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31484545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23-10-31 |
玉溪市信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40000449901000
玉溪市信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玉溪市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玉溪市委办公室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信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玉室字〔2019〕51号),我局为玉溪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部门主要职责为:
1.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制定本市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和信访工作的意见和措施。
2.负责处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市委、市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和网络信访事项,接待来访。
3.承办上级机关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办理落实情况。
4.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规章和制度,推动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总结推广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建议。
5.协调、检查和指导全市信访工作。组织开展联合接访工作,交办、转送信访事项,承担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工作。组织协调处理群众集体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项,协调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赴省、进京访的处置工作。
6.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开展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及时反映倾向性、动态性信息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7.负责信访信息化建设,指导全市信访信息系统应用和全市信访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工作。
8.负责信访工作宣传和信息发布,组织信访工作检查考评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9.承担中共玉溪市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承担玉溪市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1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市信访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信访工作条例》施行为契机,聚焦“管住人、管住事”,以实施“四个专项行动”为抓手,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减存量控增量防变量,圆满完成党的二十大信访安全保障任务。
1.全力以赴做好党的二十大信访安全保障工作。一是党政同责,高位推动,切实把信访工作责任扛在肩上、落到行动上。二是锚定目标,持续推进,“四轮驱动”对全市信访工作进行安排调度,进一步压实属地属事责任,筑牢闭环管理主单元。三是快速反应,应急处置。
2.突出重点,扎实开展“四大专项行动”。
3.贯彻落实好《信访工作条例》。一是多方式学习宣传。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传达学习《信访工作条例》并研究贯彻落实举措。印发全市学习贯彻实施方案,积极组织条例宣传“五进”活动,通过培训辅导、媒体转发、摆摊设点、印制10万份折页2000余份海报、宣讲小分队进村入户讲解等方式开展广泛宣传,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峨山县少数民族干部双语宣传《信访工作条例》深受群众欢迎,获省信访局高度肯定并通过国家信访局新媒体和省级媒体予以宣传。二是完善规范工作流程。组织修订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涉访重大信息报送等制度规定。三是压实信访工作责任。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落实,发挥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协调、指导、监督作用。
4.全面提升工作质效。一是全力推动110与12345对接联动工作。印发对接联动机制和组织培训,对110平台和12345热线平台接到的非紧急类诉求电话,落实“首办责任制”,及时响应、主动服务,形成“闭环”管理,不断提升服务效能。二是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全面推进建立乡镇(街道)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工作,统筹基层社会治理资源力量。
5.大力加强队伍建设。一是学习培训提素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全国信访局长会议、第九次全国信访工作会议精神等,牢固树立“人民信访为人民”的工作理念。开展多次视频培训、实地指导,加大业务工作培训力度,提升信访系统干部工作能力和水平。二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要求,筑牢廉洁从政思想防线,坚决贯彻落实党规党纪各项规定,持续加强干部职工作风建设,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三是树先进学先进。对全市信访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提炼通过各渠道予以推广,如峨山县总结获全国信访工作示范县经验做法、红塔区信访局对获全国信访工作先进个人事迹提炼宣传,做到学习有方向、看齐有标杆。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玉溪市信访局机关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正科级),包括:办公室、综合协调科、接访办信科、网络信访和信息技术科、督查督办科。
所属单位1个,是:玉溪市市长热线办公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玉溪市信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玉溪市信访局
2.事业单位:玉溪市市长热线办公室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玉溪市信访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8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人(离休0人,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玉溪市信访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玉溪市信访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信访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11,324,102.9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324,102.93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590,244.48元,增长16.3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590,244.48元,增长16.34%;上级补助收入增长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长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长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长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长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度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增加,玉溪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项目经费支出增加,增加“特定项目行2022(69)”项目经费,增加省级项目资金,增加了省级特疑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信访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11,324,102.93元。其中:基本支出8,659,414.93元,占总支出的76.47%;项目支出2,664,688.00元,占总支出的23.53%;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405,209.48元,增长14.1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74,443.52元,下降0.85%;项目支出增加1,479,653.00元,增长124.86%;上缴上级支出增长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长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长0.00元,增长0.00%。原因分析:2022年度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增加了,项目资金增加了。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835,939.19元,占基本支出的78.94%。项目资金玉溪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项目经费支出增加,增加“特定项目行2022(69)”项目经费,增加省级项目资金,增加了省级特疑资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信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659,414.9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835,939.19元,占基本支出的78.9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823,475.74元,占基本支出的21.06%。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度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增加了。日常年支出254,688.68元/人,人员经费年支出201,057.04元/人,日常公用经费53,631.64元/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信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664,688.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79,688.00元,增长了124.86%,主要原因分析:“玉溪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项目经费支出1,542,500.00元,比上年增加了742,500.00元,增长了92.81%;信访事项专项救助资金支出200,000.00元;另外项目支出增加了“特定项目行2022(69)”项目经费74,188.00元,省级项目资金368,000.00元,省级特疑资金48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信访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324,102.9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1,405,244.48元,增长14.17%。原因分析:2022年度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增加了,项目资金增加了。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项目资金玉溪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项目经费支出增加,增加“特定项目行2022(69)”项目经费,增加省级项目资金,增加了省级特疑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480,160.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72%。主要用于:市信访局、市长热线办公室工资福利支出、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和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专项经费支出,主要有人员经费支出4,994,996.80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820,475.74元,项目支出2,664,688.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67,123.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7%。主要用于:市信访局及市长热线办公室行政单位离退休159,0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52,422.4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5,701.35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467,486.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3%。主要用于:市信访局及市长热线办公室行政单位医疗210,207.63元、事业单位医疗75,633.21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81,645.8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09,33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8%。主要用于市信访局及市长热线办公室住房公积金583,673.00元、购房补贴25,659.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6,100.00元,支出决算为35,792.2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4,063.25元,占总支出决算的67.2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729.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32.7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1,72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信访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6,100.00元,支出决算为35,792.2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1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4,063.2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2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72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77%。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由于疫情影响,公务接待减少。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8,587.65元,增长31.5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4,798.65元,增长24.9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789.00元,增长47.72%。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车辆使用年限长,维修费用增加,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加4,798.65元;因2022年接待人次比上年增加30人,公务用接待费用较上年增加3,789.00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2022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履行职能职责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保障有关单位到市信访局开展调研、工作协调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信访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23,475.74元,减少85,017.26元,下降4.4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减少了外出培训,并严格控制日常公用经费的开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57,110.18元、水费5,422.10元、电费17,240.36元、邮电费20,630.51元、差旅费188,442.49元、维修(护)费5,896.94元、会议费5,782.00元、培训费25,930.16元、公务接待费11,729.00元、劳务费473,063.59元、委托业务费335,798.84元、工会经费81,903.12元、福利费56,186.78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063.25元、其他交通费335,202.5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9,837.92元、办公设备购置19,236.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玉溪市信访局资产总额3,341,976.03元,其中,流动资产9,284.83元,固定资产3,205,831.2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26,86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10,951.4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06,246.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9,036.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236.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9,8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400004499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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