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11306407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公开日期 | 2021-11-22 |
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玉溪市五届人大 四次会议第0184号建议的答复
胡艳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请求帮助解决元江县乡镇卫生院工程项目建设资金的建议》(第018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现有政策支持有限,申报资金困难
(一)十三五期间,按上级事权划分,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建设由县级财政解决,列入不了国家、省项目盘子,元江县咪哩乡卫生院项目也未被列入玉溪市“十三五”医疗卫生领域建设项目储备库中,不能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设项目,市级也无此专项资金安排。
(二)现目前申报项目建设资金最主要的来源主要是三个方面,分别是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省级专项规划类投资。
1.“十四五”期间,中央预算内投资暂未明确规定对乡镇卫生院建设项目的支持。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抓紧做好2021年社会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准备工作的通知》,“十四五”期间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建设,初步考虑重点支持方向主要包括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化建设、公共卫生中心建设、县域综合服务能力建设、妇女儿童健康服务能力建设、中医药能力提升等,文件暂未明确规定对中心乡镇卫生院的支持。
2.乡镇卫生院在建设规模、收益覆盖等申报条件上达不到地方政府专项债的申报要求。按近期地方政府专项债的申报趋势来看,主要有以下几个要求:一是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亿元。二是有一定收益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融资规模要保持与项目收益相平衡。三是优先安排在建项目。对新开工项目,要前期手续完备、能够尽快开工建设。优先安排符合国家和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项目。四是专项债券作为重大项目资本金的领域暂不包含卫生领域。五是项目申报必须具备土地、规划、可研、环评、初设5要件。元江县5个乡镇卫生院的建设均不符合要求。
3.省级专项规划类投资暂无相关规划。自2017年以来,玉溪市卫生行业共有9个项目被列入省级“卫生补短板二期”专项规划,均属于县级医疗机构的能力提升项目,且建设资金至今均未落实。其他乡镇卫生院暂无相关规划。
二、项目立项相关情况
根据发改部门的立项要求,项目立项依据属地原则需在元江县发改局办理立项手续,立项前需完成项目建议书、可研编制、环评、规划等前期工作(具体手续流程以当地发改部门回复为准),据目前掌握信息了解,元江县的5个项目前期工作暂未完善,仅进展至可研评审阶段,建议各项目单位尽快完善前期工作。
三、下一步计划
在2020年8月底市发改部门组织召开“十四五”项目储备评审会议上,我委已建议将该项目纳入“十四五”规划,下一步将组织资金申报的相关培训,充分解放思想,依据政策指导意见将急需建设的项目进行包装策划,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项目进行调度并给出指导意见,同时积极协调省级、市级相关部门,制定相应文件,以更好地推动全市卫生领域的建设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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