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01214080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0-11-26 |
玉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自查报告
玉溪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
根据你办《关于开展2020年公平竞争审查自查和抽查的通知》要求,我局对2020年以来本局出台及代市委政策起草出台的有关政策措施开展了公平竞争审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体情况
(一)统筹组织情况。玉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由玉溪市工信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公平竞争审查相关工作,政策制定科室(单位)具体负责公平竞争自我审查工作,多个科室联合制定出台的政策措施,由牵头科室负责审查,其他科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参与审查,政策制定科室(单位)的局分管领导或局系统其他单位负责人负责审定和签署审查结论。
(二)机制建设情况。 建立健全了玉溪市市工信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局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是领导小组成员,各成员具体负责本部门起草的政策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规科,负责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政策宣传,工作协调,完成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会同局法律顾问参与本局重大疑难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联系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
(三)工作质量情况。1、2020年,我局制定出台涉及市场主体的政策措施1件,即《玉溪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此办法,此办法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由承办科室、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会同本局法律顾问开展了合法性审查,同时一并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经过审查,未发现有违反公平竞争的规定。2、年内利用局干部职工列会集中学习机会,由政策法规科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围绕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的重要意义、如何开展拟出台政策措施审查、并结合典型案例就如何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作了一次公平竞争审查有关政策宣讲。
(四)监督考核情况。政策制定科室(单位)未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或者违反审查标准出台政策措施的,由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领导小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不及时改正的,依据有关规定对直接负责人员予以处分。
(五)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一是部分科室对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二是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人才队伍不足,给工作开展带来一定影响。
二、下一步工作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立足全局,统筹兼顾,科学谋划,坚持从我局工作实际出发,在玉溪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发改价监〔2017〕1849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云政办函[2017]53号)等文件,全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玉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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