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191112667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网 | 公开日期 | 2019-12-17 |
交警直属大队专项整治货车非法改装和泼洒

民警正在检查一辆货车
为进一步加强货车严重超载治理工作,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即日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大队启动货车非法改装、泼洒等交通违法行为治理专项行动。
行动先期印制5000份《告知单》,向申请办理入城通行证的货车车主、驾驶人发放,并安排警力走进辖区货运企业、货运车辆停车场等场所进行宣传,告知驾驶人载货规定、载货要求及行车要求,让驾驶人明白超长、超宽、超高载货及非法改装车辆的危害。
严控货车入城关。按照货车限行规定,行动依托货车入城限行点,24小时开展检查,对载质量大于或等于750千克,未按规定办理入城通行证的货运车辆予以劝返,对已办理入城通行证的车辆,严格对照行驶证上的车辆照片、已登记的外形、技术数据,以及入城通行证载明的允许入城时间放行,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车辆则不准予入城。
严把路检路查关。行动以施工工地、大型超市、机动车销售集中区域等为重点,采取流动检查与定点检查相结合、白天检查与夜间检查相结合、路面检查与指挥中心视频巡查相结合等方式,对货运车辆进行严格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将一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对货厢栏板加长、加高、加宽等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违法行为,将开具交通违法处理通知书,发出整改通知,责令其3日内进行整改,按规定整改的给予从轻处罚,超过3日未整改或未整改24小时再次上路行驶的,给予从重处罚。对装载沙、石、土、砖、水泥等货物的货车,装载高度高于标准货厢上缘的,将劝导至安全区域进行整改,对拒绝整改或认为不会泼洒、未超载的车辆,将引导至有称重条件的地方称重,超载的一律严格进行卸货、处罚和记分,同时追究货物运输及源头企业的责任。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大队提醒:擅自改装机动车危害大,不仅会破坏车身结构和性能,给行车安全带来隐患,还会破坏道路基础设施。同时,载货超长、超宽、超高容易遮挡驾驶人的视线,还会改变车辆的重心,对车辆制动性能和平衡性会有较大影响。市民出行时,一定要远离超长、超宽、超高的车辆。(玉溪日报通讯员 张龙斌 杨增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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