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41512376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水利局 | 公开日期 | 2024-02-04 |
玉溪市水利局2024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40000233200000
玉溪市水利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水利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玉溪市水利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玉溪市水利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玉溪市水利局为玉溪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为正县级,部门承担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规划、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和跨县(区)域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重要流域、区域以及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洪水影响评价工作,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3.按规定制定地方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市级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市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的水利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提出市级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4.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全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7.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和跨县(区)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8.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9.指导农村水利水电工作。组织开展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10.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跨县(区)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1.开展水利科技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实施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执行。
12.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水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实施水旱灾害防护标准。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旱灾害防御及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利工程调度工作。
1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玉溪市水利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15.职责分工。与玉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玉溪市交通运输局在河道采砂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玉溪市水利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负责,玉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保障河道内砂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负责,玉溪市交通运输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通航安全负责。由玉溪市水利局牵头,会同玉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玉溪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统一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河道采砂的水上执法监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人事科),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行政审批与政策法规科、规划财务科、水资源科(全市节约用水办公室)、河(湖)长制工作科、水旱灾害防御科、建设运行管理与监督科、农村水利水电和水土保持科。
所属单位5个,其中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和3个事业站室、1个下属事业单位。分别是:
1.玉溪市农村水利管理中心
2.玉溪市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管理中心(玉溪市水利建设管理与质量安全监督站)
3.玉溪市水土保持工作站(玉溪市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分站)
4.玉溪市地方电力管理站
5.玉溪市中心城区水资源调度管理局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加快水网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强化规划引领作用。抓住国家开展国家水网规划编制的重大机遇,深化市情、水情再认识,有效衔接“44533”水网项目,争取更多水利重点项目纳入国家规划盘子,积极争取中央投资支持。二是抢抓时间推前期。树立抓前期就是抓开工的理念,继续全力推进新元灌区、5件中型及26件小(一)型水库项目等前期工作,新元大型灌区项目完成可研和初步设计阶段工作,力争启动建设。三是加快重点项目建设。坚持以项目为抓手,加快推进十里河、亚尼河等2件中型水库和白龙、洋芋山等5件小(一)型水库建设,继续抓好新街河水库、鲁布、元江那诺一库等在建水源工程,完成木格、苗茂等水库工程竣工验收。抓好滇中引水工程一、二期建设。四是加强水土保持工作。抓好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前期工作,力争立项治理1条小流域治理工程。完成通海县琉璃河、华宁县漫山箐、澄江市梁王河沙坝小流域治理工程的续建和竣工验收工作。全市计划完成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75.00平方公里。做好审批服务工作。持续抓好澄江市、红塔区、新平县3个监测站点水土保持日常监测工作。
2.抓好开展防汛抗旱工作。一是全力做好抗旱保民生。以保障人民群众用水安全为根本,认真做好今年的供用水计划,制定科学合理的供用水方案,切实加强供水水源的统一管理和统筹调度,千方百计确保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加强统筹会商,及时做好中心城区等应急调水工作,确保中心城区用水安全。二是及早谋划防汛工作。把汛前各项准备工作抓细抓实,督促各项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确保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加强山洪灾害预警设备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率在98.00%以上。健全完善工程调度、抗洪抢险、队伍组织、物料储备、巡堤查险、人员转移等预案,不断提高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安全度汛和抗旱供水打下坚实基础。三是加快河道治理项目建设。抢抓当前河道治理施工黄金时期,精心组织,抓好峨山县练江河县城上游段、易门县扒河浦贝段、绿汁江新平县段二期等13件江河治理项目续建工作,新开工新平县新平河古城段等治理工程,完成治理项目5件、计划完成投资1.20亿元,进一步提升全市河流防洪能力。
