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11282110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民政局 | 公开日期 | 2021-09-01 |
玉溪市民政局“八个加强”全面筑牢疫情防线
面对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玉溪市民政局“八个加强”把疫情防控工作做到“严、实、深、细、效”,守住疫情防控底线,确保民政服务对象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加强研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级党委政府和民政部门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研学各类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指南,熟悉掌握各类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规范和要求,严格按防控指南和规范执行,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加强防控。全市各类民政服务机构严格执行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佩戴口罩、体温检测、查验两码、轨迹排查等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机构全面消杀、通风换气、分散用餐等规定。严格落实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疫苗接种应接尽接、应接快接,以及核酸检测全覆盖、定期检测等防控要求。所有养老服务机构和儿童福利机构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封闭管理“不进、不出”的要求,暂停来访探视、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等活动。严格执行封闭管理物资采购规定,对所有采购进入机构的食品、物品,做好各环节时间、地点、接触人员记录,形成可追溯的链式管理信息,杜绝各种接触带来的风险。
加强研判。加强疫情防控分析研判、工作调度,全面、深入分析任何可能出现的不良问题;结合最新动态,制定工作方案,做好最充分的准备,坚决防止松、漏、慢;制定完善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责任到岗、责任到人,提高突发疫情应急响应和实战能力,把疫情防控网扎得更密更牢。
加强督查。按照《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检查的通知》、《玉溪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做好全市民政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督查检查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对辖区内养老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救助管理机构、殡葬服务机构、婚姻登记机构、福彩销售站点等民政服务机构的疫情防控工作情况,从组织领导、物资储备情况、防控措施执行等,特别是省、市民政部门督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等方面开展督查检查,及时掌握各领域疫情防控现状、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做到摸清底数、提前谋划、细化措施、查缺补漏。
加强储备。玉溪市民政局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防疫物资储备工作,要求辖区内养老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等各类民政服务机构按规范设立防疫应急物资储备点,备足生活物资及医用口罩、防护服、电子体温计、消杀药品等疫情处置应急物资,并把物资储备情况作为督查检查的一项重点来抓落实。
加强演练。结合本地区疫情发展变化和疫情防控工作实际,采用桌面推演和现场演练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疫情防控演练,对演练发现的问题及时总结,进一步调整、修订、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切实提高民政工作者疫情防控应急知识和实操技能,提升民政服务机构工作人员、服务对象应对疫情突发情况的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加强值守。各级民政部门、民政服务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和相关同志坚守岗位、靠前指挥,严格执行关键岗位领导带班和工作人员24 小时值班制度、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遇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及时请示报告、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处置;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遇有重大、特殊情况及时报告、及时响应。
加强联动。加强与同级党委政府、卫生健康、公安、医疗等部门的联控联动,立足于“早发现、早报告、早救助”,形成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疫情防控,有效发挥社会组织的枢纽作用、社会工作者的专业补充作用、社区志愿者生力军作用和社会慈善资源的作用,坚决守住民政服务机构“零感染”底线。(玉溪市民政局 敖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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