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11310123 | 文     号 |   |
| 来   源 | 新平县民政局 | 公开日期 | 2021-12-03 |
新平县民政局召开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审核权限下放乡镇街道工作交流培训会
为大力推进社会救助领域改革创新,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从2021年5月1日起,新平县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各乡镇(街道)。实现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审核确认权限和监督管理职能有效分离,有效提高了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识别精准率,有效提升了办理时限,社会救助便民、利民、惠民作用凸显,脱贫攻坚成果得到巩固拓展,同乡村振兴实现了有效衔接。

截至2021年11月,权限下放工作已开展半年多,为全面掌握各乡镇(街道)权限下放工作成果和存在问题,有效解决工作过程中存在堵点、难点和风险点。新平县民政局在日常督促检查的基础上,于2021年11月26日组织全县12个乡镇(街道)民社会事务办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民政工作人员、政府购买社会救助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局机关班子成员和相关各股室工作人员进行参会。会上,12个乡镇(街道)从主要做法和经验、主要成效、存在问题、下步措施等方面,全方面汇报了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审核确认权限下放乡镇(街道)工作开展情况。

乡镇(街道)汇报结束后,县民政局副局长白勇同志作工作总结,并强调:一是培训是提高基层经办人员业务能力和工作效率的有效手段,只有加强业务培训,才能不断夯实基层服务能力;二是不断落实目标责任,坚持“一盘棋”思想,以城乡低保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审核确认权限下放乡镇(街道)工作为切入点,充分融合低保积分制管理,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兜住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三是取长补短,根据兄弟乡镇汇报情况,汲取他们好方法和好经验,对存在问题的立即整改落实。
今后大家各司其职,民政局继续履行号督促管理职责,乡镇(街道)履行好主体责任,村(居)委会履行好协助配合职责,确保证城乡低保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审核权限下放工作高标准完成,在全省范围内形成可推广、可复制好经验、好方法。(新平县民政局 朱世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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