3.巩固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一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农村供水成果。认真办理水利部12314监督举报平台、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和省、市、县3级水利部门监督举报电话等反映的农村供水保障问题,办理完成后及时回访,确保问题及时销号、社会认可、群众满意,做好动态监测、动态清零。二是加快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紧紧围绕城乡供水一体化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按照规模化发展、标准化建设、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智慧化服务的“五化”发展思路,进一步压实责任、强化措施、细化方案、狠抓落实,加快项目建设,推动逐步构建同源、同网、同质、同价、同服务的“五同”供水格局。三是全面深化水价改革。落实好玉溪市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改革实施意见,合理确定各类供水水价,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4.抓实河(湖)长制工作。一是压实河(湖)长制责任。全面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河(湖)长制工作的通知》,加强谋划部署和统筹协调,起草年度工作要点,进一步细化职责清单、任务清单,持续压实“党建+河(湖)长”工作责任,加大通报提醒和督察督办力度,组织做好年度河(湖)长制责任考评和河(湖)长述职。二是常态化推进专项行动。持续推进河湖“清四乱”行动、“河长清河”行动,扎实开展水利部反馈图斑核查整改,落实“河(湖)长+检察长”“河(湖)长+警长”机制,深化涉河违建等问题排查整治,着力改善河湖库渠水域岸线生态环境。三是夯实工作基础。推进“一河一策”方案滚动修编,加快河湖健康评价、河湖库渠名录复核、河湖管理范围划定上图等基础工作,持续开展水质监测预警通报,探索推进信息化建设和运用新方案,开展履职培训、业务培训,加大典型经验、突出成效宣传报道力度。四是加快绿美河湖建设。进一步细化《玉溪市绿美河湖三年行动建设任务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压实责任,加快建成一批绿美河湖示范样板项目,基本实现一湖一河一库一策一景。
5.加强水生态文明建设。严格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有序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抓好年度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加快推进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严格地下水管理,加强地下水开发利用管控,严格取水许可审批及日常监管。持续推进计量设施项目建设,强化用水定额和计划用水管理,认真落实用水统计调查制度。加快绿色小水电创建工作。强化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管,确保水电站足额、稳定下泄生态流量。积极配合协助市人大做好《玉溪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草案)》报批修改、新闻发布、颁布施行和《条例》宣传等工作,持续抓好小路南等水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抓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常态化开展宪法、民法典和涉水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组织开展4场次“世界水日”“中国水周”集中宣传活动。
6.强化水利安全生产。以水库坝塘安全运行为重点,抓好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积极推进“三个责任人”“三个重点环节”有效落实,全面提升水库的运行管理水平。积极推进小型水库安全管理能力提升工作,切实抓好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和水库维修养护项目、水库大坝白蚁治理工作。常态化开展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及降等报废、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等工作。针对重点水源工程建设、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小水电站等重点领域和重点工程,结合全国两会、岁末年初、汛期等关键节点,组织开展常态化督察检查,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闭环管理,确保问题隐患整改到位。夯实工程管理水平,举办全市水利安全生产业务培训班、开展在建水利工程项目稽察。以管理体系构建和责任制度落实为核心,切实做好水利安全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利工程管理标准化建设等工作,稳步提升水利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7.统筹做好其他工作。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强化干部队伍建设,认真办理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的提案答复,进一步做好创文、平安建设、信访维稳、工会妇女、后勤保障、节约型机关、保密、档案等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6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5个、差额供给单位1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3个。
截止2023年12月统计,单位基本情况如下:在职人员编制94人,其中:行政编制38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55人。在职实有7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7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40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39人。
车辆编制8辆,实有车辆4辆,超编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0,686.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064.5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务收支预算总表113.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2,431.3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1,077.36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减少3,980.13万元,下降27.1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
一是基本支出类财务收入净增加162.88万元,因玉溪市中心城区水资源调度管理局东风水库、化念水库供水计划增加,导致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增加。
