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61680881 | 文     号 |   |
| 来   源 | 内部 | 公开日期 | 2026-09-18 |
玉溪市畜牧渔业发展服务中心2025年度部门决算
玉溪市畜牧渔业发展服务中心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负责畜牧业、渔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工作;负责种畜禽管理、畜禽遗传资源管理、良种繁育体系建设;负责畜牧标准化生产和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畜牧业良种和配套技术试验、示范及推广;负责饲料及生鲜乳质量安全抽样和监测工作;负责种草养畜及饲草地项目技术指导;承担牧草种质资源保护及开发利用,饲草饲料和农副资源开发利用及生产技术推广等工作;负责渔业生产技术示范推广及服务,水生动物防疫检疫、水产品质量安全和鱼药鱼饲料质量监测工作;指导水产投入品使用、病害防控、水产种质资源保育等工作;指导畜禽养殖、渔业安全生产服务;完成玉溪市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0个内设机构。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玉溪市农业农村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5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2人(离休0人,退休12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聚焦顶层设计,科学谋划发展方向。
参与《玉溪市2025年畜牧兽医和渔业渔政工作要点》《玉溪市畜禽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实施方案》《玉溪市设施农业建设实施方案(2025—2027年)》等畜牧渔业工作意见、方案的编制,起草制定设施畜牧业、渔业相关标准,提出畜牧渔业工作重点,高位推动畜牧渔业产业发展。
(二)稳定生产供给,夯实产业发展基础。
1、提升畜牧业生产质效。面对畜牧业生产下行压力,承办2025年云南省蛋鸡产业发展大会,开展畜牧业数据核查、养殖情况摸底调查及畜牧生产服务指导,全力稳定畜牧业生产。2025年,两个种鸡场存栏祖代种鸡2.1万羽、父母代种鸡29万羽,预计销售商品鸡苗3000万羽(普吉禽业因更换品种2025年无鸡苗销售)。8家种猪场(含供精站)存栏种猪44586头,预计销售商品仔猪67万头。
2、稳定水产品产量。稳定水产养殖面积和产量,提升产业高质量发展能力。2025年全市水产养殖面积31540亩,水产养殖面积较去年持平,较2020年减8.73%,其中工厂化养殖9.454万m³;水产品总产量预计13573吨,较上年增加1.17%,较2020年减5.03 %,其中淡水养殖产量8115吨,淡水捕捞产量4211吨,水产品产量稳中有增。全年完成稻渔综合种养面积完成31770亩,产量1004吨。
(三)狠抓项目建设,增强产业发展动能。
1、做好畜牧项目储备与指导。做好新平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昆明利之源养殖有限责任公司易门十街年出栏600万羽肉鸡养殖小区建设项目、江川景厚省级种业基地项目、普吉扩建项目等一批重点项目的包装、争取及指导,目前新平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已下达项目资金3000万元,正在准备开展招投标等前期工作,普吉已完成第一批引种,恒康蛋鸡养殖场新增5万只产能已开始养殖、易门犇犇肉牛养殖场二期已接近完工。
2、做好渔业项目争取及指导服务。一是按照《关于征集2025年渔业项目需求的通知》要求,组织申报2025年中央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项目5个,争取中央资金310万元,其中元江鲤省级原良种场建设项目争取中央资金补助60万元、峨山县休闲渔业示范基地建设项目争取中央资金补助50万元、稻渔综合种养示范点建设项目争取中央资金补助200万元(市畜牧渔业中心100万元、江川区元江县各50万元)。二是做好江川区鲤、倒刺鲃水产种质资源场建设项目的服务指导,协助江川区做好项目论证、协调推进等工作。三是组织开展2021年以来渔业发展支持政策实施情况自查,2021-2024年,玉溪市共争取中央渔业发展支持资金3437万元,通过自查,发现存在问题共17个,其中资金问题12个(大部分县区资金未拨付或拨付率低);项目实施问题3个(2个为执行进度慢,1个为项目完工未开展竣工验收),目前正在按省厅要求督促项目实施单位进行整改。
3、做好市本级稻(藕)鱼综合种养项目实施。2025年使用2024年15万元市本级稻(藕)鱼综合种养项目资金共采购发放鱼种5627kg,示范稻(藕)鱼综合种养面积1310.6亩,其中:红塔区90.7亩,投放鱼种528kg;通海县1219.9亩,投放鱼种5099kg(秀山街道沿湖片区5个村委会878.4亩,投放鱼种3219kg,基本实现可养面积全覆盖;河西改水沟村委会101亩,投放鱼种1010kg,受益农户53户)。2025年项目资金100万元,目前已完成前期摸底调查工作,计划年内开展招投标。
(四)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产业可持续。
1、强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落实玉溪市生态环境改善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制定《玉溪市2025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细化任务分工》,组织各县区持续做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排查整改,全市累计排查养殖场(户)7228户次(其中规模养殖场2691户次,养殖大户4537户次),累计发现存在问题319户,完成整改255户,正在整改64户。指导养殖场(户)完善畜禽粪污收集、处理设施及台账,2025年,市级累计印发畜禽养殖粪污台账4000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告知书”7500份,目前全市规模养殖场均配备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通海县建立了散养户台账。组织做好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监测,按时完成云南省农业农村环境污染防治信息平台畜禽养殖模块的信息填报,如期完成农业农村部直联直报系统1075个备案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信息填报,配合第三方公司开展通海、江川、新平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现场核查,据系统统计,2024年全市粪污产生量593.22万吨,利用量543.15万吨,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91.56%。制定《玉溪市畜禽养殖场(户)粪污处理技术规程》《玉溪市畜禽养殖场(户)粪污贮存设施设计要求》2个标准。
