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01206276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0-12-01 |
玉溪市商务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2016—2020年)》《玉溪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文件精神,重点围绕《玉溪市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玉溪市商务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结合我局的中心工作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2020年度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主要措施及成效
(一)措施得力,认真实施法治政府建设方案。严格按照“时间表”、“路线图”推进落实《玉溪市商务局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玉溪市商务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各项任务,重点围绕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狠抓落实。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制度,完成好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并向社会公开。继续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巩固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成果,抓好2019年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现场反馈问题的整改提升及贯彻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自检自查。我局作为部分问题整改责任单位,认真研究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和整改要求,对照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认真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向市依法治市办报送《市商务局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整改情况报告》,确保法治政府建设补短板强弱项促提升工作取得实效。按照市里统一部署,我局开展贯彻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自检自查,上报了自检自查报告及省规划、市方案中明确的工作任务推进情况表,切实抓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五年督察检查工作。
(二)明确责任,依法全面履行部门职责和行政职权。积极推进涉及我局法治政府建设的年度各项改革任务和重点工作,发挥法治在疫情防控、复工复产中的引领和保障作用,全面依法履行部门职责,在疫情防控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贯彻实施《云南省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管理办法》,以法律法规、机构编制“三定规定”的行政职责为依据,按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其他行政权力等进行全面清理和规范,共梳理行政职权39项,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的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监督方式、承办科室等事项进行了公示,切实加强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运行的动态管理,确保行政权力有序运行。
(三)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科学民主决策。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深入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新修《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制度,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制定《玉溪市商务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标准》并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网我局链接窗口向社会公布,报市政府备案。
进一步建立健全合法性审查机制,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水平。制定《玉溪市商务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和下发《玉溪市商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的通知》《玉溪市商务局办公室关于规范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建立健全合法性审查机制,切实规范我局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截至目前,审查实施意见4个、合同1个、规划1个、加油站审批项目3个、内部合同(协议)14个,出具书面审查意见23份,审查公平竞争增量文件5个。同时加强与法律顾问的沟通联系,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确保各项决策于法有据、合法合规。
(四)抓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的信息完善和持证人员的管理,今年组织全局持证到期换证、新申领证件、更换证件人员10人参加网上考试。根据《玉溪市商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暂行办法》、《玉溪市商务局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等,抓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协调和推进工作,上报了督查检查材料,截至目前我局无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事项。按照省商务厅和市市场监管领域联席会议办公室的部署要求,我局上报了今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截至目前,我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按计划有序推进,对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单用途预付卡业务、新车销售市场、二手车市场、拍卖企业、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工作,检查结果已录入系统公示。
(五)持续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贯彻落实《云南省行政调解规定(试行)》《云南省公民信访条例》《玉溪市委市政府信访局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工作办法(试行)》《玉溪市关于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意见》,我局建立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成立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领导小组,完善调解、仲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截至目前我局无行政调解案件。
(六)化解行政争议,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按照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的有关精神,我局加强了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工作,将学习贯彻“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制度”工作落到实处。截至目前我局无行政复议、执法监督投诉案件,财政、审计等监督未发现存在重大问题,无行政行为被人民法院或行政复议机关确认违法或撤销的情形。师发德、师红梅、师义才诉我局经贸其他行政行为一案,经红塔区法院初审、市中院二审、省高院裁定均被驳回,我局均胜诉。
(七)规范行政裁量权,建立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机制。根据《玉溪市司法局关于全面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根据职能调整情况,对现有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进行了全面梳理,并就我局不具备行政处罚的必备条件和商务部废止《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出现法律政策依据的真空期有关问题向市司法局报送《玉溪市商务局关于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情况说明》。鉴于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要以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另行增加和执行行政处罚种类。故我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只能在国家、省后续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出台后才能进行。待商务部、省商务厅出台新的规章政策后我局将积极跟进。
我局设立“玉溪市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受理中心”,受理玉溪市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具体事宜。建立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机制,多年来持续开展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工作,设立举报电话和投诉箱,并向社会公开,畅通企业投诉渠道,营造良好政商关系,至今实现零投诉。
(八)贯彻落实《外商投资法》,执行最新政策到位。我局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形式专题学习了《外商投资法》及实施条例,深入外资企业进行宣讲解读,抓好外商投资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推动玉溪商务工作依法高效开展。同时配合市政府办做好市政府常务会第46次会议专题学习《外商投资法》的有关工作。
(九)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促进干部职工学法守法用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不断增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市202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按照我局制定的工作计划,在充分利用法宣在线学习平台自学的基础上,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专题法治讲座及职工会等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今年以来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精神,以及新修订《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突发事件应对法》《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云南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等法律法规。举行新任科级干部任职和职级晋升干部宪法宣誓仪式,开展网上在线旁听行政赔偿案件活动。通过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理念融入具体工作中,有力提升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十)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突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持续精简行政许可事项,减少办事环节,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加快推进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