二是项目支出类财务收入净减少4,091.01万元。2024年增加预算收入3,260.76万元,其中增加自有资金水利综合业务工作经费77.40万元;增加水利项目融资3.85亿元贷款本息专项资金2,215.00万元;增加水资源局新建业务用房专项资金472.00万元;增加东风水库水源保护及生态修复专项资金496.36万元。同时项目预算收入减少7,351.77万元,其中对下转移支付烟草援建工程市级配套专项资金减少4,314.60万元;对下转移支付元江县西拉河、绿汁江新平县二期、曲江红塔区洛河乡段治理工程配套资金减少346.00万元;玉溪市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专项资金减少1,280万元;获奖补的美丽河湖等2023年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减少1,147.00万元;市级水利专项资金等项目收入减少264.17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177.5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177.5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064.5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13.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959.95万元,下降40.8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
一是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类财务收入净减少78.22万元,因人员变动,工资福利支出减少,人头公用经费减少,水利业务工作经费压缩等原因基本支出减少。
二是财政拨款项目支出类财务收入净减少4,881.73万元。2024年增加预算收入2,470.00万元,增加水利项目融资3.85亿元贷款本息专项资金2,215.00万元;增加水资源局新建业务用房专项资金255.00万元。同时项目预算收入减少7,351.73万元,其中对下转移支付烟草援建工程市级配套专项资金减少4,314.60万元;对下转移支付元江县西拉河、绿汁江新平县二期、曲江红塔区洛河乡段治理工程配套资金减少346.00万元;玉溪市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专项资金减少1,280.00万元;获奖补的美丽河湖等2023年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减少1,147.00万元;市级水利专项资金等项目支出减少264.13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686.2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7,177.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41.1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8.22万元,下降2.99%,主要原因是因人员变动,工资福利支出减少,人头公用经费减少,水利业务工作经费压缩等原因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4,636.3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881.73万元,下降51.29%,主要原因是2024年增加预算收入2,470.00万元,增加水利项目融资3.85亿元贷款本息专项资金2,215.00万元;增加水资源局新建业务用房专项资金255.00万元。同时项目预算收入减少7,351.73万元,其中对下转移支付烟草援建工程市级配套专项资金减少4,314.60万元;对下转移支付元江县西拉河、绿汁江新平县二期、曲江红塔区洛河乡段治理工程配套资金减少346.00万元;玉溪市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专项资金减少1,280.00万元;获奖补的美丽河湖等2023年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减少1,147.00万元;市级水利专项资金等项目支出减少264.13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一)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安排支出143.1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行政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及生活补助发放。
(二)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安排支出493.0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事业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及生活补助发放。
(三)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安排支出138.10万元。主要用于缴交单位人员基本养老保险。
(四)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0.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职业年金。
(五)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安排支出40.0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编在职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六)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安排支出37.0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编在职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安排支出89.64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
(八)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安排支出10.6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干部职工的医疗保险费。
(九)2130301-行政运行安排支出571.91万元。主要用于我部门行政及参公管理单位人员工资奖金,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及优抚人员生活补助及维持单位正常运转及完成承担全年工作任务等支出。
(十)2130304-水利行业业务管理安排支出35.00万元。主要用于为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2024年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审批三项行政审批项目技术审查服务。
(十一)2130305-水利工程建设安排支出3,395.45万元。主要用于归还水利工程建设融资贷款2024年还本付息支出。
(十二)2130308-水利前期工作安排支出30.00万元。主要用于玉溪市水网建设规划等4个规划编制支出。
(十三)2130310-水土保持安排支出103.03万元。主要用于市级征收水土保护补偿费非税收入安排的项目支出水保规划及目标责任考核评估工作。
(十四)2130311-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安排支出1,342.19万元。主要用于市级留成水资源费非税收入安排的水资源管理与保护支出。
(十五)2130399-其他水利支出安排支出486.76万元。用于部门事业人员工资奖金支出及维持单位正常运转支出及用于完成全年各项水利工作安排的工作经费支出。
(十六)2210201-住房公积金安排支出132.19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
(十七)2210203-购房补贴安排支出6.2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购房补贴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7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4.8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5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24.3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4年玉溪市水利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8.08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玉溪市水利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2023、2024年均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所以较上年增加数0.00万元,增长0.00%。
