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11304406 | 文     号 |   |
| 来   源 | 市司法局 | 公开日期 | 2021-11-16 |
《玉溪司法行政发展“十四五”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政策解读
《玉溪司法行政发展“十四五”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政策解读
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 师文
2021年11月16日
为确保全市“十四五”期间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为玉溪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结合工作实际,编制《玉溪司法行政发展“十四五”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并于2021年11月15日印发。
一、背景依据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找准使命定位,保持战略定力,紧扣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作出的“一个跨越”、“三个定位”和“四个突出特点”以及省委省政府对玉溪提出的建设“滇中崛起增长极、乡村振兴示范区、共同富裕示范区”发展定位,把新发展理念贯穿司法行政改革发展全过程,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自身肩负的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以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为统领,以推进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着力点,全面履行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和公共法律服务职责,全面推进法治玉溪、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做到站位更高、格局更大、眼界更宽、思路更新、工作更实,为玉溪“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实现,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目标任务
到2035年,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各项工作的能力显著增强,法治玉溪、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水平大幅提升,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全面形成,行政复议基本实现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初步实现,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质量显著提高,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司法行政队伍全面建成,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保障水平和智能化程度显著提升,基本形成与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程度相适应的玉溪司法行政格局。
围绕2035年远景目标,深刻把握新形势新变化和司法行政工作面临的新情况,主动服务、主动融入玉溪“一极两区”定位,全面提升司法行政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能力水平,“十四五”时期玉溪司法行政工作努力实现以下目标:
政治机关建设持续巩固。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司法行政机关的政治属性、人民属性、法治属性和社会属性更加彰显,司法行政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全面推进。
统筹依法治市能力全面加强。以履行中共玉溪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职责为统领,统筹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为主要内容的职能体系优化协同高效运转,司法行政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能力水平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得到更好满足。
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提速。积极推动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日益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基本完善,依法行政能力大幅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显著提高,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显著进展。各县(市、区)各层级各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协调并进,法治政府建设对法治玉溪、法治社会建设形成有力引领、带动。
行政立法水平全面提高。立法机制更加完善,与国家、省法律法规相配套、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更加完备,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理念的法规规章更加健全,与立法工作需求相适应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立法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刑事执行机制更加健全完善。坚持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刑罚一体化建设大幅提升,社区矫正教育矫治水平明显提高。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更加完备。覆盖城乡、普惠均等、功能完备、及时便捷、优质高效,与法治建设相适应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法律顾问、调解、仲裁、司法鉴定、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等各项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显著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总体实现,人民群众对多层次、多领域、个性化、体现公平正义的法律服务需求得到更加充分的满足。
普法与依法治理深入推进。法治观念深入人心,社会领域制度规范健全完善,公民法治观念普遍增强,法律素质明显提高,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基本形成,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高,形成符合市情、体现时代特征、人民群众满意的法治社会建设生动实践局面。
司法行政工作保障更加有力。围绕提升司法行政系统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基本建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基础设施保障体系,基层基础建设全面提升,场所、机构、网络布局更加科学合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明显提高。
司法行政队伍素质明显提高。紧扣“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新要求和“五个过硬”标准,组织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学习培训活动,在实战中锻造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全面提升,司法行政铁军本色更加彰显。
三、主要内容
坚持以履行依法治市办职责为统领,推动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创新发展;坚持良法善治新要求,以高质量立法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切实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到执法实践全过程;建立完善风险防范化解体系,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扎实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新需求;坚持立足新时代法治社会建设,推动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创新发展;建立健全务实高效的综合保障体系,不断筑牢司法行政事业跨越发展根基;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聚力打造“忠诚于党、忠诚于国家、忠诚于人民、忠诚于法律”司法行政铁军。
四、涉及范围
规划涉及到司法行政工作方方面面。概括为“一个统筹、四大职能”。“一个统筹”,即市委依法治市办统筹协调法治工作,承担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市司法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市委依法治市办相关工作,接受市委依法治市办的统筹协调。“四大职能”,就是在全面履职基础上,发挥好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四个方面的职能作用。行政立法职能主要是承担统筹规划立法工作的责任,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重要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审查各部门报送市政府的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同时,负责市政府规章的解释、立法后评估、备案以及县区政府规章的备案审查等工作。行政执法职能是指导、监督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依法行政的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监督、指导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工作。刑事执行职能是指导、监督刑罚执行和罪犯改造工作,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公共法律服务职能是负责拟订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工作,指导、监督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以及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按照中央的改革设计,是通过司法行政部门统筹,实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各环节职责一体、全面贯通。
五、注意事项
拓宽公众参与立法的渠道,充分发挥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在立法协商中的作用。建立完善立法过程中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制度。健全立法项目征集和论证制度、法规规章草案公开征集意见制度和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切实提高公众参与立法的广泛性、有效性、针对性。
六、关键词解释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加快发展法律服务业”、“健全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要求,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在2022年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基础上,完成从“有没有”到“好不好”的转变。2025年基本形成与法治建设目标相适应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回应率达到100%,公共法律服务知晓率、首选率和满意率提升20%。
法律援助服务保障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重点加强山区、少数民族地区公共法律服务建设,均衡配置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资源。进一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做好值班律师法律服务工作,确保全市范围内律师参与刑事辩护率达到100%。开展各种法律援助品牌建设活动,重点做好农民工、未成年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等特殊人群的法律援助工作。适时调整法律援助补贴标准并设立动态调整机制。适当扩大法律援助范围,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拓宽法律援助申请渠道,实现法律援助全业务、全流程“线上办”。全市法律援助优秀案件比例不低于10%,合格案件比例不低于85%,不合格案例比例不高于5%。
七、惠民利民举措
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覆盖,加大督促考核力度,规范执法程序,强化行政执法档案管理,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结合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示范点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的难点,加强改革措施的法治协调,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和“减证便民”工作。完成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标准化建设,同步组织开展电子证照及电子印章的采集和报送工作。聚焦群众用的多、需求多、反映多的高频事项,全力推进“一部手机办事通”分批上线工作。深入落实证明事项系列部署,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公布证明事项清单,清除循环证明和重复证明。
(原文网址:http://www.yuxi.gov.cn/yxszfxxgk/fzzfjsxx/20211116/13044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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