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21390348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水利局 | 公开日期 | 2022-10-28 |
关于玉溪市曲江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示
关于玉溪市曲江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示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有关要求,妥善解决主要江河流域水资源主要矛盾、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以及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遵照水利部第32号令《水量分配暂行办法》的要求,玉溪市水利局组织云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制定了玉溪市曲江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形成了《玉溪市曲江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确保方案成果的科学性、合理性,现按照《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要求,将《玉溪市曲江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征求意见稿)》上网公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请提出意见的单位和个人,于2022年11月28日以前,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将意见反馈玉溪市水利局水资源科。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向小华 2010609
电子邮件:237308936@qq.com
通信地址:玉溪市红塔区白龙路11号
邮政编码:653100
附件:《玉溪市曲江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征求意见稿)》
玉溪市水利局
2022年10月28日
玉溪市曲江流域水量分配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解决重点江河流域水资源主要矛盾、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水量分配暂行办法》(水利部令第32号)以及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关于加快跨地市县河流水量分配工作”等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分配对象
本次水量分配对象为玉溪市境内曲江。
二、分配思路
根据《水量分配暂行办法》,玉溪市曲江流域的水量分配工作以《云南省水资源综合规划》、省水利厅《曲江流域水量分配方案》、《云南省滇中引水二期配套工程(玉溪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成果为基础,遵循公平和公正、妥善处理上下游、左右岸的用水关系的原则,充分考虑流域与行政区域水资源条件、供用水历史和现状、未来发展供水能力和用水需求、节水型社会建设目标要求等,提出各流域内各县(市、区)多年平均水量分配份额、不同来水频率下河流主要控制断面的下泄水量指标和最小下泄流量控制指标。
本次水量分配工作以流域地表水可分配水量为分水对象。可分配水量是考虑对流域水资源进行统一配置后得出的可利用量,地下水资源及非常规水源不参与分配,跨流域调入及调出水量作为边界条件,不计入可分配水量。已经实施或者批准的跨流域调水工程调入的水量,按照规划或者有关协议实施分配。
水量分配控制断面为已建或规划新建的水文站点,以便于进行断面实测径流核定。统筹考虑了流域调入、调出水量,通过水量平衡计算得出断面下泄水量。综合考虑生态和下游生活、生产等用水需求,确定河流各控制断面的最小下泄流量控制指标,如遇天然径流量小于下泄的生态流量,则按天然径流下泄。
三、分配主要原则
(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
(二)节水优先、保护生态。
(三)优化配置、持续利用。
(四)因地制宜、统筹兼顾。
(五)民主协商、行政决策。
四、分配水量指标
玉溪市曲江流域涉及县(市、区)多年平均水量分配及不同来水频率水量分配成果见表1。在本方案印发实施后,根据各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对水资源的需求及实际用水情况,适时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后,调整各县(市、区)用水总量控制指标。
表1 2030年玉溪市曲江流域各县(市、区)分配水量及边界条件
单位:亿立方米
流域 | 县 | 地表水分配水量 | 边界条件 | 合计 | ||
多年均值 | 调入水量 | 地下水 供水量 | 其它 供水量 | |||
玉溪市曲江流域 | 红塔区 | 1.39 | 0.93 | 0.03 | 0.14 | 2.49 |
峨山县 | 0.29 | 0.13 | 0.00 | 0.02 | 0.44 | |
江川区 | 0.74 | 0.52 | 0.04 | 0.03 | 1.33 | |
华宁县 | 0.84 | 0.11 | 0.00 | 0.03 | 0.98 | |
通海县 | 0.46 | 0.71 | 0.13 | 0.05 | 1.35 | |
澄江市 | 0.73 | 0.00 | 0.02 | 0.04 | 0.78 | |
市级预留水量 | 0.10 | 0.00 | 0.00 | 0.00 | 0.10 | |
合计 | 4.55 | 2.40 | 0.21 | 0.31 | 7.47 | |
备注:地下水及其他水源供水量在100万立方米以下的由于四舍五入原因,表中显示数据为0.00亿立方米,但不代表无地下水及其他水源。
五、主要断面控制流量指标
根据流域水资源管理要求,结合水文站网布设情况,选择峨山水文站及曲江水文站作为玉溪市曲江流域水量监测断面。断面下泄水量及最小下泄流量控制指标见表2。
表2玉溪市曲江流域监测断面控制指标表
流域 | 断面名称 | 频率 | 下泄水量 (亿m³) | 最小下泄流量(m³/s) |
玉溪市 曲江流域 | 峨山水文站 | 多年平均 | 2.48 | 0.87 |
75% | 1.51 | |||
95% | 0.69 | |||
曲江水文站 | 多年平均 | 4.65 | 1.55 | |
75% | 3.05 | |||
95% | 1.63 |
六、主要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全面加强水资源节约保护与高效利用,促进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将水量分配方案实施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作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重要内容,实行水资源管理行政首长负责制,明确责任,加强管理,完善措施,强化监测管理和绩效评价。
(三)加强部门责任落实。玉溪市水利局负责组织实施玉溪市曲江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发挥统一管理与指导协调作用。流域内各县(市、区)水利局负责本本县(市、区)水量分配方案的实施。
(四)强化水资源节约利用。落实节水优先方针,强化用水需求管理,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加强工业节水技术推广和节水管理,推动农业灌溉从传统型向现代化转变,加快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注重用水效率提高和管理。加大对水量分配及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宣传力度,提高全民节水意识和水资源保护意识,实施全社会节水行动,推动用水方式由粗放向节约集约转变,促进水资源高效利用。
(五)加强水资源监督管理。围绕“管住用水”目标,强化农业、工业、生活、生态取水口规范管理。加快建立健全水资源监测体系,落实计量设施以及监控设施,逐步强化重点取水口取水量在线监测。实施流域用水总量与控制断面水量监督管理。
(六)加强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管理。将流域内重要水利工程纳入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统筹河道内外用水需求,优化水利工程调度,保障流域基本生态用水需求,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的综合效益。各地根据批准的水量分配方案和年度预测来水量以及用水需求,结合实际制定年度水量调度计划,确定用水时段和用水量,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年度用水实行总量控制和水量统一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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