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51604677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纪委监委网站 | 公开日期 | 2025-05-12 |
中共玉溪市公安局委员会关于六届市委第九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6月26日至8月9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公安局党委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9月6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公安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提升政治站位抓整改。市公安局党委先后4次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议题”等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原原本本通报市委巡察反馈问题,研究落实整改工作,迅速统一思想、统一行动,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
(二)强化责任担当抓整改。市公安局党委第一时间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切实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和调度督导,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工作。研究制定巡察整改工作方案,逐项对照反馈问题,明确整改目标、责任领导、牵头部门,细化措施177条,做到项项有人抓、件件有人管,市县一体联动整改。
(三)紧盯问题根源抓整改。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结合分管挂钩工作,以自我革命精神,主动认领问题,深究问题根源,找准问题病灶,分兵把口包干,从严从快从实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对长期累积、情况复杂的,建立销号台账,倒排工期、挂图作战,以钉钉子精神推动整改落实。
(四)强化跟踪问效抓整改。坚持严字当头、实字托底,每周滚动更新进展情况,定期向市局党委汇报整改进度。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拿出“当下改”的举措,形成“长久立”的机制,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不断健全完善理论武装、财务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实际成效。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效果不佳”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无(危)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一所一台账”要求,统筹制定派出所用房建设计划,将无(危)房派出所建设配套资金纳入地方预算,全面推进项目建设。二是分析队伍突出问题,压紧压实“两个责任”。2024年度市局机关、通海县、华宁县、峨山县实现民警违纪违法“零发生”,全市公安机关“12389”举报投诉平台受理投诉举报案事件同比下降1.5%。三是严格落实市局从严办会议制度,加强财务管理的日常指导和监督,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查制度,建立合法性审核工作机制。整改期间,3次召开会议研究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事项,审核各类合同、议题、通告、文件等130份,出具《合法性审核意见》130份,确保各项决策合法合规。
(二)关于“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上级部署落实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制发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公安工作会议及全省公安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和推进公安工作现代化任务分工方案,细化研提127项具体任务,明确责任领导、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二是不折不扣贯彻落实政法工作条例,对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第一时间传达学习、第一时间研究部署、第一时间跟踪督办。三是组织班子成员学习相关规定,排查近3年市公安局党委委员述责述廉报告、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发言等材料,对发现的政治类表述错误情况及时督促进行整改,并由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四是对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逐一梳理研判,加强与检察院、税务机关的会商,做好案件分类分层管理,突出重点,全力攻坚,逐案突破。五是制定《玉溪市公安机关加强警情专业处置十条措施》等制度机制,及时通报整改处置,有效防止调度不精准、处置不及时等问题。
(三)关于“党委履行职能责任、推动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对日常工作的统筹安排,采取重点监测、签发局长令、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整改落实,严肃责任追究。经过整改,多项重点工作排名稳中有增,禁毒案件“破、抓、缴”及查处吸毒人员数均呈现上升趋势,环食药侦部门成功侦破4起省厅督办案件。二是开展全市执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排查群众投诉555件,排查行政、刑事案件64816件,自查发现问题案件101件,整改89件,持续整改12件,对民警追责问责52人。2024年,受理核查投诉执法不作为、慢作为问题同比下降15个百分点。三是组织相关责任部门对307件案件进行整改,对2件不规范案件和1件不合格案件开展案件评查,截至2024年10月31日已全部整改完成。同时,由法制支队指定专人对全市公安机关进行强帮扶指导,红塔区、澄江市、元江县三地公安机关逮捕、起诉情况不佳的情况得到扭转。四是开展“三个规定”学习教育、集中督察等活动,收到公安民警记录填报违反“三个规定”问题线索1条,已移交相关部门进行核查处置。五是常态化开展监所和公务用枪管理使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共对8名监所管理员进行批评教育,检查公务用枪单位152家次,发现隐患2处,现场整改2处。
(四)关于“安全底线意识树得不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政治责任没有扛实压紧”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对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监护人下发责令严加管教通知书959份、训诫书1007份,督促监护人落实监护责任。二是严格落实“3、7、15”日及更长时段回访制度,严格落实全量保护性止付工作措施,加大考核提示、通报、问责力度。经过整改,2024年全市查获未成年违法人员数同比下降37.35%,抓获未成年人犯罪人员数同比下降44.53%;单位员工被骗数及损失数分别同比下降43.54%和40.26%。三是开展拉网式排查,逐一建档,及时发函相关部门督促治理,及时组织各治安大队、派出所全面加强“一标三实”基础信息修正维护工作,并围绕“人、地、事”三个关键,全面起底处置各类风险隐患。整改期间,完成32处道路隐患“部省市”三级督办治理;采集标准地址90.9余万条,排查48.5万起有效报警,治理重复警情9564起,推动化解矛盾问题7883件。
