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41529934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网 | 公开日期 | 2024-05-07 |
举报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奖励细则实施 最高可获20万元奖励
来自玉溪市医疗保障局的消息,目前,《玉溪市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开始实施。《细则》规定,举报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的,医疗保障部门将根据查实的案值按照一定比例给予举报人一次性奖励,奖励金额上限为20万元。
根据《细则》,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主要包括挂名住院、为参保人员提供虚假发票、为不属于医疗保障范围的人员办理医疗保障待遇等涉及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盗刷社会保障卡及医保电子凭证为参保人员套取现金或购买非医疗物品等涉及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伪造医疗服务票据违法违规获取医疗保障基金、持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等涉及参保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违反规定支付医疗保障基金、为不属于医疗保障范围的人员办理医疗保障待遇等涉及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其他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行为。
《细则》明确规定,举报奖励将根据举报证据与违法事实查证结果,按查实违规费用的1%进行奖励,如能详细提供被举报单位(人)的基本信息及其违法事实,已直接掌握证据并协助执法部门查处,举报情况与违法事实完全相符,按查实违规费用的2%进行奖励,但每起案件举报奖励不超过最高限额;举报人为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内部人员或原内部人员的,按查实违规费用的1.5%进行奖励,如能详细提供被举报单位(人)的基本信息及其违法事实,已直接掌握证据并协助执法部门查处,举报情况与违法事实完全相符,按查实违规费用的2%进行奖励,但每起案件举报奖励不超过最高限额。
“为方便群众举报,举报人可以根据自身实际选择电话、来访、邮寄等多种方式进行举报。”玉溪市医疗保障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细则》把所有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的举报都纳入奖励范围,并结合各地实际情况,按照案值的一定比例给予举报人一次性奖励,奖励金额上限为20万元,对于查实有违法违规行为,但未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可视情形给予200元奖励。对于涉嫌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举报线索,医保部门将全面核查、深入分析、去伪求真。(玉溪日报记者 李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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