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31446357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3-05-23 |
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通过“科长讲堂”开展《云南省市场 监管领域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专题培训
为深入推进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和法律意识,切实营造良好的全民“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和环境,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提振市场信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推动经济回稳向好。2023年5月10日上午,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科长讲堂”活动,由法规科李文康向参会人员就省局制定下发的《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进行解读,市局班子成员,处级干部,质检中心主任等150余人参加了培训。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21〕24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的意见》(云政办发〔2022〕51 号),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根据《云南省司法厅关于规范编制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减免责清单”的通知》要求,省局制定下发了《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免于行政强制事项清单》,明确对16个事项免予行政强制,其中涉及登记注册事项2个,广告监管事项1个,食品安全事项8个,工业生产许可事项3个,认证管理事项2个。《清单》还强调了“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的判断标准,明确了《清单》不能适用的情形、未列入《清单》的免予行政强制措施的适用、同时存在其他违法行为的强制措施实施等问题。除外之外,还将不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原则上纳入了免予行政强制的范围。李文康结合我局近年来的案例,从《清单》制定的背景,适用原则等方面进行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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