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8801806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8-03-19 |
华宁多措并举夯实防灾备灾救灾应急准备工作
华宁是云南省自然灾害多发易发的县份之一,已被国家、省、市列为地震重点防御区。多年来历届华宁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防灾、备灾、救灾工作,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并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安排,周密部署,紧紧围绕“主动防灾、充分备灾、科学救灾、有效减灾”的总体工作要求,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做好防大灾、抗大灾、备大灾的各项准备,充分发挥民政、地震、国土、水利等部门的职能作用,从健全完善防灾减灾救灾体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综合演练及宣传教育等工作,有力推动了全县防灾减灾备灾工作的有效开展。
一、夯实基础,积极做好地震应急准备工作
(一)加强地震基础能力建设,提高震情监测预报水平。一是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努力提升应急能力。组建成立了华宁县地震灾害综合救援大队,顺利完成县消防大队营房迁建及应急装备配置;“三网一员”建设得到有效落实,地震灾情速报网络和地震应急通讯网络实现了县、乡、村、组四级全覆盖,监测预报能力得到有效提升。二是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认真做好县、乡、村、组公路和水库、坝塘出险加固等工程建设。三是加强灾害风险点、隐患点排查整治。针对暴雨、洪涝、地震等灾害可能带来的威胁,重点排查客运站、大型商场、集贸市场等人口密集场所以及学校、医院、居民区、敬老院、福利院、政府机关、工矿企业、地下管网等重点部位的风险隐患,及时整治安全隐患。目前全县设置地质灾害监测点87个。
(二)加强农村危房改造、校安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打牢抗震防灾基础。2017年以来,华宁县累计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25092户,其中拆除重建14236户、加固改造10856户。校安工程累计排除D级危房6245平方米、B级危房加固32个项目1.88万平方米、C级危房加固137个项目10.63万平方米;投资2.2亿元,新建项目225个15.73万平方米、在建4个项目6709.68平方米。
(三)突出加强震情应对,提升应急救援能力。组建成立了337人的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2018年1月从县消防大队抽调10人组成地震救援专业分队,配备应急救援越野型运输车1辆、抢险救援车1辆、搜救犬1只,携行装备包括个人防护服装10套,轻便破拆工具组、液压破拆工具组、手动破拆工具组各一套、无齿锯1把、方位灯等60余件套,手推车10辆。各乡镇(街道)也建立了不少于30人的民兵应急救援队伍,全县应急救援人员力量现已达到500余人。有志愿者服务队伍5支580人。建成有标识牌的应急避难场所14个。将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纳入基本建设审批程序,做到了监督前置。目前,我县共储备应急物资价值922.1万元,其中配备消防车15辆(含水罐消防车辆、抢险救援车辆、高喷车辆)、应急车辆110辆、卫星电话4部,无线电台2台、发电机多台、消防器材装备总数984件套。依托护林防火设备,设立中继站5个,配备对讲机180多台。
(四)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增强群众防灾意识。一是向各类学校赠送发放青少年防灾避震知识读本2万多本、科普挂图200多份、DVD科普光碟每所学校1碟;二是组织开展科普知识下乡活动,共制作4100平方米宣传展板安装到学校、村(社区)、村民小组科技文化活动室;三是组织创建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和防震减灾科普示范社区(村),14所学校被命名为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省级1所、市级5所、县级9所),3个社区(村)被命名为县防震减灾科普示范社区(村)、2个社区创建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五)加大财政投入,提升应对能力。多年来,华宁县每年安排财政预算资金20余万元,为全县50000多户群众购买农村住房保险。2017年新增预算31.04万元,用于购买农村住房地震保险。
二、健全机构,不断完善防灾备灾体系建设
(一)组建华宁县减灾中心。华宁县减灾中心于2016年1月29日成立,实行与福利中心“两块牌子,一套工作机构”的管理体制。中心负责落实民政部国家减灾中心、省市减灾中心各项方针、政策,承担华宁县减灾委办公室、救灾物资管理、灾害社会工作服务等重要工作职责。
(二)修订完善《华宁县自然灾害应急救助预案》。对照国家、省、市《预案》,结合华宁防灾减灾工作实际,通过征求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街道)意见建议,现已修订完善并出台了《华宁县自然灾害应急救助预案》。
(三)落实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时调整充实了华宁县减灾委员会,制定出台《华宁县地震应急准备工作检查制度》;坚持每年开展1-2次应急准备工作自检自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严格落实24小时震情值班、领导带班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精神,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出席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亲自指挥参加地震应急演习等活动,并对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和要求。
(四)制定了《华宁县自然灾害情况会商制度》。为及时掌握自然灾害信息,科学评估、核定自然灾害损失情况,准确把握自然灾害发展趋势,进一步发挥减灾委成员单位业务优势,促进交流互动和信息共享,制定了自然灾害灾情会商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灾情预警预测、灾情数据统计等工作。
(五)加强救灾物资储备库管理。华宁县救灾物资储备库位于华宁县宁州街道民和路,华宁县社会福利中心一楼,占地面积1580平方米,于2011年开工建设,2014年6月竣工并投入使用。是省厅救灾物资储备点之一,曾多次担任救灾物资调运任务。目前,代省级存储12平方米救灾帐篷390顶,救灾专用彩条布200件,棉被1000床,棉大衣1000件,救灾衣服500套;代市级存储12平方米救灾帐篷2500顶,救灾专用彩条布700件,折叠床2000张(带垫棉2000条),棉被8000床;我县存储衣服5228套,棉被4000床,棉大衣1996件,毛毯77条,应急指挥帐篷6顶,屋脊型应急帐篷50顶。结合省、市有关规章制度,制定出台了《物资储备库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救灾物资出、入库制度,加强物资安全检查和养护、规范存储。
三、强化监管,确保救灾资金专款专用
(一)建立完善救灾资金管理使用制度。根据中央《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救灾资金管理办法》,结合华宁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华宁县民政局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使用实施方案》。
(二)建立规范资金、物资台账。县、乡救灾资金全部纳入专户管理,做到专人负责,专账核算,票据齐全,手续完备。对于接收的救灾物资按规定严格管理,按种类、数量及时登记造册,做到手续完备,专帐管理,专人负责,使救灾款物管理严格规范,确保救灾款物真正用于受灾群众。
(三)严格按照要求采购救灾物资。制定年度预算及物资采购计划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面向社会公开采购救灾物资。把“严禁领导干部违规使用救灾资金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华宁县党风行风建设考评内容,并严格实行领导干部重大情况报告制度、终身负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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