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31439339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审计局 | 公开日期 | 2023-04-19 |
红塔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设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玉溪市审计局于2022年6月至10月,对红塔区2019—2022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
红塔区自2019年开始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区发展改革局和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批复改造老旧小区482个,概算总投资合计143 710.13万元。2019、2020年项目均已完工,完成投资分别是1 477.68万元、3 363.60万元;2021年实际完工36个小区,完成投资17 574.00万元;截至2022年8月末,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上报2022年开工121个小区,完成投资9 685.00万元。截至2022年5月末,2019—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共筹集资金20 204.48万元,实际拨付各级资金14 309.47万元,资金余额5 895.01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区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老旧小区改造相关政策和要求,积极统筹谋划,突出片区联动,整合城中村一并改造实施,改善了居民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项目建设办理了相关立项审批手续,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等管理;财务收支基本执行了《基本建设财务规则》。但审计也发现还存在目标任务未完成、基本建设程序履行不到位、应拨未拨中央专项资金、改造后仍未建立物业管理长效机制等方面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完成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开、完工任务20个。
(二) 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设进度滞后。
(三)22个小区改造内容不符合要求。
(四)工程审批制度改革落实不到位。
(五)部分小区改造未充分进行民意征求工作。
(六)部分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履行不到位。
(七)已纳入棚改计划的小区重复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范畴。
(八)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发生重大调整未向原审批部门报批。
(九)应拨未拨中央专项资金4 051.01万元。
(十)未及时拨付中央专项资金3 938.26万元。
(十一)未及时收回已拨付的中央专项资金1 169.00万元。
(十二)违规出借中央专项资金500.00万元。
(十三)挪用中央专项资金60.23万元。
(十四)未及时研究制定政策盘活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十五)多付设计费及招标代理费16.95万元。
(十六)拖欠中小企业账款1 632.66万元。
(十七)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代建管理费取费基数不符合规定。
(十八)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共美家园投资控制不严。
(十九)2020年部分老旧小区改造后仍未建立物业管理长效机制。
(二十)共美家园建立物业管理长效机制推进缓慢。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玉溪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要求区人民政府以及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财政局等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对于未完成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开、完工任务20个、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设进度滞后2个问题,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加快项目推进,确保目标任务完成;对于22个小区改造内容不符合要求的问题,要求加强规划设计,全面对小区配套设施短板进行摸底排查,在后续的连片改造项目中逐步完善,确保应改尽改;对于工程审批制度改革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要求尽快取消施工安全监督手续,确保“放管服”改革落实到位;对于部分小区改造未充分进行民意征求工作的问题,要求在今后的老旧小区改造中做好摸底调查,充分征求居民意愿;对于2019—2022年部分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履行不到位的问题,要求尽快补充完善相关手续,确保项目建设合法合规;对于已纳入棚改计划的小区重复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范畴的问题,要求及时调整项目立项批复,今后加强项目前期研究论证,避免出现同一项目多头立项;对于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发生重大调整未向原审批部门报批的问题,要求区人民政府应责成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及时补充完善项目调整审批手续;对于应拨未拨中央专项资金4 051.01万元的问题,要求加强老旧小区改造财政资金预算管理,及时分配拨付专项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于未及时拨付中央专项资金3 938.26万元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拨付专项资金;对于未及时收回已拨付的中央专项资金1 169.00万元的问题,审计期间已整改,今后应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对于违规出借中央专项资金500.00万元以及挪用中央专项资金60.23万元的问题,要求限期收回被挪用的中央资金40.00万元,其余问题审计期间已整改,今后应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专项资金;对于未及时研究制定政策盘活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问题,要求积极与市级住房管理部门沟通协商,结合红塔区老旧小区改造规划和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老旧小区改造办法,拓宽筹资渠道;对于多付设计费及招标代理费16.95万元的问题,多付的招标代理费0.95万元在审计期间已收回,多付的设计费16.00万元要求及时收回;对于拖欠中小企业账款1 632.66万元的问题,要求积极筹措资金,制定还款计划,逐步清欠完毕;对于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代建管理费取费基数不符合规定的问题,要求积极协商,修订完善代建管理协议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对于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共美家园投资控制不严的问题,要求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督促相关参建单位和审核单位履职尽责,严格控制投资成本,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于2020年部分老旧小区改造后仍未建立物业管理长效机制的问题,要求建立健全老旧小区后续长效维护及日常管理工作机制,结合小区实际情况进行物业管理,巩固提升改造成果;对于共美家园建立物业管理长效机制推进缓慢的问题,要求加强指导,建立多方议事协调工作机制,按照程序尽快实施物业管理;同时应进一步制定完善停车收费机制,弥补建设资金缺口,为后续长效维护管理提供资金保障,实现良性运转。
针对存在的问题,玉溪市审计局建议强化项目全过程管理;着力破解资金筹措难的问题;完善后续长效管理机制;重视居民意见、加强宣传引导。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区人民政府对审计报告提出的问题制定了整改方案,其中22个小区改造内容不符合要求、工程审批制度改革落实不到位、部分小区改造未充分进行民意征求工作、基本建设程序履行不到位、已纳入棚改计划的小区重复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范畴、未及时拨付中央专项资金3 938.26万元、未及时收回已拨付的中央专项资金1 169.00万元、违规出借中央专项资金500.00万元、挪用中央专项资金60.23万元、多付设计费及招标代理费16.95万元、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代建管理费取费基数不符合规定、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共美家园投资控制不严、2020年部分老旧小区改造后仍未建立物业管理长效机制等13个问题已经完全整改,其余7个问题正在整改中。审计建议已采纳。
(此件对外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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