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11246769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1-04-28 |
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构职能
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健康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配套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评估、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执行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省药品增补目录,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及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开展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开展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及食品安全标准的释疑。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开展食源性疾病的流行病学的调查,开展全民营养计划。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七)贯彻执行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和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贯彻执行计划生育政策。
(九)组织指导基层开展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完善基层医疗卫生健康管理制度和机制,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并根据省、市部署安排抓好组织实施;拟订中医药改革发展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工作;参与拟订中医药产业传承与发展政策,指导中医医疗综合改革。
(十一)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防控干预措施和关怀求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十二)推进玉溪市健康产业的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
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打造健康生活目的地。
(十三)负责市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四)指导玉溪市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玉溪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群众健康为中心,为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大力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与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贯彻执行生育政策,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落实全
市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全市人口动态监测和评估,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市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玉溪市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玉溪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标准备案工作,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建议。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玉溪市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玉溪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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