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21396406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民政局 | 公开日期 | 2022-11-17 |
玉溪江川:“四个动作”助推村级事务阳光工程
江川区民政局结合部门职责和工作实际,通过“晒”权责清单、“定”决策机制、“推”承诺制度、“建”规范阵地“四个动作”,助推村级事务阳光工程,着力构建常态化、立体式、全方位的村干部长效监督约束机制,让村级事务在阳光下运行。
“晒”权责清单,阳光办事解民忧。牵头组织区委组织部、区农业农村局等15个部门共同研究制定《玉溪市江川区村级组织小微权力清单》,将议事决策、组织人事、三资管理、工程采购、救助救济、阳光村务、公共服务等24项具体工作纳入到清单中,明晰工作内容、制定办理流程,进一步明确村级组织和村干部职责权限,构建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权力运行体系。为使小微权力清单真正成为群众办事的主要依据,各村(社区)在办事大厅悬挂“流程图”、制定“明白卡”,将小微权力清单“晒”出来,打开了村干部权力运行的“暗箱”,最大限度挤压权力的寻租空间,有效防治了“苍蝇式腐败”。
“定”决策机制,阳光议事护民利。印发《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实施方案》,以村(社区)为单位成立协商委员会,制定协商目录,对涉及城乡社区公共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敏感问题进行协商,加强基层群众自治。2021年村级组织换届以来,组织村(社区)干部能力提升培训4期,期期将“四议两公开”议事决策机制作为必学内容,督促村级组织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工作方法。指导好九溪镇六十亩村“全国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单位”工作,将民主议事协商与“四议两公开”“一事一议”民主听证会等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可学习可推广的网格员收集议题、村党支部确定议题、村“两委”议前调研、议事协商主体协商议事、结果公开公示、村“两委”研究落实、议事协商领导小组跟踪问效“七步议事”程序。
“推”承诺制度,阳光选举顺民意。推行村民委员会成员参选履职辞职承诺,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中,结合江川实际制定竞职承诺书、履职承诺书、辞职承诺书、纪律承诺书。通过签订承诺书的形式,明确村(社区)干部行为规范、立下履职军令状、拉紧违规犯纪红线,进一步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健全村务运行机制,切实维护村(社区)集体和农民群众利益。做实承诺述职工作,每年初,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对履职情况作出承诺,并将承诺事项在党务、村(社区)务公开栏进行公告,报乡镇(街道)备案。年底,召开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对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履职承诺情况进行民主评议。评议结果作为乡镇(街道)年终考核重要依据。
“建”规范阵地,阳光政务暖民心。近年来,向省、市两级争取资金近600万元用于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在64个村(社区)建立民服务站,为群众提供“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依托为民办事服务大厅打造“议事厅”“议事站”等阵地,及时将议事决策、实施结果等村级事务在村(居)务公开栏上进行公示。建立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社区办理事项从原来的117项精简到87项,清理社区“牌子”过多的问题,社区大幅“瘦身”。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开展“万能章”专项治理行动,明确20项不应由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事项,统一村(居)民委员会证明格式,清理“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进一步规范事项清单,为社区工作减负,为群众精准服务。(江川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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