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31469868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公开日期 | 2023-09-05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三项举措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为市场主体减负全力优化营商环境
2023年,玉溪市生态环境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作为生态环境执法监管的基本手段,科学配置执法资源,结合非现场执法手段,防范检查任性、执法扰民等问题,聚焦发现和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全面提高生态环境执法效能。
一是动态完善“一单两库”。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比例、抽查方式等要素。通过云南省移动执法系统,动态更新“排污企业库”和“执法人员库”,对排污企业及执法人员动态管理。目前,玉溪市在云南省移动执法系统纳入管理的排污企业等共计1358家,一线执法人员56人。2023年1-3季度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共摇号抽查企业146家。
二是积极推行信用分级监管。在“双随机”监督抽查工作中,探索将抽查比例频次、被抽查概率与抽查对象的环境信用等级、风险程度挂钩。在制定“双随机”任务时,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或环保信用不良企业提高抽查比例,如:对“三湖”流域重点企业每季度抽查25%、其他县区重点企业每季度抽查5%,对一般企业或列入正面清单企业减少抽查比例或利用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测平台巡检等非现场监管模式,做到无事不扰。通过分级分类精准化环境监管,合理配置、统筹环境执法资源,有效形成环境监管合力。
三是规范执法检查和信息公开。通过云南省移动执法系统按季度随机抽取检查任务、随机匹配执法人员,执法人员必须规范使用移动执法系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现场检查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检查完成后按照规定时限将检查内容、结果通过信用中国(云南玉溪)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截至2023年8月31日,共公示检查信息8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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