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18880548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网 | 公开日期 | 2018-05-24 |
我市将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治理
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我市将从5月中下旬开始对城乡低保工作进行专项治理,集中治理“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等五类重点人群,坚决查处城乡低保经办服务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切实发挥农村低保在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中的兜底保障作用。
据悉,此次专项治理的重点为:一是家庭成员中有担任公司法人或者拥有公司股份的低保家庭;二是拥有轿车、房车、客(货)运车、挖掘机、铲车等机动车辆的低保家庭(残疾人专用车除外);三是“人情保”、“关系保”、“错保”、“平均保”、“死人保”等不良倾向;四是套取、冒领、挪用、平均分配低保资金等违规操作问题;五是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家庭因审核、审批部门原因迟迟未纳入城乡低保范围的;六是各级民政部门对待群众来信来访(关于低保)不及时处理解决的。
为使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收到实效,市县区民政部门诚邀市民参与监督,如广大城乡群众发现城乡低保户有上述情况的,拨打举报电话进行举报。举报电话如下:玉溪市民政局,2022659、6990659;红塔区民政局,6130706;江川区民政局,8013767;澄江县民政局,6714300;通海县民政局,3029175;华宁县民政局,5018331;峨山县民政局,4067830;易门县民政局,4961816;新平县民政局,7011159;元江县民政局,6015112。市民也可采取来信等方式进行监督举报。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将坚决查处和惩治城乡低保工作中损害群众利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坚决做到“零容忍”,决不姑息纵容。将通过信访等渠道,梳理、分析反映城乡低保工作中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线索,会同驻局纪检组予以重点督查。各县区将及时通报曝光本地典型案例,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提升县乡低保经办人员特别是村(居)委会干部的“高压线意识”,促进责任落实。
“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将长期坚持,并以此形成长效机制。”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将通过专项治理进一步规范全市城乡低保工作,提高低保管理服务水平,确保低保制度公平、公正、公开,打造“阳光低保”。(玉溪日报记者 白诚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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