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51631389 | 文     号 | 玉医保函〔2025〕78号 |
| 来   源 | 玉溪市医疗保障局 | 公开日期 | 2025-10-30 |
玉溪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对玉溪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0262号提案的答复
玉溪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对玉溪市政协六届
四次会议第0262号提案的答复
住红塔区市政协委员组:
住红塔区市政协委员组提出的《关于玉溪市“大玉医”城市医疗集团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打包付费的建议》〔T2025〕0262号提案交由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市医保局高度重视玉溪市“大玉医”城市医疗集团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打包付费的建议,安排医保支付方式政策工作负责人研究办理,优化完善城市医疗集团打包付费办法。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为进一步优化玉溪市城市医疗资源布局,构建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动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玉溪市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落地见效,根据《玉溪市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试点工作方案(试行)》文件精神,按照医疗集团内各成员单位保持医疗机构非营利性事业单位的性质不变、行政隶属关系不变、资产归属关系不变、职工人员身份不变、财务补偿政策和政府投入方式不变、原有债权债务不变(“六不变”),统一医疗管理、统一运营管理、统一信息管理(“三统一”)的原则,由市人民医院牵头组建了“大玉医”城市医疗集团,以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实现医疗资源共享。实行适合实际的支付方式政策对促进医疗集团融合发展具有促进效果。
三、关于对建议的答复
玉溪市医疗保障局积极响应市政府决策部署,持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2024年经与市卫健委、大玉医医疗集团多轮协商,制定了《玉溪市“大玉医”城市医疗集团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打包付费办法》(玉医保发〔2024〕14号),建立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激励约束机制,强化“大玉医”城市医疗集团一体化融合发展,实施城市医疗集团打包付费。按照“收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将红塔区、江川区参保城乡居民在“大玉医”城市医疗集团牵头医院发生的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出、市外就医发生的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出二项指标与打包结余资金分配及超支分担金额挂钩,以期通过评价指标促进医疗集团内成员医院形成利益共同体,促进医疗集团融合发展。根据2024年运行情况对医疗集团医院进行评价奖励,江川区医共体两项评价指标均达标,而红塔区医共体两项评价指标均不达标,牵头医院按照规则承担红塔区医共体超支金额的57万元。
为了进一步完善政策,在总结2024年经验的基础上,市医保局牵头修订完善《2025年玉溪市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打包付费办法》,于2025年9月8日向市卫健委、市人民医院、第三人民医院、江川区人民医院等征求意见。9月28日会同市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项目办、市卫健委、大玉医医疗集团成员医院就政策进行沟通协商,进一步修好完善打包付费政策,并于10月14日再次向各相关部门征求意见。下一步市医保局将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完善,争取医疗集团形成一致意见后将打包付费方案提交市政府决策并及时贯彻落实。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医保工作的关注,我们将按照国家、省、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工作要求,持续优化我市医保支付政策,协同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玉溪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10月21日
(联系人及电话:钟钢 13150527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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