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21369332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公开日期 | 2022-08-10 |
玉溪市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简报
★江川区:凝聚“巾帼力量”做好乡村美化 “加法”
★红塔区纪委监委护航城市更新改造建设
江川区:凝聚“巾帼力量”
做好乡村美化 “加法”
今年来,江川区坚持以美丽乡村建设为主题,以“四级联创”为抓手,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构建党支部领导、党员妇女带头、群众广泛参与的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格局,推进村庄美化绿化,塑造美丽宜居乡村。
以支部建设为核心,做好乡村美化基础“加法”。江川区以建设“三好”党支部为目标,强化组织龙头带动和凝聚人心的堡垒作用,将党组织建设成为推动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工作的领导核心。创新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将主题党日活动开展到田间地头、农户家中,开展订单式技术培训、流动式的观摩学习和“520”清洁家园行动、垃圾分类、十乱整治、“一进五清”、疫情防控等接地气的活动,切实发挥党支部、党员在村庄治理中带头示范作用。全面推行党员亮身份公开承诺制度,通过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划分党员责任区、设立党员示范岗和党员先锋岗和巾帼志愿者岗等形式,做深做实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工作。
以网格管理为抓手,做好乡村美化形式“加法”。围绕“党建+”的总体思路,江川区创新网格化机制,率先实行党员巾帼志愿者分片包干,构织“多网格党员+巾帼志愿者”联系网。今年,在原有网格的基础上,结合“一网十联四创建”工作,进一步优化网格设置。科学划分网格责任片区,设置网格长、中心户长,以党员中心户长、妇女中心户长为核心,形成以党员、妇女代表为“领头雁”的治理队伍,将人居环境整治、河湖清淤、整治乱堆乱放、政策知识宣传等多项重点工作纳入网格管理,形成美化绿化村庄工作的“大格局”。
以巾帼妇女为主力,做好乡村美化成效“加法”。坚持以党建带妇建,成立“妇女之家”议事会,组建巾帼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妇女群众和妇联组织在基层治理中的独特作用,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到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中。在妇女巾帼的强有力带动下,由各家各户履行“门前三包”责任,每天早上自发清扫10分钟,自发护树、护主干道、护河道、护沟道、护道路、护花、护公厕,引导农户移风易俗,崇尚新风、摒弃旧习。“三房”拆除中,巾帼志愿者宣传队身穿“粉红马甲”,积极参与到政策宣传、民意调解、纠纷化解等各项工作中,推动“三房”拆退工作全面开展。如今,从劝阻乱排乱倒到带头节能减排,从带头移风易俗到崇尚科学的宣传,从自己做起到带动全家参与带动全村参与,妇女巾帼成为村庄治理的“半边天”。
以典型示范为标杆,做好乡村美化长效“加法”。坚持典型引路,通过开展评选,最大化发挥典型示范标杆的力量。妇女之家议事会对各家各户卫生保洁情况开展“检查、月公示、季度评比周”,评出整顿户、提升户、示范户,张榜公示。开展“美丽庭院”、“绿色家庭”“最美家庭”示范户评比,家风家训评议,通过挂牌表彰、实物奖励等方式,带动引导广大群众见贤思齐、创优争先,形成“我的村庄我建设”“我的庭院我美化”“我的环境我整治”“我的孩子我关怀”的良好氛围。村民小组也在相互促进、相互比拼中,担当作为,努力实现新发展新突破。
红塔区纪委监委护航城市更新改造建设
为推动红塔区城市更新改造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顺利实施,预防和杜绝建设中出现违纪违规甚至违法问题的发生,红塔区纪委区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职责定位,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作用,聚焦老旧小区改造、主干道打通、市政道路改扩建及云南省第十六届运动会配套设施建设等重大工程项目,深入一线靠前监督、跟进监督,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履职尽责,确保项目保质保量、按时竣工。
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启动后,红塔区监委向改造项目派出监察专员,成立监察专员办公室,全面监督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的各项制度执行、依纪依法履职、资金管理使用及其他需要监督的内容,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向功能区延伸,并对项目各个环节跟进监督。
区纪委监委始终将政治监督摆在首位,对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和省委、市委、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将落实情况作为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效能建设的重要抓手,压实责任单位主体责任。围绕影响项目进度的可行性研究、招投标、施工许可等关键环节,与项目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周一会商”制度,联合对项目推进中遇到的“疑难杂症”进行综合研判,列出问题清单,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落实主体,形成多部门同步协调推进的工作格局,避免项目交叉审批中存在的“拖、推、等、滑”行为,影响项目进度。
为在城市更新改造中把好廉洁关,彰正气、祛邪气,有力凝聚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正能量,区纪委监委严守政治纪律和规矩,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参与到城市更新改造项目监督中来,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在工作中存在的违纪违法、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进行实事求是、如实信访举报,要求举报人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严禁诬告、诽谤、陷害他人,不得歪曲捏造事实、伪造证据,不得以恶意举报阻挠工程项目的正常实施。
对如实检举、控告或反映情况的予以支持、保护,对举报核查属实的违纪违法行为严肃处理,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同时,对诬告陷害者,一经查实将按人员身份和管理权限,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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