2、做好星云湖、杞麓湖流域畜禽养殖规范整治。指导江川区、通海县制定并印发《中共玉溪市江川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玉溪市江川区畜禽养殖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玉江改委发〔2025〕2号)、《通海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海县畜禽养殖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通政规〔2025〕1号)。指导帮助通海县建立畜禽养殖污染监管长效工作机制,提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及告知书等资料4000余份,通过加强日常排查管理及宣传,不断规范畜禽养殖行为。截至2025年8月15日,杞麓湖流域生态红线内养殖户全部退出养殖,禁养区783户、限养区754户养殖户已全部完成整治,通海县目前已完成县级初验,正按程序申请市级验收。同时,指导通海县做好关于粪污经纪人停止收粪易造成养殖污染的群众上访件办理,及时回复群众诉求避免造成舆情。
3、做好2023年长江经济带移交新平县养殖污染问题整改。目前,大营养殖片区内的7户蛋鸡养殖场(户)已完成全面退养,8户零星养殖户已完成资产评估,签订清场退养协议,并于9月30日清空存栏。
4、做好草原生态奖补政策工作。实施草原补奖政策面积921.96万亩,其中,实施草原禁牧补助面积124.82万亩,实施草畜平衡草原奖励面积797.14万亩。指导新平、峨山等六个项目县补奖系统填报数据、信息录入审核,及时调度督促项目县做好资金兑付工作,目前,2021年—2023年度资金已全部兑补到牧户,截至2025年9月底,2024年度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资金完成兑付82.47万元,资金兑付率2.82%,除澄江市完成兑付外,其他县(区)还未开始兑付,欠拨资金2846.54万元。2025年9月30日,市农业农村局向华宁、易门、峨山、新平、元江5个县区政府发送了《玉溪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加快拨付2024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资金的工作提醒函》,督促相关县区务必于2026年2月28日前完成兑付工作,并实行“周调度、月汇总”机制,实时掌握资金兑付情况。
5、积极推进水产健康养殖。一是推广池塘工程化循环水养殖、陆基循环水养殖模式,其中:陆基循环水养殖建设养殖水体2.89万立方米以上。二是在“土、特、产”上下功夫,推广养殖特色品种抗浪鱼、大头鲤、牛蛙、水蛭、红球藻等。
6、加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一是加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保护。组织对涉及保护区的元江县跨江大桥建设项目、新元灌区项目进行元江鲤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影响专题评价。二是开展水生生物资源养护。争取中央渔业资源保护增殖放流资金第一批99万元(通海25万元、江川36万元、澄江38万元),第二批108万元,总计207万元。省厅下达绩效目标326万尾,截至10月14日,玉溪市增殖放流492.56万尾(抚仙湖116.16万尾、星云湖290.3万尾、杞麓湖86.1万尾),已超额完成绩效目标。三是持续做好珠江禁渔管理。制定《玉溪市2025年珠江流域禁渔管理工作方案》《玉溪市“清风行动2025”实施方案》,持续深入开展“中国渔政亮剑2025”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在2025年春季珠江禁渔执法过程中,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448人次,车辆128台次,巡查里程1920公里,发放宣传材料5000多份,张贴标语100 多张。取缔违规网具17个地笼,受理电鱼案件3件(峨山县),收缴电鱼工具3套,打击处理违法人员5人,对违法人员进行罚款0.18万元。
(五)深化技术服务,支撑产业提质增效。
1、开展畜禽养殖技术指导服务。2025年4月18日承办2025年全省蛋鸡产业发展大会,吸引了全省蛋鸡养殖企业代表、行业专家、科研机构及上下游企业人员等250余人参会,极大地宣传了玉溪家禽产业发展成效。2025年9月,分别举办玉溪市2025年畜牧渔业业务能力提升培训暨渔业安全应急演练、玉溪市2025年生猪养殖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培训班,累计培训市、县、乡三级畜牧渔业技术骨干,市畜牧兽医学会会员代表,以及优秀养殖企业负责人等170余人,提升了全市畜牧渔业业务能力,赋能畜牧高质量发展。与玉溪新广家禽有限公司、红塔区畜牧渔业中心合作申报的《云贵地区铁脚麻鸡高效养殖技术示范与推广》项目获得省级推荐上报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三等奖。
2、开展水产养殖技术指导服务。认真为养殖主体做好水产技术服务,抓好渔业安全生产,指导养殖主体做好渔业生产工作,组织开展水产养殖技术指导培训,全市水产专业技术人员全年指导养殖面积1814公顷,服务养殖户800户(次),养殖企业25个(次),合作社15个,培训渔民500人次,发放技术资料3000多份。6月17日,市畜牧渔业中心在通海县秀山街道开展稻(藕)鱼共生——立体生态养殖技术培训,培训人员30余人。
3、开展养殖技术试验示范推广。年内开展养殖试验示范3项,其中:9月在新平、元江两县开展肉鸡林下养殖试验示范,发放鸡苗9000羽,其中:“新广铁脚麻”乌鸡品系8500羽、“K901”500羽。依托新平、元江丰富的林地资源,建设林下养殖试验示范基地2个(新平县)、示范村1个(元江县红河街道桥头社区打碳小组)、适度规模养殖示范户5户(300—700羽/户)、散养示范户6户(100—200羽/户),本次试验示范涵盖不同规模的养殖户,采用“林下放养+科学补饲”模式,筛选出适宜玉溪的优势品种与养殖方案,为生态农业发展与农民增收探索新路径。肉牛降本增效试验示范工作在元江县及易门县犇犇养殖场开展,目前已完成项目设计及签订物资采购合同。“三湖”流域散养户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试验工作已完成养殖户选点,计划11月开始。
(六)严守安全底线,保障行业健康发展。
1、强化畜禽水产种业监管。分别到新广、普吉2个种鸡场及江川景厚、易门德源2个种猪场开展技术服务指导及日常监管,指导红塔区、江川区、易门县对到期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进行换证。组织新广家禽有限公司开展国家肉鸡良种扩繁推广基地到期核验。组织对江川1个种猪供精站进行种猪常温质量监测,共抽检25头/份,占存栏采精种公猪总数的61 %,经检测,全部合格。分别对通海县、易门县、江川区3件申请办理水生生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和经营利用情况进行核实,指导通海县办理水产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1件,督导各地落实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制度。
