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7628406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7-10-10 |
砥砺奋进的五年——党的十八大以来玉溪民政事业发展情况综述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民政工作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考察云南重要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在民政部、省民政厅的领导支持下,深入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5577”总体思路,以提升民政服务对象的获得感幸福感为导向,以全面深化民政改革为动力,健全完善社会救助、防灾减灾救灾、养老服务、双拥优抚安置、社会福利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社会组织监管、民政公共服务八大体系,全面改善民政服务供给,推动全市民政事业创新发展,实现全市民政工作干在实处、走在全省前列。
一是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开创新局面。全力做好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两线合一”工作,推动以精准救助助力精准扶贫。出台了《玉溪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玉溪市临时救助实施办法》《玉溪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方案》《玉溪市精准救助与精准扶贫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玉溪市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玉溪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玉溪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办法》等一批地方性法规、政府规范性文件,建立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联席会议制度和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在市、县(区)、乡镇(街道)全部设立了“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窗口,实现了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日臻完善,基本建立了科学的低保标准调整机制,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建立并及时启动了物价异动补贴机制,保证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连续五年开展了城乡低保专项清理行动,残疾人“两项补贴”全面落实,持续提高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标准,全市农村最低生活标准高于同期扶贫标准。截至目前,全市城乡低保对象7.4万户9.3万人,特困供养对象4008名。农村低保标准由2012年的每人每年1200元/年提高到目前的3420元/年,城市低保标准由2012年的每人每月250元提高到目前的506元;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封顶线由2万元提高到10万元,救助病种增加到22种;对112079名城乡低保对象和35614名建档立卡人员按每人每年70元标准资助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从2012年的10%提高到2017年的25%;目前,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标准650元/人•月,分散供养标准520元/人•月。连续五年在全市组织开展“关爱民生•寒冬送暖”走访慰问活动。玉溪市社会救助工作得到了省政府的表扬;市民政局荣获全省社会救助先进集体称号。
二是综合减灾救灾能力有了新提升。认真贯彻实施国家、省、市综合防灾减灾“十二五”规划,编制完成了《玉溪市综合防灾减灾“十三五”规划》,认真落实《玉溪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及时查灾计灾,根据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等因素,及时启动救灾应急响应,及时调查了解掌握受灾群众生产生活状况,统筹安排受灾人员救助工作,有效保障了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积极推动建立完善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初步形成了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社会参与、分工合作的综合减灾救灾体制机制。进一步修订完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建立自然灾害应对和防范体系,开展政策性农房地震保险试点工作,健全完善全市防灾减灾备灾体系。五年来,建成1个市级救灾物资储备库、6个县级储备库、22个乡镇储备站(点),储备救灾帐篷、折叠床、棉被、衣服、应急灯具等各类救灾物资7万余件(套);平灾结合,利用广场、绿地、公园等空间,先后建成62个各级各类应急避难场所;夯实防灾减灾基础,扎实推进防灾应急“三小”工程建设,为全市城乡居民家庭发放了防灾应急小册子和小应急包,开展了不同类别的小型演习;积极推进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14个社区先后被国家减灾、民政部命名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三是社会福利慈善事业跃上新台阶。五年来,玉溪市儿童福利院、市民政精神病医院和5个县(区)社会福利服务中心等一批民政福利机构建成使用。成立了玉溪市慈善总会。全面建立孤儿保障制度,孤儿及感染艾滋病儿童补助水平达到1049元/人•月。出台《玉溪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方案》,开展0-12周岁贫困家庭残疾儿童集中养育康复项目(简称“添翼计划”),提高贫困家庭残疾儿童生活适应能力和心理应对能力。连续五年在全市开展了“福彩助学•爱心圆梦”——贫困家庭大学新生助学活动,共资助贫困大学新生2500名,发放资助金750万元。完成福利彩票销售19.7亿元。
四是基层社会治理取得新成效。目前,全市共有702个村(居)民委员会,其中:社区居民委员会267个,村民委员会435个。五年来,全市城乡社区服务设施更加完善,投入3287万元,新建或改扩建302个城乡社区“为民服务站”及村级组织办公场所;投入1764万元,建成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和服务站点796个,实现了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全覆盖。城乡社区协商稳步推进,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100%覆盖,圆满完成2013年、2016年村级组织换届,村(社区)工作条件和工作人员待遇逐步改善,社区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红塔区被命名为第二次全国和谐示范城区,江川大街社区等5个社区被命名为第二次全国和谐示范社区。出台了《关于大力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加快推进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建设的意见》《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社会组织行为规范和活动准则》等一批制度文件,组建玉溪社会组织网,成立玉溪市社会组织党委。目前,全市社会组织达到1119个,会员人数达62.72万人,全市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率达到70.8%,党的工作100%覆盖。
