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11272394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1-07-27 |
创卫相关责任部门联合检查全市烟草广告专项整治工作
按照《玉溪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玉溪市迎接国家卫生城市第三轮复审烟草广告专项整治联合检查的通知》要求,市爱卫办、市创卫健康教育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告科、市烟草专卖局抽派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于7月1日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市各县(市、区)对口单位烟草广告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联合检查。

在前期烟草广告专项整治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结合市创卫健康教育组在此项工作中提出新的标准和要求,让全市涉及的单位能准确把握烟草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的新要求,步调一致,开展统一规范工作,联合检查组从7月1日-9日,采取不打招呼,临时通知,中心城区必检,各县(市、区)随机选取一个街道乡镇检查的方式进行。

此次联合检查组共检查各县(市、区)卷烟销售零售店116家,电子烟店18家。检查中发现各县(市、区)存在的共性问题:1、有部分烟店内,印有香烟品牌的打火机还在销售;2、有少部分烟店内,烟草宣传品还未拆除或替代;3、有少部分烟店内,有“云香印象”字样需整改;4、有少部分电子烟店销售店,宣传语有“尼古丁”、“烟”字样需整改。存在的个性问题:1、玉溪红塔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澄江烟店、玉溪红塔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易门烟店有大量烟草广告存在,需要及时整改;2、峨山县、华宁县、红塔区、元江县有少部分烟店有“中国烟草”、“云南烟草”字样需整改;3、峨山县烟草广告整治存在认识误区,只注重店面清理,忽视对店内的整治。

联合检查组把上述情况对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烟草专卖局进行了反馈,并要求按照发现问题依法、依创卫标准要求及时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依法严格查处。
通过此次联合检查,统一了全市烟草广告专项整治的标准和要求,将会对下一步工作开展起到关键性指导作用,必将会对迎接国家卫生城市第三轮复审烟草广告专项整治工作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从而对全市烟草广告进行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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