(二)公务接待费
玉溪市水利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5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次,共计接待8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2023、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50万元,所以较上年增加数0.00万元,增长0.00%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玉溪市水利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7.58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58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增减变化原因:2023、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均为17.58万元,所以2024年未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项目6,427.07万元,涉及项目实施14个项目,具体资金安排及绩效目标如下:
(一)水保规划及目标责任考核评估专项资金
完成2024年度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考核评估工作玉溪市的资料收集、复核、汇总、上报工作,完成玉溪市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对各县(区)考评工作,完成云南省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玉溪市自评工作,编制完成《云南省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评玉溪市自评报告》、《玉溪市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评报告》、《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考核评估工作玉溪市自评报告》。各县(市、区)要完成年度计划新增水土流失面积治理176.00平方公里;技术服务单位对各县(市、区)上报的项目图斑内外业复核抽查比例要达90.00%以上,力争评估考核支撑性材料合格率100.00%;完成对9个县(市、区)的目标责任考核且市级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自评达到80.00分以上,受评单位服务满意度90.00%以上。
(二)水利项目融资3.85亿元贷款本息专项资金
按期归还银行贷款本息,维护政府信用。2017年融资贷款3.85亿元资金用于水利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以实现有效解决农田灌溉问题及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解决项目区群众饮水安全问题,促进态文明建设及受益区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目前已完成水利建设项目597件,其中:小坝塘除险加固项目400件、农业高效节水减排项目6件、水利脱贫攻坚(含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等项目185件,实施与在建中央、省项目配套6件,实现小坝塘增加和恢复库容1,061.56万立方米;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7.0075万亩;有效解决农田灌溉问题。2024年确保当年按期还款率100.00%,贷款利率控制在4.90%以内。社会效益方面,解决饮水安全人口59,031人;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加快高原特色农业发展,促进态文明建设及受益区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受益人群满意度达到90.00%以上。水利融资贷款2024年还本付息资金5,734.27万元,本金4,985万元,利息749.27万元,其中玉溪市“三湖”流域农业高效节水减排项目本金600.00万元,利息107.00万元,核桃冲水库项目本金1,050.00万元,利息89.85万元,水利脱贫攻坚项目本金1,335.00万元,利息119.42万元,病险小坝塘除险加固(水利融资贷款)项目本金2,000.00万元,利息433.00万元。2023年上级补助结转资金2,338.82万元,资金缺口3,395.35万元,2024年市本级预算资金安排资金3,395.45万元,用于还本付息。
(三)市级水资源管理经费
根据编制年度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工作考核自查报告及技术支撑材料完成省级对玉溪市最严格水资源考核,并组织成员单位完成市级对各县区的考核。按照中央环保督察相关要求及水利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我市水电站生态流量进行维护监控。按照《水利部关于强化取水口取水监测计量的意见》和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加强取水计量设施配备、安装、使用管理,提高取水量计量率和在线计量率。保障监测系统运行维护和水质监测工作的正常开展,加强监测成果分析应用,为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修复、抗旱决策等提供科学支撑。开展水源地、水资源保护、水利业务工作。具体指标情况:产出指标:委托第三方编制我市《2023年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工作考核自查报告》一个;完成市级对所辖9县区的考核;编制《2023年玉溪市水资源公报》1个;租用互联网服务平台2个;完成方案编制1个;监测农村人畜饮用水源地水资源监测:34个水样;年度计划开展水利工程项目稽察2件;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4项;水库水文资料的整编18座。
(四)水利综合业务工作经费
保障市水利局发挥政府职能,充分发挥党建带动作用,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通过宣传水利、水文化建设、落实固定投资任务完成,推动水利重点项目前期等工作顺利开展,及时开展督察、检查保障水利工作顺利开展,确保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开展易门县水利局用于开展易门县模范机关创建会议室改造,项目已实施完成,按期履行合同约定,维护政府信用。委托第三方开展2023年水利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自评现场复核,对查出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指导各县市区绩效自评工作开展,保障绩效自评材料按时上报上级部门审查。2022年应付账款(农村人畜饮水水质监测经费,委托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卫生监督局开展农村集中供水单位30个出水厂38项目指标及消毒指标检测,及时提供水质监测报告。
(五)水土保持方案等行政审批事项评估评审专项资金
玉溪市水利局水土保持方案评审、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评审、洪水影响评价评审三项行政审批项目技术审查,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水资源论证报告技术评审意见,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开展技术评审,资金由本级财力安排。2024年4月合同到期后根据上年签订合同行政评审单价7,000.00元/件,通过续签合同开展行政审批中级服务,计划每件7,000.00元/件。2024年计划完成50件,预算金额35.00万元,计划按照中介服务方开展行政审批服务件数资金按季度拨付。
