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51623073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5-09-17 |
玉溪市土地整治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40003200100501000
玉溪市土地整治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玉溪市土地整治中心主要负责耕地占补平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国土综合整治、土地复垦、生态修复等土地整治项目踏勘、筛选、论证、审查、评定(核定)等技术性事务工作;承担有关项目调查研究、技术服务、业务培训及交流合作等工作。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部、项目一部、项目二部。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玉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5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市政府下达年度目标任务为新增耕地数量10400亩,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全市完成新增耕地11057.97亩,其中新增数量2565.66亩、新增水田4912.80亩、增减挂钩复垦新增耕地3579.51亩,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1.土地整治项目。2024年全市重点实施土地整治项目125个,其中续建项目63个,新申报项目62个。
2.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2024年重点实施拆旧复垦项目41个,截至目前,取得省级验收批复文件20个,撤销项目3个,完成省级验收正在整改8个,正在进行拆旧复垦项目10个。
3.审计指出问题整改。玉溪市占补平衡专项整治共涉及3124个问题,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销号2963宗,整改率94.85%。省级要求2024年5月15日前必须完成销号的2194个问题,已按照时限要求全部完成销号。
4.全市指标收益情况。截至目前,全市出让占补平衡指标收益56281.65万元,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收益15922.46万元,两项指标出让收益共72204.11万元。其中增减挂钩指标出让收益均为县级所有;占补平衡指标出让中有16409万元为市本级所有,余下39872.64万元均为县级所有。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备注说明:1.市土地整治中心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2.市土地整治中心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3.市土地整治中心为市自然资源规划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故不填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土地整治中心2024年度收入合计2,928,594.1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28,594.1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0,655.07元,增长0.7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0,655.07元,增长0.71%;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收入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较2023年增加实有在职在编人员1人,相应的工资福利性支出及公用支出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土地整治中心2024年度支出合计2,928,594.10元。其中:基本支出2,799,389.28元,占总支出的95.59%;项目支出129,204.82元,占总支出的4.41%;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0,655.07元,增长0.7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73,676.08元,增长6.61%;项目支出减少153,021.01元,下降54.22%;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较2023年增加实有在职在编人员1人,相应的工资福利性支出及公用支出增加;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在2024年里更加严格执行过紧日子的要求,采取以单位保留车辆为主、仅租用车辆由单位驾驶员驾驶、非紧急公务合并出行等方式进一步规范公务出行,有效减少了租车费用,另外,按工作安排,2024年未组织全系统培训,无培训费支出,因此相应支出较2023年有所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土地整治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799,389.2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658,104.69元,占基本支出的94.9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41,284.59元,占基本支出的5.0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土地整治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9,204.8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土地整治部门运行管理项目经费129,204.82元,主要用于保障市土地整治工作的正常运转。确保土地整治项目的现场踏勘、组织验收、工程量复核、耕地质量等别评定等工作正常开展,达到开展土地整治业务的必要办公条件及增强开展土地整治工作必要的专业知识必需的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土地整治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28,594.1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20,655.07元,增长0.71%,完成年初预算的4.6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8,787.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1%,完成年初预算的122.87%。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养老保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新增一名在职在编人员,实际费用与预算相比有所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201,059.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7%,完成年初预算的122.50%。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及事业单位医疗补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新增一名在职在编人员,实际费用与预算相比有所增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2,267,230.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42%,完成年初预算的3.60%。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及办公费用的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预算了玉溪市峨山县富良棚乡婀娜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玉溪市江川区安化乡董炳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玉溪市元江县甘庄街道干坝社区五队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资金共计60,499,820.50元,因对应非税收入未能实现,2024年未安排预算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较大。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31,51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1%,完成年初预算的107.26%。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及购房补贴的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新增一名在职在编人员,实际费用与预算相比有所增加。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900.00元,决算为9,478.8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28%;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079.70元,下降24.52%。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100.00元,决算为9,240.85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7.49%,完成年初预算的70.5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800.00元,决算为238.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51%,完成年初预算的2.7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104.30元,增长13.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184.00元,下降94.6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3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4,184.00元,下降94.62%;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900.00元,支出决算为9,478.8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28%,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079.70元,下降24.5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100.00元,决算为9,240.8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5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800.00元,决算为23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执行过紧日子的要求,对公务接待的规模和规格进行了缩减和严格控制,有效减少了“三公”经费支出;二是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较短,使用故障率较低,另外属于按规定配备的新能源车,充电费用较少,有效节约了运行成本。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104.30元,增长13.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184.00元,下降94.6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3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4,184.00元,下降94.62%;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严格执行过紧日子的要求,对公务接待的规模和规格进行了缩减和严格控制,有效减少了“三公”经费支出。二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增加的原因是2024年我单位外出公务时尽量使用单位保留车辆出行,虽然增加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但大幅减少了其他交通费支出额,有效减少了单位整体支出规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 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因公出差、土地整治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土地整治业务对接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土地整治中心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市土地整治中心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核算范围。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玉溪市土地整治中心资产总额196,084.17元,其中,流动资产3,748.99元,固定资产192,335.1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4,917.0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减少)35,237.0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002.5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43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572.51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土地整治:土地整治是指在一定区域内,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土地整治专项规划确定的目标和用途,通过采取行政、经济和法律等手段,运用工程建设措施,通过对田、水、路、林、村实行综合整治、开发,对配置不当、利用不合理,以及分散、闲置、未被充分利用的农村居民点用地实施深度开发,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率和产出率,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的过程,其实质是合理组织土地利用。广义的土地整治包括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土地开发。土地整治工作的具体实施,由各级土地整治机构承担。
监督索引号53040003200100501111
玉溪市土地整治中心决算公开表(2024)20250916041127480.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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