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191111390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9-12-12 |
玉溪市交通运输局对玉溪市第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190032号建议的答复
张纪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开工建设省道S213线新平县城至易门十街公路提升改造工程的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新平县城至易门十街提升改造工程按照市政府工作安排,玉溪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开展工程可行性研究编制,于2017年5月完成工可文本,2017年11月市发展改革委批复了工可。按照2017年市政府第84次政府常务会安排,玉溪市交通建设投资公司作为项目建设业主,因此后续工作已移交市交投公司。
目前,项目的初步设计已编制完成,正在开展项目施工图设计工作。但因项目占用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问题,导致项目的土地预审、环评报告无法取得批复,项目无法纳入市级财政预算,导致项目融资困难。所以,项目暂时无法开工建设。待日后条件成熟,上述问题有途径解决,再行实施。计划力争在“十四五”期间内实施建设。
为加快推进红河谷-绿汁江热区产业经济带建设,我局按照四级公路标准开展新平县河门口至丫勒公路改造工程、峨山县丫勒至江边公路改造工程、易门县江边至十街公路改造工程建设。
项目全线公路等级为四级公路,设计速度20Km/h,路基宽8米,有效路面宽6米,针对线路中条件特别困难的路段,可以降低技术标准。其中,新平县河门口至丫勒公路改造工程,主线里程42.98公里,沿用老路41.08公里。全线沿用老路桥梁1座,新建桥梁1座。峨山县丫勒至江边公路改造工程,主线里程43.16公里,全部沿用老路。全线沿用老路桥梁2座,新建桥梁3座。易门县江边至十街公路改造工程,主线里程29.71公里,沿用老路里程29.2公里。全线沿用老路桥梁1座,新建桥梁4座。
新平、峨山、易门县人民政府为责任和实施主体,按照玉溪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进行建设实施,由县上独立审批、组织实施。玉溪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统筹、协调,并对项目的实施进行监督和行业指导。
目前项目已全线开工建设,力争12月底前完工。
感谢您对我市交通运输事业的关注和支持,并期望您能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
玉溪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10月25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翔 18669039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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