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18806818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8-03-29 |
玉溪市农业局关于开展春耕备耕期间农药专项检查的通知
玉溪市农业局关于开展春耕备耕期间
农药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县(区)农业局:
根据《云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春耕备耕期间农药专项检查的通知》(云农办种植〔2018〕70号)要求,针对农药市场整治中发现敌草快中非法添加百草枯、生物农药非法添加化学农药等突出问题,为加强农药市场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决定开展春耕备耕农药专项检查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全面排查。拉网式排查农药生产、经营和使用者相关台账记录是否完善、是否存在违法生产、销售和使用禁限用农药的行为,对敌草快和生物农药产品开展全面监督检查,对敌草快等灭生性除草剂水剂中非法添加百草枯成分、生物农药产品非法添加化学农药成分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查清产品来源和去向,坚决打击擅自添加隐性成分的违法行为。
(二)加强重点监管企业产品的核查。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农药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农办农〔2018〕4号),对农业部列为重点监管企业(见附件 )生产的产品,加大检查力度,重点监管其产品。
(三)强化问题产品的抽检力度。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假冒产品,要立即停止销售及下架,追踪产品来源,查明进货来源,依法立案查处,对敌草快产品和涉嫌违法的生物农药等问题产品抽样送检。
(四)查处违规经营单位。对违规经营假冒伪劣农药的经营单位,要约谈其负责人,并加强日常监管,责令其限期改正,对情节严重的,严格按照《农药管理条例》的规定,要依法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
二、检查步骤
(一)现场检查(3月22日-4月5日)。各县(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对重点监管企业产品、敌草快和生物农药进行排查,全面抽查敌草快和涉嫌违法生物农药。
(二)样品检测(4月6日-5月6日)。检查抽样工作结束后,由市植保植检站统一将样品送到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检测。
(三)结果报送和立案查处(5月7日-6月7日)。针对检测不合格产品,各县(区)农业局要及时按新《农药管理条例》规定严厉查处。
三、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县(区)要进一步强化对非法添加农药隐性成分的认识,认清农药管理的复杂性、艰巨性和极端重要性,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彻底排查农药管理的薄弱环节。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农业局要按照程序合法、手续齐全的原则,做好监督排查、样品抽检及查处工作。抽样送检农药以敌草快水剂、生物农药为主,特别是日常检查中疑问大的产品。各县(区)抽样任务见附件1,农业部2017年农药监督抽查结果通报中列为重点监管企业名单见附件2。
(三)保障工作经费。各县(区)农业局要充分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积极争取财政支持,保障农药监管工作经费,提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县(区)农业局要加强对农药管理条例及禁限用农药管理的宣传力度,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检查及查处情况报查处情况报市农业局种植业科和市植保植检站,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重大案件和突发事件要随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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