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41554247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4-09-11 |
玉溪市县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 (2024年3季度)
玉溪市县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
(2024年3季度)
一、监测情况
根据云南省环境监测工作方案,2024年3季度玉溪市共监测县级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9个。其中,地表水水源9个(湖库型3个,河流型6个)。
(一)监测点位
地表水水源:河流型水源在水厂取水口上游100米附近处设置监测断面;湖库型水源按常规监测点位采样,在每个水源取水口周边100米处设置1个监测点位进行采样。河流及湖、库采样深度为水面下0.5米处。
(二)监测项目
地表水水源: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基本项目(表1)中的23项(化学需氧量除外)、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表2)中的5项和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表3)中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共61项。同时,统计当月各水源地的总取水量。
二、评价标准及方法
地表水水源: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进行评价。基本项目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环办〔2011〕22号)进行评价,补充项目、特定项目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
三、评价结果
地表水水源: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评价,2024年3季度9个地表水水源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要求,其中基本项目达到表1 Ⅲ类限值要求,补充项目、优选特定项目分别符合表2、表3限值要求。
备注:1.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是指进入输水管网送到用户的和具有一定取水规模(供水人口一般大于1000人)的在用、备用和规划水源。
2.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和饮用水的区别:饮用水水源为原水,居民饮用水为末梢水,水源水经自来水厂净化处理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后,进入居民供水系统作为饮用水。
相关阅读:
- 玉溪市卫生健康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适用主体清单 2024-08-28
- 玉溪市环境保护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适用主体清单 2023-09-04
- 玉溪市公共交通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2023-08-25
- 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领导信息 2025-02-12
- 玉溪市妇幼保健院政务信息公开 2024-08-28
- 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监督局基本情况介绍 2024-08-28
- 玉溪市人民医院政务公开信息 2024-08-28
- 玉溪市中医医院政务公开信息 2024-08-28
- 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政务公开信息 2024-08-28
- 玉溪市儿童医院政务公开信息 2024-0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