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11317647 | 文     号 |   |
来   源 | 内部 | 公开日期 | 2021-12-28 |
玉溪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1年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市政府办公室:
根据市政府“两会”建议和提案交办会议的安排,2021年我局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38件(主办33件,协办5件),33件主办件中有19件A类件,14件B类件。通过我局各相关科室单位的共同努力,办理工作得到了人大代表的理解、支持和肯定,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办理工作总体情况
(一)主办件办理情况。我局主动与协办单位联系,加强与代表沟通联系,高质量办理并答复代表所提出的问题建议。在我局主办的33件代表建议中,涉及农村基础建设15件、农田水利工程建设4件、农业产业发展扶持4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美丽乡村建设6件,农村经济管理3件、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1件。由我局主办答复的33件建议已全部办结,答复函经分管领导审批后及时在办理平台提交上传。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获得代表的好评。
(二)协办件办理情况。我局按时按质将协办意见主动提交主办单位,确保建议及时办理并答复代表。分别将涉及农业部门的办理意见以书面告知市水利局、红塔区政府、新平县政府、市抚仙湖管理局、市林草局、市供销社、市发改委、市委组织部、市烟草产业服务中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所有协办件已全部按时限要求上传系统报主办部门。
(三)续办件办理情况。对于2020年为B类件的八个建议《关于帮助解决修建元江县龙潭乡阿支、阿支白克和鲁尼片区光伏提水项目资金的建议》(第77号)、《关于解决易门县易峨老路至贾姑摆衣村光伏提水项目的建议》(第79号)、《关于将新建节水灌溉项目列入“红河谷-绿汁江”热区产业经济带建设项目推进实施的建议》(第113号)、《戛洒、磨刀、新寨、冬瓜林、达哈、南蚌、平寨七个村(社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建议》(第133号)、《关于给予元江县曼来镇东峨村委会小南玛、红旗村委会戈沙小组 、团田村委会火烧寨等小组的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的建议》(第112号)、《关于修建华宁县宁州街道西冲村委会普左小组农田机耕路的建议》(第141号)、《关于组织实施洛河乡洛河村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建议》(第147号)、《关于对易门县六街旧县窝德大村实施环境整治保护扒河源头水资源的建议》(第88号)今年内都已进行了续办,并在办理平台提交了今年的续办情况。
二、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办理制度。一是认真组织梳理。我局明确1名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其他副局长具体负责涉及所分管工作的办理工作。明确局办公室为综合协调科室,形成了业务科室具体办、专人负责抓落实的定职责、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限、定要求的“五定”工作机制,确保办理工作部署周密、分工合理、责任明确、要求严格、程序规范。认真审核建议交办件,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和政协玉溪市五届四次会议闭幕后,我局根据“玉溪市建议提案办理综合管理平台”下发的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召开专题会议对收到的建议、提案进行认真清点、分析、核实和登记,指定专人逐件审理。对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中所提问题不属于我局职责范围的,及时向市政府办公室议案提案科说明情况,请求重新审核交办。二是明确责任分工。2021年3月12日市政府召开2021年建议提案交办会后,2021年4月1日市农业农村局召开2021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交办会,并于会后印发了《玉溪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1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对市政府最终确定交办的39件人大代表建议进行任务分解,明确责任领导、主办科室(单位)和协办科室(单位),建立由局办公室督办,各承办科室(单位)分别明确联系人的工作联系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并将办理工作纳入系统内部年终考核事项进行考核。三是切实提高办理质量。为避免出现答复格式不规范,答复意见措施简单、语气生硬、答非所问等问题,承办科室(单位)草拟答复意见后,报经局分管领导进行审核把关,面见代表签字,在办前、办中、办后至少3次以上面商或电话联系等多种形式与代表进行沟通,认真听取代表的真实想法和建议的初衷,确保办理质量。四是加强跟踪督促。在局党组的统一部署下,局办公室认真落实综合科室总协调责任,加强与承办科室(单位)的沟通协调和跟踪督促,制作办理台账,定期梳理统计,及时掌握每一件建议的办理进度和情况,做到办结一件,销账一件,并按时限要求将办理工作进度录入管理平台。
(二)强化跟踪督办,确保有序推进。一是进行专项督办。我局将办理人大建议列入年度督查工作要点,由办公室负责全程跟踪督办,实行办理清单制度,按照办理时限要求,明确办理时间节点。二是定期督促提醒。定期统计各科室(单位)办理情况,及时通过短信、电话、当面提醒等方式,督促提醒承办科室和承办人,确保所承办的建议均按时序进度答复办结。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办理答复完成后,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将事宜公开的建议办理情况全部公开,自觉接受监督,并在局内网OA系统开辟专栏,选择具有代表性的答复意见供我局内部学习交流。
(三)注重沟通协商,提高承办质量。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始终把与人大代表以及协办单位的沟通协商作为办理工作的必要环节,做到办前沟通、办中协商、办后回访,了解代表思路再动笔,征求代表意见再完善,征得代表满意后再反馈。一是加强内部协调。严格实行承办科室、办公室、局领导“三审制”,严格审核把关拟答复内容,把好政策关、文字关、时效关,凡质量不高的一律退回重办,切实保证建议的办理质量。二是加强与承办部门会商。注意加强与其他承办部门的沟通协商,对主办件,积极会商各协办单位;对协办件,及时答复主办单位。三是加强与人大代表沟通。坚持“未沟通不办理,未满意不答复”,充分利用面商、电话、网络等多种形式加强与人大代表沟通。对于能够解决的问题,根据实际情况,尽可能安排在短期内解决,或限时分期分批逐步解决。如第0088号建议《关于支持解决通红甸彝族苗族乡大婆左村委会下则勒小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点建设经费的建议》提出,下则勒村小组因打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点项目经费不足需上级部门帮助支持解决该示范点项目建设经费15万元的经费。2021年5月,我局按照省级要求,组织申报“十四五”期间实施乡村振兴“十百千”工程建设项目,华宁县共申报示范乡镇2个,精品示范村17个,美丽村庄145个,通红甸彝族苗族乡大婆左村委会下则勒小组作为145个美丽村庄建设项目之一已列入玉溪市乡村振兴“十百千”示范工程及玉溪市2021年农村“厕所革命”农村无害化卫生公厕建设名单之中。目前,华宁县农业农村局正在按照项目建设的基本程序开展公厕项目的建设工作,项目计划投资15万元,建成后不仅能满足群众的如厕需求,还将极大改善下则勒村民小组的人居环境。对暂时无法解决的问题,实事求是,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对其进行解释说明。如第0091号建议《关于建立华宁种子基地县保障粮食安全的建议》,目前暂无政策和资金方面的支持,待上级有相关政策后,我们将积极主动对接,全力争取省、市支持,力争早日解决问题。