(六)星云湖入湖河道渔村河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前期工作专项资金
完成渔村河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编制并取得批复,指导项目实施。玉溪市江川区渔村河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已于2022年编制完成,并通过技术审查并取得实施方案批复。本年度计划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并申报水利部示范工程。由江川区水利部门委托第三方开展实施方案编制,并提交报账资料(合同、中标通知书、委托付款协议等)到市水利局报账。数量指标为编制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方案1个;实施方案通过率达100.00%,实施方案编制3个月内完成,方案成果采纳达90.00%以上,使用对象满意度达95.00%以上。
(七)重点水利工程前期工作(省水投合作项目)专项资金
经市水利局与云南省水利水电投资有限公司协商,2024年争取新平县白沙河水库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经费300.00万元、华宁老里菁水库扩建工程前期经费300.00万元、新元灌区前期工作经费400.00万元,共计1,000.00万元,启动新平县白沙河水库工程、华宁老里菁水库扩建工程、新元灌区前期工作,完成3个可研报告编制。质量指标项目可研报告等验收通过率为100.00%;可持续指标为可研报告利用率100.00%;成本指标预算控制率在±10.00%(含)以内;数量指标编制可研3个;可研报告达到规范、规程要求的深度为100.00%;时效指标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的时限为≤6个月。
(八)玉溪市水网建设规划等4个规划编制专项资金
根据《云南省五大基础设施网络建设规划(2016-2020年)》《云南省“十四五”兴水润滇工程规划》、《玉溪市水资源综合规划(2016-2030年)》《玉溪市全域现代化水网建设规划(2020-2035)》、《玉溪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2021-2025年)》,完成规划内重点项目前期工作。2024年规划报告编制完成数量为≥3个;质量指标项目可研报告等验收通过率为100.00%;报告达到规范深度为100.00%;规划报告编制时长≤6个月;经济效益指标新增固定资产投资为30.00万元;社会效益指标研究成果采纳情况为100.00%。
(九)水资源局水资源管理、水源地保护工作经费
2024年绩效目标为:一是巡查水源保护区2个、年抽水量大于216.00万立方米、实时水质监测达到100.00%;二是工程质量达标100.00%且水质达标为三类水质;三是净化坝水位不超过汛限水位1,678.33米;四是保障水库度汛安全及饮用水安全;五是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0.00%;最终满足东风水库、化念水库日常管理需要加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促进水资源的节约与合理开发利用。
(十)东风水库水质达标应急专项资金
2024年绩效目标为:一是完成项目结算等后续工作;二是通过净化坝抽水站有效削减九溪河对东风水库的污染负荷,年预计抽水量216.00万立方米;三是确保工程正常运行,充分发挥工程效益,达到提升水库生态系统功能;四是确保净化坝水位不超汛线水位;五是保障东风水库库区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的标准,实现东风水库饮用水水源安全的目的;六是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0.00%以上。
(十一)出流改道进水口及九溪湿地租地专项资金
2024年绩效目标为:一是完成租赁湿地面积339.00亩内;二是保障湿地正常运行需要;三是满足工程初设调水和处理水量能力,通过挺水植物带及人工湿地,满足处理净化星云湖水质;四是合理配置和补充玉溪市红塔区水资源;五是受益群众满意度达到90.00%以上。
(十二)大矣资社区农田淹没大米赔偿及东风水库水体养殖补偿专项资金
2024年绩效目标为:一是收回水面使用权4,000.00亩;二是服务大矣资社区;三是购买大米数数量180,440.00斤;四是提高社区居民满意度;五是确保东风水库水质达标。最终能增加有效库容,并减少因农田耕作形成的农业面源污染,有利于改善东风水库水质,水质保持稳定Ⅲ类,并呈现出逐步变好的趋势。每位居民均能分到补助款,有利于社区居民安定团结,且养殖过程为生态养殖,起到自然净化水质的作用,确保东风水库水质稳定。
(十三)东风水库水源保护及生态修复专项资金
2024年绩效目标为:一是巡查水源保护区1个、新建围栏3,000.00米、编制灌区图1张,新建应急处理池1个,拦污坝改造一座;二是确保项目实施合格率100.00%;三是确保中心城区饮用水供水安全及水质达标;四是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0.00%。达到为玉溪市中心城区居民的生活用水提供稳定优质的饮用水的效果,使水质保持Ⅲ类标准,并逐步趋好。
(十四)水资源局新建业务用房专项资金
2024年绩效目标为:按照相关要求完成管理局业务用房建设,完成管理局业务用房建设工程1,555.00平方米,确保主体完工率达90.00%,竣工验收合格率达10.00%,计划完工率达90.00%以上,综合使用率100.00%,群众满意度达90.00%以上。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县级部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部门自有资金安排的项目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4年玉溪市水利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67.34万元,其中办公费41.85万元,印刷费6.00万元,水费0.52万元,电费5.60万元,邮电费2.90万元,物业管理费11.50万元,差旅费28.33万元,维修(护)费1.00万元,会议费7.99万元,培训费3.88万元,公务接待费0.50万元,劳务费7.74万元,委托业务费34.65万元,工会经费18.37万元,福利费7.8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5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9.5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1.6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4.53万元,下降8.40%,主要原因是为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缩公用经费及工作业务经费,导致运行经费支出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玉溪市水利局资产总额51,853.9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240.58万元,固定资产47,576.7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5.64万元,其他资产30.99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64.7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10.4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08.22平方米,账面原值40.97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1,313.55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21.01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40000233200111
玉溪市水利局2024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06104626l6nb.doc
玉溪市水利局2024年预算公开表06104626cx5o.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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