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11277370 | 文     号 |   |
来   源 | 易门县民政局 | 公开日期 | 2021-08-13 |
流程更顺畅,群众心里更敞亮——易门县建立“三机制”积极推行村级事务小微权力清单制度
为切实加强村级事务小微权力的运行监督,规范和保障村级权力运行,易门县积极推行村级事务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村级权力运行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村组干部法纪意识、综合素质显著增强,村级组织的组织力、凝聚力、战斗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建立县、乡、村工作联动机制。易门县民政局履行牵头抓总职责,制定印发《关于在全县推行村级事务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的通知》(易民发〔2021〕1号)和《易门县村级事务小微权力事项指导清单》,及时做好经常性督促检查和指导,帮助解决疑难问题,各乡镇(街道)能够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做好所属村(社区)事务清单编制和权力运行程序制定的指导、审核和把关;各村(社区)将村级重大事项、日常事务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权力事项全面梳理,对村组干部依法依规承担的管理权限和服务事项进行分类,对每个事项的界定范围和关键环节予以明确,对重点事项强化了监督管理,厘清职责权限,知责担责,知责尽责,使村级组织权力运行更加公开透明。
建立小微权力阳光运行机制。以村级组织“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为指导,进一步厘清村组干部权力边界,做到“清单之外无权力”,制定的《村级事务小微权力清单及运行流程图》,内容涉及党务、村务、便民服务3大类,包含工程项目管理、财务管理、阳光村务等40多个小项,基本上涵盖了所有为民服务事项,运行流程图简便易行、形象直观,便于村组干部“看图做事”、村民“照单监督”,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进一步落实。
建立监督考核机制。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信息平台以及公开栏、宣传册等形式,强化“小微权力”制度宣传,使群众了解和掌握清单的权力类别、办理程序等,将村级事务小微权力清单执行情况纳入村(社区)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和年度考核内容,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加强工作指导和跟踪问效,县民政局联合有关部门针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对村级事务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实时解决村级权力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落地见效,逐步建立并形成以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为核心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得到有效推进。(易门县民政局 王兆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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