2、强化生鲜乳及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制定《玉溪市2025年饲料及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细化任务清单》,对全市生鲜乳及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完成饲料10个批次,生鲜乳2个批次的抽样工作;二是配合省农业农村厅对云南快大多畜牧科技有限公司、金钱实业(云南)有限公司、玉溪双胞胎饲料有限公司等4家饲料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开展现场审核;三是开展饲料生产企业、经营企业现场检查。印发饲料、饲料添加剂相关告知书、宣传资料4500份,累计检查饲料生产企业7家,发现问题73个,已整改71个,未整改到位2个限期年底整改完毕。其中,配合农业农村部开展饲料生产企业现场检查4个,发现问题51个,配合省农业农村厅开饲料生产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1个。四是指导江川区妥善处理网络销售云南四丰饲料添加剂有限公司产品涉嫌虚假宣传问题。五是完成农业农村部3个县区粮改饲项目12份青贮饲料质量跟踪评价采样工作。
3、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印发水产养殖用药明白纸400份、水产养殖重点品种经常检出问题药物清单200份,深入基层,通过发放水产养殖用药明白纸、《水产养殖用药》宣传手册等方式,指导水产养殖户科学用药。配合完成农业农村部抽检20批次,配合省渔业科学研究院完成2025年省级例行监测40批次水产品抽检。
4、强化畜牧渔业行业安全生产监管。严格落实畜牧渔业行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认真落实《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加强农业生产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粪污池和沼气池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及渔业行业安全生产、学生防溺水等工作要求,紧盯畜禽粪污池、渔业生产场所、暑期、汛期等关键环节、场所、时间节点,及时组织各县区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及风险排查,督促养殖户、饲料厂、船主等畜牧渔业、饲料生产经营主体,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市全年未发生畜牧渔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一是加强市级宣传指导。不断加强畜牧渔业安全生产检查指导,压实安全生责任,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科普活动周等活动开展畜禽粪污贮存设施、渔业安全生产宣传。组织开展渔业安全应急演练1次,配合制作防溺水宣传视频1个,组织全市畜牧、渔业安全生产及业务能力提升培训2期170余人,通过“三农通”发送畜禽养殖场(户)液体粪污贮存设施安全生产宣传信息共计420480条,市农业农村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宣传警示1次,印发“粪污贮存池安全警示标识牌”1850块、宣传资料5500份、水产警示标识2000块、宣传资料2400份。2025年1—10月,累计检查畜禽养殖场户78个次、饲料厂13个次,渔业安全检查出动人员279人次,检查养殖企业(户)63个,发现问题20个,已整改完毕。二是组织县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各县(市、区)排查粪污贮存设施6178个次,存在安全隐患367个,已整治529个(含上年未整改部分);设置安全警示标牌标识8248个(套),覆盖4138个养殖场(户);印制明白卡、口袋书科普挂图7679份、发送养殖户及粪污贮存设施用户7931户,召开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的群众大会483场(次)、覆盖1420个村小组;4999个村民小组利用农村“大喇叭”播放粪污贮存池设施安全防范知识;发送手机信息24359人次,通过抖音、小视频等媒体宣传安全防范知识833次、覆盖19242个养殖户,2025年至今,全市未发生重大畜牧渔业及饲料生产主体安全生产事故。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玉溪市畜牧渔业发展服务中心202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畜牧渔业发展服务中心2025年度收入合计3,995,625.3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95,623.65元,占总收入的100.00%;2025年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及其他收入。
玉溪市畜牧渔业发展服务中心是2025年新增单位,无与上年对比情况。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畜牧渔业发展服务中心2025年度支出合计3,995,623.65元。其中:基本支出3,618,096.99元,占总支出的90.55%;项目支出377,526.66元,占总支出的9.45%;2025年无上级补助支出、事业支出、经营支出、附属单位上缴支出及其他支出。
玉溪市畜牧渔业发展服务中心是2025年新增单位,无与上年对比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畜牧渔业发展服务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618,096.9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58,965.36元,占基本支出的95.6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9,131.63元,占基本支出的4.4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畜牧渔业发展服务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77526.6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遗属补助项目经费8,526.00元,主要用于遗属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2、 稻渔综合种养项目经费15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稻渔综合种养技术示范推广;
