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41548953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4-07-24 |
《玉溪市科技计划自筹经费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起草说明、编制说明和征求意见结果
现将《玉溪市科技计划自筹经费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试行)”)的起草说明、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结果报告如下:
一、起草说明
科技项目是支撑和衡量一个地区科技创新能力的重要因素。2018年以来,受财政紧张等因素影响,市级财政科技项目暂停申报,全市一度陷入“市级项目报不了、省级项目够不着”的被动局面。
为进一步完善市级科技计划体系,有效激发全市创新活力,2024年以来,市科技局主动作为,积极前往玉昆钢铁、云南烨阳、中国科学院抚仙湖高原深水湖泊研究站、市人民医院、市农职院等主要科研机构和相关科技企业实地调研走访,面对面听取关于全市科技创新工作和市级科技项目的意见建议,并组织相关科室在参照上海、广东、四川、贵州、广西等地及昆明、普洱等州市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以省市财政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为基础,主动学习探索市级科技计划自筹经费项目管理实施的新方法新路径。
自筹经费项目的实施,旨在通过创新项目资金筹措方式,支持和鼓励相关主体立足实际、主动创新,不断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力度,积极推动玉溪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水平不断提升。
二、编制说明
《管理办法(试行)》由总则、申报管理、立项管理、实施管理、验收管理、附则等六个章节组成,共30条,对项目管理的总体原则和具体要求作了规定,重点对十个方面进行了明确。
一是关于自筹经费项目的界定。明确自筹经费项目是按照市本级项目管理,由项目承担单位落实研发经费的厅市级项目。
二是关于自筹经费项目的范围。明确软科学研究属于自筹经费项目支持范围,鼓励各领域、各系统的相关人员,立足实际开展多层次、多方面的科技创新工作理论研究和政策研究。
三是关于自筹经费项目的管理模式。明确以“申报制”为主、“备案制”为辅的原则组织开展,支持科研实力较强、管理规范的科研院所、企业等,立足单位实际,经市科技局审批同意后,自主制定项目管理方案,自主开展项目评审,评审结果报市科技局同意后进行备案公示,最大限度下放项目管理权限。
四是关于项目申报的主体。明确事关我市发展的重大关键技术难题,允许市外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与我市科研机构联合申报,但其成果项目转化应用及生产地点应优先在玉溪市。
五是关于申报要件的提供。明确项目申报单位按照“承诺制”的方式提供是否存在违反科研诚信情形等相关要件,避免出现“审核制”下层层加重科研人员工作负担的现象。
六是关于项目重复申报的规定。明确同一项目承担单位的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已获各级科技项目立项的,不得再申报自筹经费项目或其正在申报及实施中的自筹经费项目自动终止。
七是关于申报项目的评审。明确采用评分制和名额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体按照评分从高到低的原则确定立项项目,并设置60分的评审达标下线,避免申报单位工作敷衍、应付了事。
八是关于项目变更的规定。明确项目经费的管理和变更,参照《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云南省财政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改革20条措施》执行,尊重和维护科研单位经费管理使用自主权。
九是关于项目验收的方式。明确可灵活采取实地评审、材料评审、函审等多种形式开展验收,因不涉及财政支出,验收结论共确定有“通过”或“不通过”两类情形,不设“结题”情形。
十是关于验收结果的奖惩。明确未通过验收的项目,对于其项目承担单位及其项目组负责人(第一人),在一定时间内对申报自筹经费项目时,给予一定限制;但符合“容错免责”情形或申报财政科技项目的除外。避免因重立项轻验收、重视不足、疏于管理等主观原因,导致立项项目过程管理不到位、验收通过率低。
三、征求意见结果
2024年4月18日、5月13日、5月21日,市科技局先后三次就《管理办法(试行)》征求各县(市、区)、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和市直相关主要科研机构及其业务主管部门的意见建议,共征得修改意见建议52条、采纳46条。
2024年5月27日,市科技局组织召开《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座谈会,面对面听取市属相关科研机构和一线科研人员意见建议。玉溪沃森、赛灵药业、维和药业、滇清环境、中烟施伟策、玉溪新天力,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农职院等市属重点科研机构及相关市直业务主管部门受邀参加会议。会议共征得修改意见建议31条、采纳28条。
2024年6月3日,市科技局就《管理办法(试行)》再次向市委办(法规科)、市政府办(政策法规和办文科)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五家单位征求意见,共征得修改意见建议7条、采纳7条;未收到关于经费管理方面的修改意见建议。
2024年6月12日、13日,市科技局就《管理办法(试行)》到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市政协教科卫体委、市纪委驻工信局自检组作专题报告,并按照相关要求做了进一步修改。
2024年6月14日,市科技局组织就《玉溪市科技计划自筹经费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组织召开专家咨询会,共征求修改意见建议22项、采纳18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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