一是积极参与省市法治建设业务骨干培训、操作系统培训,推进营商环境提质年工作落实,统筹推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政务服务各项工作,积极优化管理服务,不断提升部门服务水平,建设法治、廉洁、服务型政府部门。结合营商环境“红黑榜”评价指标体系,积极配合零点公司和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开展我局所涉指标的评价工作。同时做好我局优化营商环境人大专题询问工作。
二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取消调整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结合实际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我局已无证明事项,积极承接省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承接了省商务厅下放的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
三是做好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工作。截至目前,我局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58项,办结时间为1天,办结率为100%。行政效率明显提高,没有超期办结的情况出现,也没有因办理时间过长受到群众投诉的情况出现,得到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四是负责做好“互联网+监管”系统和云南省政务服务系统监管事项和实施目录清单要素的系统录入指导、使用和审核工作。我局制定政务服务事项通用目录清单,按照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标准化要求,对保留的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推行标准化和规范化。我局现有政务服务事项14项,按照省、市的相关要求,在原来只有许可事项进驻的基础上,严格对照平台事项相关考核指标要素再次进行了整改完善并整改完毕。现有的事项发布率为100%,“最多跑一次率”为92.86%,网上可办率为100%,全程网办率为57%,一门进驻率为100%。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问题及原因
2020年,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在推进工作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还不够强,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法治宣传形式还不够多样化,法治宣传方式的创新有待加强;三是我局因没有专职执法机构,“重审批、轻监管”的局面有待改变。目前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系统,有政务服务管理平台、“一站式”惠民平台、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协同监管平台—云南、行政执法人员管理等多个平台,各平台互不兼容,造成工作内容重复和交叉。
导致以上存在问题的原因:近年来虽然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出台和施行了一系列依法行政制度,但部分干部的法治观念还没有完全确立起来,思想认识上还有误区,依法行政的重要性还没有得到重视,落实依法行政的要求还有差距。对普法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考核结果、轻宣传实效的思想不同程度存在。各种平台互不兼容的情形,需要牵头部门和上级部门的协调,自上而下方可解决。
对上述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我局将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我局主要负责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要求,严格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发挥党组在法治建设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坚持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议程,与党风廉政、经济发展等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落实。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着力解决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落实法治建设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将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纳入到述职内容。结合《玉溪市商务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和《玉溪市商务局202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着力强化干部职工的法律知识学习和宣传教育,今年以来,开展中心组专题学法活动2次、党组会听取法治工作汇报1次,党组会及局长办公会研究法治工作近10次,邀请法律顾问开展专题讲座3次,组织干部职工学法10余次。工作中时刻警醒自己做到并要求干部队伍自觉做到依法行政,不以权代法,严防乱作为和不作为,同时督促班子其他成员切实履行依法行政职责。坚持民主集中,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贯彻落实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的议事决策机制和末位表态制,不断健全完善相关制度,严格执行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的工作原则,重大行政决策按程序依法决策。在日常工作和学习生活中始终坚持严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纪律,始终将自己的言行置于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置于法规法纪的框架下。强化自身法治观念,充分发挥自身带头作用,带好班子和队伍学法用法,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切实推进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及法治建设工作,全力推动玉溪商务领域各项工作法治化、规范化。
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2021年主要打算
(一)制定市商务局五年法治政府建设规划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按照《玉溪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2021—2025年)》及全市年度法治政府工作计划,制定我局法治政府建设五年规划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并印发实施。围绕职能科学的法治政府建设目标,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切实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切实抓好普法教育工作。按照“八五”普法规划和年度计划,创新法治宣传方式,抓好干部职工的学法用法及企业的法律服务工作。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迅速掀起学习热潮,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开创法治建设新局面。在充分利用法宣在线学习平台自学的基础上,坚持领导干部集体学法、专题学法、向宪法宣誓等,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领导班子集体学习、专题法治讲座及职工会学习等形式,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利用食品安全宣传周、“12.4”宪法宣传周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积极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利用局法治专栏、局微信公众号、政务信息公开网我局链接窗口法律法规宣传专栏进行法治文化宣传学习及各种法治活动宣传。通过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增强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和为民办事的能力,切实担负起推进法治建设的政治责任,推动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探索“智能”监管,充分利用省政务服务管理平台、玉溪市“一站式惠民”服务平台、协同监管平台等平台,主动与有关部门配合,做好“智能”监管。依法加强和创新行业监管,全面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制度,深入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努力从思想上提升,从制度上创新,从政务服务上突破,积极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的落实,形成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格局。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切实把贯彻落实《条例》作为提升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和推进“互联网+政务”改革工作的重要抓手。围绕省、市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和任务分工,结合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和“红黑榜”的运用,强化服务,规范运行,努力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和水平,扎实推进我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加强合法性审查。加强与法律顾问的沟通和联系,加强合法性审查,严格程序,加强研判,严把审查关,最大限度地避免法律风险。进一步推动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严格落实,行政决策质量显著提高,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明显提升,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
(五)抓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根据《玉溪市商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暂行办法》、《玉溪市商务局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玉溪市商务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和执法证件管理要求,抓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协调和推进工作,严格重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审核把关,开展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建立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积极开展行政调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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