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18979968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网 | 公开日期 | 2018-11-15 |
我市开展《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为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以下简称《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近日,市纪委监委印发《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检验《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效果。
《通知》明确,此次监督检查对象为各县(区)纪委监委、市纪委派驻(出)机构。监督检查时间为11月至12 月上旬。监督检查采取自检自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通知》要求,各县(区)纪委监委、市纪委派驻(出)机构要高度重视监督检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认真总结《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实施以来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情况以及好的经验、做法和存在的问题,认真开展好自查工作。同时,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整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断提高贯彻执行《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能力和水平。
“监督检查要‘严’字当头、‘实’字托底。”《通知》要求,监督检查要紧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协同各级党委(党组)抓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学习宣传教育和贯彻实施工作,以及配合组织好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情况。认真检查各级各分部配合组织部门和党校(行政学校)搞好学习培训,配合宣传部门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检查是否认真传达部署、组织学习,是否有明确具体的要求和举措,是否严格按照《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相关要求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工作。
“我们将通过对学习宣传贯彻执行《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常态化监督检查和督促,推动《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落到实处,进一步凝聚监督合力,营造干事创业、奋勇争先、跨越发展的良好氛围。”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表示。(玉溪日报记者 夏娜 特约通讯员 林子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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