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8966897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8-10-12 |
玉溪市教育局对玉溪市第五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2018〕0268号建议的答复
张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政府主导建立激励机制提升玉溪市初高中教学质量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初中教育及普通高中教育是提高国民素质、面向大众的基础教育。初高中教育处在整个教育系统的中端,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既关系到基础教育质量的提升,又直接影响着高等教育的发展。初高中教育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基础。
一、高中教学质量的提升
高中质量是全市教育的晴雨表,是学校的生命线。当前,高考仍然是作为选拔人才的重要手段之一,老百姓更多的是通过高考这种形式去直观感受教育、认知教育。他们关心的是学校考上了多少大学生,看中的是学校能否培养出考上北大、清华的学生。所以说,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进程的今天,切实提高高中学校教育质量,必须成为高中学校始终追求的目标,成为学校的立校之本。各普通高中学校,必须积极探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新思路、新途径,千方百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一)推进招生录取改革
结合群众反映强烈的择校生和分班等问题,改革现行招生录取制度,实行全过程“阳光”招生。主要有四个变化:一是扩大市属高中定向生比例达40%,促进初中教育的均衡发展,让优质资源覆盖更多的农村初中学校。二是取消借读生、旁听生,严格按照“三限制”的要求,按分数择优招收择校生。三是改变第一批次录取学校原来只能填写1个志愿的弊端 ,实行平行志愿录取,让考生有更多的选择。四是实行阳光分班,通过电脑进行随机分班,切实做到分班过程全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二)构建高中办学水平评估和高考质量奖励机制
加强目标引导,建立健全科学的质量评估体系,实施真正意义上的“看起点、比进步”,让每所学校都致力于发展。参照省对一级高中评价办法,下发了《玉溪市普通高中教学质量评价方案》(玉教发〔2014〕6号)。把全市800万元高中专项经费集中起来,结合目标管理和高中综合评价的各项指标实施考核奖励,用于加强高中管理、改善办学条件和调动学校及教师的积极性,设综合质量奖、捆绑发展奖和单项奖三个奖项。同时,积极探索市属高中与县区高中“捆绑考核、协同发展”的模式,促进优质资源合理流动,带动薄弱高中内涵发展,整体提升高中质量,实现全方位整体优化高中教育质量的目标。
(三)实行目标考核责任制
在往年对市直高中学校进行目标考评的基础上,市教育局与全市18所公立普通高中学校签订了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并把考评结果纳入高中质量奖励方案进行评价奖励,促进各学校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任务,细化管理措施,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增强全市普通高中教育的综合竞争力。要求各高中学校立足于校情,进一步建立健全民主管理、教师评价两个核心管理制度和教学、德育、体卫艺、后勤、安全五个常规管理制度,努力改变学校管理粗放的现状,提高学校管理工作水平。
二、初中教学质量的提升
初中阶段是实施义务教育的关键学段。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是初中阶段教育的必然要求。初中阶段的教育承载着不仅要做好九年义务教育的根本任务,又要给地方高中教育的发展带去优秀新生的双重工作,因此这就对初中教学的质量管理带来了更高的要求。
(一)学区建设。为了有效提高初中教育的教学质量,玉溪市教育局下发了《玉溪市教育局关于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展学区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玉教发〔2015〕2号)文件。通过开展学区建设,实施区域合作办学,优化城乡教育资源,进一步加强区域内不同条件、水平的学校交流合作,实现校际间的管理互通、研训联动、教育互促、文化共建、资源共享、项目合作,打破校际资源壁垒,盘活资源存量,实现教育资源的统筹利用,形成有限教育资源的聚集效应,逐步缩小和消除校际差异和城乡差异,整体提升全市初中阶段学校的发展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教育优质公平、均衡发展、科学发展。
(二)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和培养“学生核心素养”的根本任务,激励、促进全市初级中学科学发展、特色发展和学生全面、健康成长,提高学校办学质量和效益,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和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和相关要求,建立科学、有效、符合我市实际的教学质量评价方案,对全市初级中学教学质量进行客观评价,引导其树立正确的质量观,强化学校过程管理、科研兴教,队伍强校,质量立校的意识,全面提高学校教学质量,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玉溪市教育下发了《玉溪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玉溪市初中学校教学质量监控评价方案>的通知》(玉教科〔2015〕2号)。以学校为单位,设立“综合质量奖”,“质量进步奖”两大奖项。(1)综合质量奖,对全市前40所初中学校进行表扬,按综合考核结果和1:2:3的比例,分别设一二三等奖。(2)质量进步奖,根据综合考评结果,对教学质量提升较大(在上一年基础上进步3个名次及以上)的学校,设立10个“教学质量进步奖”。
通过对影响学校教学质量提高关键因素的事实评估和执行描述、目标评价和过程评价、学校自评和同行专家或上级部门评价的办法,促使学校发挥优势,找准问题,及时改进,实现学校整体良性、快速发展。教学质量是学校发展的生命线,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办出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的基础保障。提高学生文化科学素养是教育的出发点和终极目标,只有学生学习质量提高,学校的办学水平和效益才能有效提高。
玉溪市教育局
2018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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