膜的广泛使用,在耕地中积累残留的废旧农膜给农业生产和生活环境造成了不良影响。为切实解决好农业生产发展和减少环境污染之间矛盾,保护好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依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厅 财政厅 生态环境厅 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推进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云农科〔2019〕9号)精神,就强化全市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切实加快推进农膜污染防治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
到2020年,初步建立废旧农膜重点县、重点作物、重点区域回收利用网络体系(详见附件),初步构建市场化运行机制,全市废旧农膜回收率达到80%。到2025年,基本建立起全市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网络体系,构建起市场化运行机制,全市农作物农膜覆盖面积基本稳定,废旧农膜残留量实现负增长,农田废旧农膜污染得到有效防控。
二、主要工作
(一)落实工作责任主体。各级地方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农膜污染防治工作负主体责任,是第一责任主体,要健全工作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完善政策措施,强化日常监管,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市级负责全市统筹协调、组织指导、督促检查、统计调度工作,县(区)是具体组织和实施监管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施、监管督促、检查落实、统计报送等工作,建立“县统筹、乡调度、村落实”的回收监管体系网络。
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相关部门依据职能职责分工,认真履行监管主体责任。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农膜的科学合理使用、回收利用的指导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做好项目备案相关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农膜生产、回收加工企业的指导工作;财政部门会同行业部门负责扶持资金管理工作;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农膜回收利用过程的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市场监管部门对农膜质量开展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生产和流通领域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违法行为。县(区)政府要积极协调落实废旧农膜回收加工企业用地、用电、税收等相关政策,监督指导农膜生产、销售、使用各主体认真履行主体责任。
(二)明确重点区域作物。红塔区、江川区、通海县、新平县作为省级废旧农膜污染防治的地膜回收重点县。用膜量较大的玉米、烟草、蔬菜、花卉、甘蔗等作为重点农作物。抚仙湖、星云湖、杞麓湖周边区域及珠江流域的澄江县、江川区、通海县、华宁县以及各县(区)水源保护区,城镇周围,交通主干道沿线的农业生产区域作为重点区域。各县(区)要围绕上述工作重点,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建立监测统计制度,强化农膜残留污染原位监测点的科学布局和监测工作,及时掌握工作动态。重点乡镇、重点农作物和重点区域,以点带面,积极推进全市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
(三)建立回收网络体系。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要牵头督促引导现有废旧农膜回收加工企业充分发挥现有产能,起好龙头带动作用,按照“销售与回收”相协调的基本要求,结合农膜销售网络布局,鼓励社会参与,因地制宜,建站设点,加快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建设,明确地膜回收方的责任。县(区)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属地监管责任,督促责任主体与当地经销企业、用膜企业签订农膜回收责任书。农膜生产企业要主动与经销企业、用膜企业签订回收协议书,做到“农膜销售合同与回收协议同步签、同履责”,确保全市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目标实现。
(四)探索市场运行机制。鼓励支持社会投资参与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加大资源再利用加工企业的培育力度,拓宽废旧农膜再利用渠道。积极探索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的市场化运行机制和可行办法,根据各地不同情况,采取现金收购、以旧换新、以物易物等交易方式回收废旧农膜。设置的收购站点应基本固定,收购方式灵活实用,废膜堆放规范,安全有序,及时转运,努力建立加工企业-收购站-收购点-农户的农膜回收利用运行体系。
(五)广泛动员群策群力。广泛宣传动员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农户积极参与农膜回收,形成强大社会力量。要充分发挥村社基层组织的作用,通过颁布村规民约、制定易于接受的废旧农膜回收措施办法,做到废旧农膜不随意抛扔、掩埋或焚烧,使废旧农膜回收责任落实到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农户。进一步加大环保教育和引导力度,增强用膜主体对农膜回收的责任感和主动性,以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为重点,率先突破,以点带面。
(六)强化科技支撑应用。加大种植业结构调整,科学规化产业布局,积极探索一膜多用、行间覆膜、合理轮作、立体种植等技术模式,降低对农膜覆盖的依赖度,从源头减控用膜量。严格国家标准地膜生产销售使用,提高回收率。开展可降解膜质量评价和降解产物检测评估,加大新型全生物降解膜试验示范推广,有效减少农膜残留。鼓励支持农膜加工企业与科研院所开展技术合作,积极研发废旧农膜资源再利用的新工艺、新产品,强化加工设备环保技术的应用,提高农膜回收加工企业的装备水平和效益,减少二次污染。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编制工作方案,定目标、定政策、定职责、定措施,层层压实责任,加强检查督促,切实加大行政推动力度;各级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协调配合,通力合作,抓实宣传动员、政策落实、组织实施、监督指导、情况调度等工作,确保措施到位,目标完成;要充分调动烟草行业、糖业企业等参与的积极性,发挥企业扶持政策的引领推动作用。
(二)强化政策支持。各级财政要加大对废旧农膜回收利用资金投入,对资源化利用主体、回收网点给予支持。加大对开展可降解膜等新技术示范推广、废旧农业监测网点建设的扶持力度。各相关部门要在加工设备提升,环保设备改造,用地、用电、税费及废旧资源再利用的工艺技术研发等方面的予以政策支持。烟草行业、蔗糖企业等要进一步完善和研制农膜使用及回收的企业扶持政策措施,引导和调动农民回收废膜积极性。
(三)扩大社会宣传。要充分借助各类媒体,全面、科学、客观地宣传农膜在促进农业产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广泛宣传开展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对推进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整治、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意义,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工作氛围。要注重树立先进典型,及时总结经验,引导农业企业和广大农户增强废旧农膜回收的责任意识和回收积极性。
(四)抓实督促检查。建立绩效考核制度,把废旧农膜污染防治作为地方政府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内容之一,抓实监督责任和回收主体责任的落实,针对用膜和回收膜主要时节,加大对用膜重点县、重点作物、重点区域农膜使用和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的检查督导,及时通报检查督导情况。建立工作情况调度制度,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附件:玉溪市被省级列为废旧农膜污染防治重点县(区)、重点区域列表
玉溪市农业农村局 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玉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玉溪市财政局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 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22日
附件 玉溪市被省级列为废旧农膜污染防治重点县(区)、 重点区域列表 | ||
1 | 重点县(区):4个县(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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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重点区域:三湖区域3个县(区),珠江流域个3县(区)。 | 一、三湖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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