(四)做好结合文章,提升办理成效。人大代表对玉溪“三农”工作提出的各项建议,凝聚了各位代表对玉溪农业农村发展的真知灼见和殷切期望,是监督、促进玉溪“三农”工作的重要途径。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归根结底还是要促进工作。我局坚持把办理工作与本部门实际相结合,推动转化落实,促进提升“三农”工作质量。一是与调查研究相结合。今年以来,我局结合今年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内容,带着问题深入基层开展调研,为办好人大代表建议积累素材。比如,结合第0158号代表建议《关于加快乡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建设的建议》,我局多次组织到各县(市、区)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情况专题调研,拟订了《玉溪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玉溪市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起草《玉溪市乡村振兴“十百千”示范创建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征求意见稿),对全市所辖自然村(组)有无村级活动室、进村道路通路硬化情况、村内户外道路硬化情况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摸排。筛选审核上报乡村振兴“十百千”示范工程示范乡镇、精品示范村和美丽村庄建设计划名单,为下一步有针对性、分批次开展美丽村庄建设,全面开展实施乡村振兴打下基础。既为办理人大代表建议积累素材,也有助于把人大代表建议事项与调研成果转化为工作落实的具体措施。二是与提升“三农”工作质量相结合。我局把办理人大代表建议作为提升“三农”工作质量的重要抓手,着力推动解决农村问题,提升为民服务水平。比如,在承办第0001号建议《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金监督管理的建议》、第0066号建议《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及建房管理的建议》等过程中。我局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玉溪现场办公会对玉溪打造乡村振兴示范区的定位要求,对标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农业农村工作目标任务推进落实。加快实施省级90个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完成668个村(社区)集体经济情况摸底调查,举办党建引领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培训班,提升基层干部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能力。同时加快推进农村宅基地联审联管工作。去年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颁布实施以来,市农业农村局紧密对接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及时研究部署,推动职能衔接、审批管理、违法查处和改革试点等工作。全市74个乡镇(街道)均成立了农村宅基地联审联管工作机构,《玉溪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完成公开征求意见、召开听证会、专家论证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会研究、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对照新公布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现已印发《玉溪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三是与落实重点工作相结合。我局在承办人大代表建议过程中,注重结合“三农”重点工作落实,认真反应和吸纳代表合理化意见建议,把办理工作与推动本部门工作紧密结合。比如,在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玉溪现场办公会精神工作中,结合第0049号建议《关于提升我市“绿色食品牌”竞争力的建议》,我局按照“大产业+新平台+新主体”建设思路,深入实施“一二三”行动,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鼓励各县(市、区)以认证手段推动食用农产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引导有关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申报“三品一标”。新平县进入省级“一县一业”示范县创建行列,积极支持新平县申报创建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9月27日进行了视频评审答辩。制定“三品一标”认证实施方案,1-9月新增绿色食品50个、有机食品47个、启动申报地理标志农产品2个。30个产品进入全省“绿色食品牌”品牌目录,锦海玫瑰、云秀玫瑰、宏斌蔬菜、褚氏柑橘、维和三七粉5个产品入围全省“10大名品”,入围产品和企业数量连续4年居全省第二。推荐13户企业申报国家、省级农业龙头企业(其中国家级2户),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229个、家庭农场157个,培育农产品加工企业742户。
三、存在问题及下阶段工作打算
虽然我们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中作出了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建议提案办理任务,但有些办理结果与代表期望和要求仍有差距,如对一些受政策、资金等条件限制的建议提案,在办理过程中难以突破,个别建议提案办理质量不够高,办理的方式方法不够科学。在今后的办理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办理建议提案工作的机制,坚持把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作为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虚心接受代表、委员和人民群众的批评和监督,积极采纳代表、委员提出的良好建议,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努力整改,不断完善,进一步总结办理工作经验,努力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做得更好。
自评分100分。
玉溪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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