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11300827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网 | 公开日期 | 2021-11-03 |
我市符合政策生育三孩可报销生育保险
来自玉溪市医疗保障局的消息,该局已经将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发布的《关于做好支持三孩政策生育保险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各县(市、区)。根据这一《通知》,我市参保职工或城乡居民参保人员符合政策生育三孩的,从今年5月31日起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
《通知》规定,自2021年5月31日起,参保职工符合政策生育三孩的,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等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并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同步落实城乡居民参保人员生育三孩的生育医疗费用医疗保障待遇,并做好新生儿参保工作。
据了解,参保职工和城乡居民参保人员符合政策生育三孩且三孩是今年5月31日(含)后出生的,相关生育医疗保险待遇原则上今年内须报销完毕。目前,我市各统筹区医保经办机构已经开展符合政策生育三孩可报销生育保险工作,并做好待遇兑现及补办、补结等各项经办工作。(玉溪日报记者 李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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