(五)关于“党委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整改期间,市局党委2次听取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开展廉政谈话3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全面压实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二是开展全市公安机关民警思想状况问卷调查、队伍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形成队伍思想状况分析报告报市局党委会审议通过,并动态调整《队伍风险隐患清单》。三是针对巡察反馈的民辅警违纪情况,及时查清情况,分别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第二种形态进行处置。四是下发全市公安因违纪违法被取消警衔、参与赌博等典型案例2期,制定以案促改工作方案,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查缺补漏专项工作,共排查出高风险点83个,中风险点2496个,低风险点3370个,逐一制定防控措施,并由分管领导把关签字,做到真排查真重视。五是修订《玉溪市公安局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出台《玉溪市看守所财务管理规定》和《玉溪市看守所固定资产管理规定》,组织全市公安机关财务人员围绕内控制度及政府采购等开展教育培训、系统学习。六是开展以“小”见严纠“四风”固堤行动,对内设部门出现的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进行“回头看”,对清退情况再次审查,健全风腐同查同治工作机制,不断深化作风建设。
(六)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进清廉云南建设‘惠民行动’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九条措施”,加强商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会商。整改期间,经检察机关认定战果2起,持续保持线索动态清零。二是开展传统盗抢骗破案挽损攻坚行动,强化刑事技术支撑破案,针对扒窃、入室盗窃等突出违法犯罪发出工作提醒,持续开展发案形势分析并通报全市。2024年度挽损率有效提升,传统盗抢骗发案同比下降。三是由警保服务站实行分级监管,对各服务点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约谈整改。整改以来,共办理11845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业务,未发现违规及捆绑销售保险的现象。
(七)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存在短板,抓党建工作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将党内法规执行情况纳入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内容,落实到基层党组织履行职责全过程。整改期间,市局党委会专题研究市公安局党内法规执行工作情况,并对下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是严格执行《中共玉溪市公安局委员会工作规则》。整改以来,涉及项目、经费等议题均由政治部、警保部、法制支队等相关部门审核,进一步加强议题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合法性审查。三是制发《关于调整玉溪市公安局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明确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组长不再协助分管和联系县区,确保履行监督专责。四是制定公安队伍长远发展专业人才招录计划,强化紧缺专业公务员招录,积极选派11名优秀干部到基层挂职,每天安排110名警力在学校上下学时段下沉开展巡逻守护工作。五是举办玉溪市公安机关网安大数据赋能实战应用训练班,先后选派18名民警参加省公安厅举办的电子物证专业技术等培训班3期,向上申报获批2名侦查、突击领域特殊人才招录计划。六是加强对党支部执行党内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整改期间,市局机关党委列席、旁听内设部门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11次,并进行现场点评、指导和答疑;督促交警支队党委完成修订党委会议事规则、行政办公会议事规则、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下发基层党组织换届提示函,倒排时间期限,加强联系指导。七是严格执行《云南省机关单位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整改期间,市局党委专题听取机关党建工作汇报,专题研究和推进机关党建工作;调整市局党委班子成员联系党支部,明确责任任务,把指导联系支部工作情况作为年底领导干部述职内容。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强化问题意识,进一步抓实后续整改。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观念,坚决防止和克服“过关”思想、松劲情绪,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劲头不松,对已经整改到位的,及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出现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强化措施、夯实责任,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同时,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巡察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二)着眼标本兼治,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持建章立制,抓常抓长,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坚持把集中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同步推进,有针对性地制定完善相关制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围绕权力运行的关键点,强化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和重要人员的监督管理,全方位扎紧制度笼子,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批漏洞,促进各项公安工作和公安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促进成果转化,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效。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主动融入大局,靠前保障服务,将巡察整改工作融入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守住政治安全、社会安全、公共安全三条底线,以扎实的整改成效推动公安机关新质战斗力不断生成,努力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玉溪实践保驾护航。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5年5月12日至26日。联系电话:0877-2691320;电子邮箱:yxsgajjgdw@163.com。
中共玉溪市公安局委员会
202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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