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191093978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网 | 公开日期 | 2019-10-30 |
我市高血压、糖尿病门诊慢性病评审不再受年龄限制
就市民关注的高血压、糖尿病门诊慢性病申报、评审等相关问题,日前,本报记者专访了玉溪市医疗保障局。
近日,玉溪市医疗保障局、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完善城乡居民慢性病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指出,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加强重大慢性病防治,减轻患者用药负担,完善我市城乡居民慢性病政策,自2019年10月1日起,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中的高血压、糖尿病评审,不再受年龄限制,每季度末经专家评审通过即可享受相关待遇。
据市医保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之前60岁以上的城乡居民患者才可参加高血压、糖尿病门诊慢性病评审,现在确诊为高血压、糖尿病的城乡居民患者,经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医生出具申请表及确诊资料后,将申请表及确诊资料送交参保地医保经办部门医疗保险中心,医保经办部门将于每季度末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次月即可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
据了解,近年来,我市不断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尤其是在慢性病防治配套政策方面,从将慢性病购药放宽到定点零售药店,到门诊特慢病就医购药每种药品单次处方可以开三个月药量,再到高血压、糖尿病门诊慢性病评审取消年龄限制,充分体现了医疗保障部门践行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慢性病政策的不断完善,在方便患者就医购药的同时,缓解了医疗机构门诊压力,提高了我市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玉溪日报记者 马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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