3、2025年省畜牧业生产发展项目经费219,000.00元,主要用于示范推广林下养殖技术、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肉牛提质增效技术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畜牧渔业发展服务中心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95,623.6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玉溪市畜牧渔业发展服务中心是2025年新增单位,无与上年对比情况。完成年初预算的180.7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22,785.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59%,完成年初预算的114.51%,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调整基本工资标准,社保基数增加造成预决算差异。
9.卫生健康(类)支出322,970.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8%,完成年初预算的134.45%,造成预决算差异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调整基本工资标准,医保基数增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2,792,614.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89%,完成年初预算的233.92%,主要用于:人员支出2,268,724.34元,占农林水(类)支出的81.24% ;公用支出154,889.68元,占农林水(类)支出的5.55%;项目支出369,000.66元,占农林水(类)支出的13.21%,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调整基本工资标准及项目经费没有含在年初预算数中,造成预决算差异。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57,25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4%,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238,949.00元,占住房保障(类)支出的92.88%;购房补助支出18,304.00元,占住房保障(类)支出的7.12%。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调整基本工资标准,住房公积金基数增加造成预决算差异。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000.00元,决算为4,140.1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64%,上年无此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决算为3,364.19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1.26%,完成年初预算的67.2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元,决算为776.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8.74%,完成年初预算的12.93%。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7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000.00元,支出决算为4,140.1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64%,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决算为3,364.1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2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元,决算为77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3%。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减少业务接待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364.19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76.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7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减少业务接待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全市畜牧业及渔业发展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全市畜牧业及渔业发展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畜牧渔业发展服务中心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主要原因是:玉溪市畜牧渔业发展服务中心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核算范围。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玉溪市畜牧渔业发展服务中心资产总额714,850.26元,其中,流动资产435,870.44元,固定资产278,979.8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玉溪市畜牧渔业发展服务中心是2025年新增单位,无与上年对比情况。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2项,账面原值39,55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3,284.1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92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364.19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9,92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应至少公开一条与决算相关的财务专业名词解释,或请直接保留模板提供专用名词。
玉溪市畜牧渔业发展服务中心202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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