五是双拥优抚安置发展呈现新气象。2014年,玉溪市、红塔区被命名为云南省第九届双拥模范城,江川、澄江等5个县(区)被命名为云南省第九届双拥模范县,通海、华宁等3个县被命名为云南省第九届双拥先进县。2016年玉溪市被命名为全国双拥模范城,实现了“四连冠”目标。完善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政策,逐年调整提高优抚对象各项抚恤补助标准,全市重点优抚对象各项优待政策100%落实到位,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100%发放到位,义务兵家属优待面100%覆盖,做好涉军群体信访维稳工作,实现了重要时间节点赴省进京“零上访”、“零聚集”。按照“部队、用人单位、退役士兵”三满意的目标,实施退役士兵绩效考核安置,符合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得到全部安置;全面实施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就业和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发放一次性补助金的安置办法,确保了全市退役士兵妥善安置。出台了复员退伍军人困难帮扶政策。完成了市革命烈士纪念园迁建、改造、升级工作,对市内一批零散革命烈士设施进行了迁葬、维修、改造,易门县烈士陵园被列为第五批国家级烈士陵园。
六是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实现新突破。全力推进行政区划管理,编制了《玉溪市行政区划调整规划(2014—2025)》,江川县撤县设区获报国务院批准,全市8县1区变为7县2区,澄江县撤县改市工作稳步推进。完成《玉溪政区大典》和《玉溪市行政区划图》编纂工作。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29430条成果资料工作。完成了4条州市界线和市内县区12条边界线联检和平安创建任务。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的意见》,发起“流浪乞讨人员爱心大救助行动”倡议,积极引导、支持玉溪市义工联合会开展“温暖玉溪”流浪人员救助活动,全面完成流浪乞讨救助网上寻亲和DNA采集工作,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经常性救助、主动性救助和关爱性救助网络初步形成,在2013年“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中,玉溪市救助管理站受到了民政部表彰。
七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现新跨越。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出台了《玉溪市老年人权益保障实施办法》《玉溪市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玉溪市居家养老服务实施细则》《玉溪市城乡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标准(试行)》《玉溪市城乡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运营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意见(试行)》等一系列政策保障措施,对老年养老保障制度、医疗制度、老年福利、养老基础设施建设、财政投入机制、养老机构管理、服务队伍建设等提出具体措施,完成了《玉溪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玉溪市养老服务体系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大力发展社会养老服务,五年来,共建成6个城市公办养老机构、5个民办养老机构、67所农村敬老院、118个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016年养老床位数达到6540张,平均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床位数18.6张。建成老年活动中心(室)3677个、成立老年人协会684个,分会4827个,老年大学(学校)501所。建立了高龄老人津贴制度,8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50元—300元不等健康保健补助。组织开展了“敬老文明号”、“敬老模范村(社区)”、“敬老文明家庭”、“十大孝星”等评选活动。探索“医养结合”健康养老新模式,峨山、元江医养融合试点县建设稳步推进。
八是殡葬改革取得新成效。以建设公益殡葬、阳光殡葬、惠民殡葬、法治殡葬、绿色殡葬、人文殡葬为重点,以点带面、重点突破,殡改成效显著。2012年,全市火化率仅为19.7%,远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2015年3月起全市火化区火化率实现100%,骨灰100%进公墓;全市火化区覆盖二区七县66个乡镇街道401个村居委会3622个村居民小组,覆盖范围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70%,覆盖人口占全市总人口的80%。2017年9月1日起,循环使用绢花圈全市殡仪馆内停止纸花圈出售服务,严禁馆外纸花圈进入殡仪馆,殡仪馆灵堂及悼念厅统一布置可循环使用绢花圈,免费供丧属使用。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投入10.24亿元,建成9个殡仪馆、673个农村公益性公墓和11个经营性公墓,墓穴101137个,实现殡仪馆和农村公益性公墓全覆盖。加强殡葬管理服务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市级成立殡葬管理服务中心,县区组建殡葬监察大队,加强公墓监管,严格殡葬执法,清理整治乱埋乱葬,对34345冢活人墓平毁、绿化,迁移实坟1285冢。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对群众给予4000-5000元的补助,截至目前,累计补助殡葬惠民资金1.3亿,节约土地约8万平方米,群众节省丧葬开支7亿多元。玉溪殡葬改革工作得到了民政部、省委省政府和省民政厅的肯定,全省殡葬改革现场推进会、全国殡葬工作座谈会先后在玉溪召开,殡改“玉溪经验”在全国推广。澄江县殡仪馆荣获全国殡葬改革先进集体称号。
九是民政队伍得到全面加强。以“炼铸民政铁军,争创一流业绩”为目标,努力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实施素质提升工程,全面提高民政干部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研判新形势、适应新常态的能力,为民政事业创新发展提供智力支持。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民政工作的意见》,制定下发了《关于设立村(社区)民政信息员的通知》,在全市694个村(社区)各配备一名民政信息员,每月市级财政补助生活补贴200元;先后成立了玉溪市社会组织党委,市军队离退休人员服务中心、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市烈士纪念园管理所、市殡葬管理服务中心。加强对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民政干部和民政信息员业务培训。
十是全面从严治党得到新加强。全市民政系统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部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作风建设为突破口,以机关和服务窗口为重点,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主线,以严明纪律为抓手,以开展“解放思想、转变作风、提升效能”学习教育活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全市民政系统效能建设提升年行动和“强基层、提效能、抓落实”为载体,全力做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先后开展全面清理办公用房面积超标问题,集中开展清退会员卡、领导干部在社团(协会)兼职、“裸官”现象、“吃空饷”“为官不为”“小金库”等问题,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治理,全市民政部门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有了新提高,为全市民政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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