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41533671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4-05-27 |
玉溪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电梯安全监管工作视频会议
为深刻汲取云南弥勒市“10.18”电梯安全事故经验教训,贯彻落实电梯安全筑底三年行动,进一步加强玉溪市电梯安全管理,提升电梯安全运行水平,保障全市人民群众平安出行,2024年5月22日,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了电梯安全监管工作视频会议。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亚波,二级调研员廖平,市局法规科、稽查科负责人,特设科全体人员,高新区分局分管领导、特设股负责人,市检验检测认证院特种设备检验中心电梯检验负责同志和检验人员,各县(市、区)局共82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首先由市局特设科汪容先科长传达学习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电梯安全监管有关文件精神。随后,作为弥勒电梯事故调查组成员的市局二级调研员廖平同志作电梯事故警示教育,详细讲解了弥勒“10.18”电梯事故调查报告,重点对该次事故原因、有关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责任认定及处理进行了详细的解读,通过这一身边案例警示教育在场监察人员和电梯检验检测单位守牢安全底线,认真做好电梯安全工作。
会议最后,党组成员、副局长张亚波同志做总结发言并提工作要求。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安全主体责任。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深刻汲取弥勒电梯事故教训,切实提高站位,高位谋划和推动电梯安全监管工作。要督促电梯使用单位加强电梯使用管理;督促电梯维保单位严格按照《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2—2017)和电梯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的相应要求,做好电梯各方面的维护保养工作;督促检验机构、检测单位检验检测时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提出明确整改要求,及时反映监管部门,消除事故隐患。二要严格落实维保质量,牢牢守住安全底线。各县市区局和分局要全面查清全省和辖区内电梯维保单位情况,要严肃查处不按《电梯维护保养规则》等安全技术规范和制造单位的技术要求开展电梯维保,维护保养流于形式、走过场,虚假维保等不法行为,提高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全面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三要强化应急值守,提高安全处置能力。要督促维保和使用单位制定电梯应急救援预案,要定期组织演练。四要加强执法监督,震慑违法违规行为。要通过监督抽查,以发现问题暴露问题为主,把电梯维保质量不高、使用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作为对物业公司、维保单位检查的重点,通过检查发现一批违法案件,查处一批,震慑一批,只有执法,才是部门履职尽责的依据。
电梯安全关乎民生,此次会议的召开将有效推动玉溪市电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开展以及电梯维保质量的提升,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平安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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