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17592540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7-07-20 |
玉溪市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为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自2017年6月起,玉溪市全面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
其中,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456元提高到506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2904元提高到3420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依据不低于城市低保标准和2016年标准的要求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目前,我市共有城市低保对象25856人,农村低保对象59180元,特困人员4021人,各类救助对象将按新标准及时足额领取救助资金,使保障标准、补助水平与经济发展速度相适应,让困难群众真正得到实惠。
相关阅读:
- 玉溪市公安局2026年第一批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2026-04-03
- 玉溪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站关于2026年3月玉溪市建设工程主要材料价格波动情况的通报 2026-04-03
- 玉溪市民政局关于向社会公开征集 困难群众救助问题线索的公告 2026-03-26
- 关于核发玉溪润城城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溪润合府预售许可证的公告 2026-03-23
-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领导班子成员、调研员分工 2026-03-19
- 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2026年) 2026-03-18
- 2026云南春运︱春运40天,全省跨区域人员流动4.57亿人次 2026-03-16
- 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废止地方标准(第一批)的公告 2026-03-13
- 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终止已立项 地方标准的公告 2026-03-13
-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下属单位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 2026-03-11
滇公网安备 5304020200008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