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01201844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0-11-20 |
玉溪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玉溪市教育体育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0—2022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市直属单位,各高校:
现将《玉溪市教育体育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0—2022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玉溪市教育体育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三年行动(2020—2022年)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省安委会和市委市政府、市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工作要求,加强全市教育体育系统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扎实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根据《云南省教育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云教发〔2020〕60号)和《玉溪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玉安发〔2020〕4号)精神,结合全市教育体育系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决扛起维护校园安全的政治责任,牢固树立以师生为中心的安全发展思想,筑牢防线、织密网线、严守底线,大力防范化解影响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重大安全风险,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努力提高广大师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决整治落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政治责任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全面不深入不扎实等问题,全面排查重大安全隐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师生学习生活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三、整治任务
(一)政治站位不高的问题。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领会不深,对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安全生产工作不部署、不督办,风险隐患不清、管理措施不力,思想麻痹,对存在问题不研究、有畏难和侥幸心理,在抓落实上存在很大差距。
(二)安全责任不落实的问题。落实《玉溪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不到位;落实安全生产“三个必须”的行业监管责任担当意识不强,管业务与管安全脱节,存在监管盲区;落实主体责任措施不力,单位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在安全生产制度建设、隐患排查、风险防控、日常检查、人员培训等环节不认真不负责,甚至弄虚作假、违法违规。
(三)隐患排查不扎实的问题。隐患排查不深入不全面,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安全整治走形式、走过场,问题整改不彻底,没有形成隐患排查治理的有效机制。
(四)消防安全管理不落实的问题。消防安全责任制、日常防火检查巡查落实不到位;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不符合标准要求;消防器材老旧失效。
(五)交通安全管理不到位的问题。校车使用许可管理制度、校车驾驶人资格管理制度、安全行车教育培训考核制度、校车日常检修制度、校车交通违法处置制度、校车核载定员制度、校车动态管理制度、接送学生交接制度等相关制度落实不到位;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教育不经常、不深入,学生交通安全情况掌握不清楚。
(六)危险化学品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安全监管责任不清晰、存在监管盲区,实验室人员管理以及有毒有害实验用品购买、领用、登记制度不健全、落实不到位。实验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排查不落实,对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置维护不及时、不到位。
(七)食品安全及卫生防疫不到位的问题。食堂人员卫生、环境卫生以及食品原料采购、存储、加工、销售等各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管理不规范;学校传染病疫情预防、监控及报告制度落实不到位。
(八)校内及周边基建工程安全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基建工程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联合住建等有关部门不主动,开展学校及附近正在施工的建设工程安全隐患排查不认真、不细致。
(九)自然灾害防范不到位的问题。防范地震、洪灾、泥石流、雷电、台风等重大自然灾害有关措施和制度落实不到位;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教育开展不及时、不深入;应急演练未按规定要求组织开展、演练针对性不强。
(十)校园治安不到位的问题。校园安保体系建设不健全;门卫制度落实不到位;人防、物防、技防、值班巡查、校外人员及车辆管理、突出矛盾隐患排查不到位。
四、整治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0年9月)。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全面做好本单位专项行动的动员部署、宣传教育工作。
(二)排查整治(2020年10月至2021年2月)。全面排查本单位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两个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精准推进各项整治任务落实,确保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3月至12月)。各单位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有力推进校园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深入分析共性问题,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总结梳理专项整治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建立健全防范化解校园安全风险的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校园安全风险治理水平。
五、整治要求
(一)压实安全生产责任。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增强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履行好行业安全监管、安全管理、支持保障职能。要强化责任担当,敢于动真碰硬,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扎实做好集中整治工作,全力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开展全覆盖自检自查。要及时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确保集中整治工作覆盖所有学校。要突出消防、道路交通、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基建工程等重点事项管理,紧盯风险隐患不放松,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广泛发动师生及学生家长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
(三)加大督促整改力度。要对照重点整治任务,逐条梳理存在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进行全面整改,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采用多种方式,县(市、区)要对属地学校加强督促指导。市教育体育局将按照市安委办要求,适时进行明察暗访和市属单位的督促检查。
(四)确保重大隐患整改到位。对于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责令整改;对限期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要依法处置;对于整改难度大、危险性高、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隐患,要挂牌督办、动态跟踪,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切实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确保重特大事故“零发生”。
(五)严格责任追究。通过排查、整改,对底数仍然不清、情况仍然不明、监管仍然有空白、违法问题仍然突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然存在的,要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督办、线索移交等手段加强跟踪督促,依法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各单位制定的工作方案于2020年9月30日前、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情况分别于2020年12月、2021年12月、2022年12月15日前报送市教育体育局安全科。
联系人:李永明 电话(传真):2037059
电子邮箱:yxjyjc@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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