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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8-05-30 |
新平县人大常务委员会开展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
5月24日至25日,新平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学明、张永光带领执法检查组一行28人,就新平县贯彻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环境保护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一行先后现场检查了新平县大开门至戛洒高速公路在建工程、新平鲁奎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云南昆钢耐磨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平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垃圾填埋场、新平县太平建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预拌混凝土搅拌站、新平县污水处理厂、新平亨通检测站汽车尾气检测线、古城街道办事处他拉社区阿波左小组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在25日的执法检查情况反馈会上,执法检查组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杨雪波代表政府所作的《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征集了与会人员的意见建议。
检查组认为,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实施以来,新平县人民政府全面贯彻“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 各乡镇(街道)和县直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不断加大环境保护执法力度,全县社会各界环境保护意识显著提高、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步伐明显加快、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生态文明水平逐年提高。
2015年以来,新平县先后荣获国家卫生县城、省级生态文明县、省级园林县城、最具原生态民族文化特色的少数民族自治县、中国最具特色生态旅游名县、中国最具投资价值旅游名县等诸多荣誉称号。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平稳,向趋好方向转变。新平县城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保持优良、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符合饮用功能要求、县城噪声环境质量基本达标,县域重点河流水质逐年有所改善。
执法检查组强调,要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大环境保护法的宣传和学习力度,把它纳入“七五”普法的内容之一,领导带头学、部门重点学、群众自觉学,形成环境保护良好的学习和宣传氛围。要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加强部门的沟通协调,凝集环境保护合力,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同时,要通过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公安与环保联合执法机制等方式加大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的打击力度,着力解决环境领域的突出问题。要加强环境保护工程设施建设的监管、巡查和管护力度,确保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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