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21369238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网 | 公开日期 | 2022-08-10 |
市疾控中心再次发布疫情防控提示
继8月5日、6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疫情防控提示后,8月9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再次发布疫情防控温馨提示,提醒近期有西藏等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按要求做好相关防控措施。
近期,海南省三亚市等地陆续发生新冠肺炎本土疫情,且疫情形势发展迅猛,西藏拉萨市、日喀则市、阿里地区普兰县等地也陆续发生新冠肺炎本土疫情,国内疫情形势不容乐观。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防疫情输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如下疫情防控温馨提示。
8月3日以来有西藏拉萨市、日喀则市、阿里地区普兰县等旅居史的来(返)玉人员,请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及单位、入住酒店报备,主动配合做好信息登记、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等防控工作。
近期非必要不前往有病例的县(市、区)。如必须出行,出行前请密切关注各地疫情风险等级变化和本土疫情报告、阳性感染者轨迹等情况,及时了解目的地疫情防控相关政策,主动配合当地疫情防控措施,出行途中务必做好个人防护。
来(返)玉人员请提前向目的地做好个人健康申报,并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玉时开展1次现场“即采即走”的核酸检测。
对近7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请配合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开展5次(第1、2、3、5、7天)核酸检测;对近7天内有国内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请配合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并开展3次(第1、4、7天)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则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请自觉遵守《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要求,日常注意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不扎堆、不聚集。(玉溪日报记者 黄思敏)
相关阅读:
- 峨山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进校园 2025-12-19
- 市科技馆与玉溪师院签约共建“协同教育实践基地” 2025-12-18
- 杨政昆到市统计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科技局调研 2025-12-17
- 澄江市多措并举织牢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网” 2025-12-17
- 澄江市抚仙湖管理局2026年渔船归港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12-16
- 杨政昆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调研 2025-12-12
滇公网安备 5304020200008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