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51632895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5-11-07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1月7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7-6571632、 0877-2616711(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受理窗口)、传真:0877-2616711,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玉溪市红塔区太极路亚太汽车城慧波大楼,邮编:653100。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大山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全量化处理站及其他附属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玉溪市澄江市九村镇七江村委会大山村双水塘大山生活垃圾填埋场内。
建设单位:澄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环评单位:云南远洁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建设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全量化处理站一座及其他附属配套设施,替换现有两套100吨/天的集装箱式两级DTRO设备处置(一用一备)。本项目建设的全量化处理站处理能力为50吨/天,采用“预处理+两级DTRO+低温真空蒸发+固化”工艺,处理范围为一期封场区、应急填埋区及二期填埋区日常产生的渗滤液;同时对应急填埋区和二期填埋区垃圾堆体表面设置雨水导排系统,实行雨污分流,将雨水直接排出填埋场范围,减少雨水进入垃圾填埋场形成渗滤液,节约渗滤液处理成本。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气
施工期的主要大气污染因子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燃油废气。施工过程中采取在施工场地周围设不低于2.5m的挡墙、围墙,施工围网、防风抑尘网,料场采取塑料薄膜覆盖,安排人员定期洒水降尘、运输车辆清洗后出场、规范车辆装载方式封闭运输等措施减缓施工扬尘对环境空气质量和周围保护目标的影响。通过加强施工机械设备保养,减小尾气影响。
2、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施工废水主要污染因子为SS,经项目区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内现有公厕进行处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施工人员清洁废水收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3、噪声
施工噪声主要是施工机械设备噪声和运输车辆运行噪声。项目采取在施工场地周围设围挡,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对设备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同时在厂区内禁止鸣笛,减速行驶等措施,施工噪声影响将得以控制。
4、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基础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土石方、施工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产生的弃土渣均外运至一二期填埋区低洼处回填处置;建筑垃圾采取分类收集后可回收利用的尽量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的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按照相关管理部门要求进行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二期填埋区回填处置。
施工期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对环境影响不大。
(二)运营期的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气
本项目现有的调节池池体为密闭式、池体加盖,拟建全量化处理站置于室内,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恶臭采取“封闭厂房+负压管道收集+化学洗涤塔”进行处理,处理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标准限值要求后,通过一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
项目固化剂水泥、粉煤灰采用料仓储存,粉料进入料仓时料仓顶部(即呼吸口)会产生粉尘,产生的粉尘经仓顶各自配置的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外排,呈无组织排放。本项目固化剂水泥、粉煤灰通过密闭管道输送至搅拌楼内,整个搅拌过程均在密闭状态下进行,且蒸发母液含有一定的水分,粉尘产生量小,对外环境影响不大。
2、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员工生活污水、化学洗涤塔废水、两级DTRO膜组件清洗废水、离子交换再生废水与填埋场渗滤液一起排入填埋场现有的调节池,调节后排入全量化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排放标准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城市绿化水质标准要求后,回用于填埋场区绿化灌溉,不外排。全量化处理站产生的蒸发母液采用固化剂固化处理后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水泵、空压机、风机、搅拌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车间合理布局,对空压机置于室内、加强设备日常维护与保养等措施,项目厂界噪声昼间、夜间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砂滤泥砂集中收集运至二期填埋区填埋,二期填埋区封场后运至澄江市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消泡剂及阻垢剂包装桶交由供货厂家回收处置;更换的反渗透膜、离子交换树脂由设备厂家更换带走;生活垃圾运至二期填埋区填埋,二期填埋区封场后运至澄江市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在线监测废液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固化渣暂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待全量化处理设施运行后对固化渣进行固废属性鉴定,经鉴定若为一般固体废物,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中填埋入场标准后进行填埋处置;若鉴定为危险废物,则暂存于厂区固化渣暂存间内,及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处置率100%,处置措施合理可行,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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