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51631390 | 文     号 | 玉医保函〔2025〕79号 |
| 来   源 | 玉溪市医疗保障局 | 公开日期 | 2025-10-30 |
玉溪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对玉溪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0180号提案的答复
玉溪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对玉溪市政协六届
四次会议第0180号提案的答复
民革玉溪市委会:
民革玉溪市委会提出的《关于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保障范围的建议》〔T2025〕0180号提案交由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医保局高度重视委员提案,经过广泛调研,征求财政等多部门意见,并向省医保局汇报同意,决定完善玉溪市生育保险政策,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保障范围。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目前国家尚未明确建立灵活就业人员生育保险政策,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保障范围是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的重大尝试,将有效提升灵活就业人员的生育保障水平,有利于降低家庭生育成本,促进年轻人积极生育。
三、关于对建议的答复
(一)经前期大量调研工作,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要求,印发了《玉溪市医疗保障局 玉溪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玉溪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试行)的通知》(玉医保规〔2025〕1号),完善职工生育保险政策,探索将灵活就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纳入范围,以个人身份连续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满6个月及以上的人员可以享受生育或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医疗费用及产检费用),以此减轻新就业形态人员生育经济负担,鼓励新就业形态人员积极参加职工医疗保险。政策已于8月26日以部门规范性文件向社会公布,10月1日正式执行。
(二)强化系统思维,整体优化调整现行职工生育保险政策。
1.根据生育保险基金运行情况,优化职工生育保险费率政策,将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费率由1.5%降低到1%,进一步减轻企业缴费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2.是降低生育保险待遇享受的条件,政策对刚参加年轻人更友好。生育保险待遇享受条件由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降低为6个月,刚参加工作年轻参保人可以及时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同时完善男方配偶待遇政策,将连续缴费达到条件的男职工配偶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或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但生育待遇未生效的也纳入生育保险保障范围,可以享受生育医疗费、产前检查费及生育营养补助费三项待遇。政策调整后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参保职工范围进一步扩大。
3.进一步提高生育医疗费用标准,顺产、难产、剖宫产、产前检查等医疗保险包干结算标准进一步提高,以剖宫产为例由3500元提高到5000元。针对不孕不育症需做辅助生殖患者,提供了最高3000元的医疗费用补助,用于在具备卫生部批准辅助生殖技术资质的医疗机构施行人工受精或试管婴儿技术。同时积极落实国家、省政策,将“分娩镇痛”纳入医保支付,切实解决女方“怕疼”困境,提高女性生育意愿,降低了家庭生育成本。
4.进一步优化医保经办服务,提高生育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率,将职工生育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参保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生育政策规定的生育或计划生育医疗费用,包括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由医疗机构按照包干标准直接为参保人员结算。产前检查费与营养补助费也与生育医疗费用在定点医疗机构合并支付。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注和建议,下一步我局将持续跟踪政策执行成效,不断优化生育保险政策,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并加强政策宣传和推广力度,让每一位职工都能享受到更加优质、高效的医疗保障服务。
玉溪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10月21日
(联系人及电话:钟钢 13150527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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